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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

时间:2022-03-17 00:01:46 来源:网友投稿

  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

  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旨在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大循环。全社会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资料,提供参阅,欢迎你的阅读。

  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一

  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特殊又极具纪念意义的日子,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向维护和关心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完善消费维权机制,重视消费者诉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72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万元,办理案件794起,罚没款14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但是,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制假售假、虚假宣传、信息泄露、强制交易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任重道远。

  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旨在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大循环。全社会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着力破解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要完善机制,积极引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大力支持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引导、组织、协调、督促,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措施,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新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突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关注民生、关注消费,并针对消费领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披露和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

  二要提高站位,强化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来,统一到消费维权的每一项要求上来,坚持为政府分忧,替百姓解难。要立足职能特点,切实关注民生民忧,多出思路,多想办法,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与保障民生的有效衔接,深入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努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质量和水平,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消费风险。市、县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扎实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三要统筹全局,促进共治。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群众监督”等措施,形成齐心合力、齐抓共管的消费维权工作局面,充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大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在创造利润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打造良好社会形象。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学习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转变消费观念,增强消费信心,实现科学、合理、文明、可持续消费。同时,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

  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不懈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肩负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努力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谢谢大家!

  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

  同志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在第x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即将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奋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线的工作人员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县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凝聚你我力量”主题,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创新维权举措,切实加大维权力度,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xx年全县确定“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定点单位4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40家,授牌“诚信消费示范单位”市级12家、县级29家,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1296件,办理“诉转案”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万元。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做好消费者的娘家人,办好消费者的诉求事,督促经营者筑牢安全底线,守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是依法履职,夯实消费市场发展基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县消协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平台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安全新需求。面对市场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消费安全保障风险不断增加的现状,县消协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不断满足大众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发展。真正‬的危机,不是金融‬危机,而是道德‬与诚信‬的危机。县消协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守护安全作为畅通消费的重要基础,将畅通消费作为守护安全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

  “群众利益无小事”!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是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前提,是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压舱石,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全县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志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商,狠抓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敢于维权、勇于发声,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

  最后,祝愿全县人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3月15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发言材料三

  今年年主题,是中消协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的。“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的涵义: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

  安全权是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

  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是新形势下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

  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要提高政治站位,同步时代需求,将守护安全作为畅通消费的重要基础,将畅通消费作为守护安全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能力、水平,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坚持“守底线、拉高线”,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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