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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12篇

时间:2022-03-10 21:20:19 来源:网友投稿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12篇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1

  当前,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宪法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实施宪法紧密结合起来,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让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都能够感受到宪法权威、宪法尊严、宪法温暖和宪法魅力,通过宪法宣传教育和宪法有效实施等多种路径和形式,例如深入开展公民宪法教育、推行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宪行为、落实宪法基本权利等,努力拉近宪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把高高在上纸面的抽象的宪法条文,变成人民群众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具体方式,把宪法变成可用之法、刚性之法、行动之法,在宪法“脱虚向实”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强化全体公民对于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2

  宪法具有高度的政治性。从我国宪法实施的总体状况来看,执政党一直将宪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政治文件。因此政治化实施是我国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特点。宪法除了政治化的实施之外,作为国家的根本法、法,也发挥着法律规范的功能。总结xx多年来宪法实施状况,其中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4个方面来实施宪法。

  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活动中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就是对宪法的实施。二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就是对宪法的实施。三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司法权,就是对宪法的实施。四是,一切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遵守宪法法律,也是对宪法的实施。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3

  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看作一切法律的母法。在我国,宪法就是万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而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但是,要让宪法这个国家根本法真正在老百姓心中“热”起来,于社会生活中“活”起来,仅靠在每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里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将宪法意识真正植入百姓心中。法学领域里有一条公理――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然而毋庸讳言,现实中确有部分人的宪法观念还比较淡薄。宪法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走向社会和百姓生活。甚至从国家有关权力机关来看,对宪法的监督实施工作也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人民主权、权利制约、人权保障等宪法概念还需更加深入人心,社会经济活动中,不符合宪法精神的事也时有发生。

  因此,设立国家宪法日,意义重大。从世界范围看,国外不少国家有宪法日。因为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往往是宪法一经确立,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也都有了准则,所以设立国家宪法日庆祝也是应该的。我们期待,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能够真正让宪法“热”起来,树立起宪法应有的权威,开启依法治国新时代。当然,这就需要相关方面深入宣传、解读宪法条文,认真把握、树立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义、维护宪法尊严,要让每一位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树立牢固的宪法观念,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一个公民的心中,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

  不管怎么说,有了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就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起码会使人记起有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相信通过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和教育,会使宪法观念和宪法体现的基本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让宪法成为至上的法律,从而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5

  我国宪法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明确了党的领导是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选择、中国人民的政治选择和中华民族的必然选择,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宪法地位。树立宪法权威,就是树立党领导一切、人民主体地位和国家主权的至上权威;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崇高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神圣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和人民幸福的充分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事实证明,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和政治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6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通过不懈努力,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7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有可为的历史机遇期,我们正在做的事情、我们将要做的事情都需要宪法的规范与引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离不开宪法的推动与保障。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并经历5次修订。

  为了加强人民对国家宪法的认识和拥护,国家于2014年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我们有责任去认识、学习、维护和遵守国家的宪法。于我们公民而言,必须充分相信宪法、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坚定捍卫者,让宪法成为保障自身权利的最有力武器。公民权利的产生有起点,但发展和实现都没有终点。

  人民群众应该按照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宪法精神的指引,树立宪法意识,培养法治思维,积极用法治维护和争取自己享有的公民权利,监督宪法实施,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超越文本文本层面,成为每一个公民切身感知的、温暖的、真实的存在。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8

  20xx年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xx林区基层法院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筹划,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宣传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由此拉开了xx林区基层法院首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序幕。活动当天,我院主要开展了三项宣传活动:

  一是为营造“国家宪法日”宣传氛围,在法院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中悬挂播放宣传活动标语和横幅,在立案大厅放置宪法宣传材料和相关读物,为前来学习和参观的群众提供服务,进一步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环境。同时我院官方微博直播“12.4”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和本院活动开展情况。

  二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参观法院内部设施,参观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等信息化建设情况和我院为人民陪审员专门设立的设施完备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中所取得主要成果。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拉近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

  三是我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会议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周__主持,首先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夏__介绍法院领导和人民陪审员情况,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郑__宣读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党组书记、院长蒋xx向26名人民陪审员颁发聘书,王xx同志代表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发言,最后党组书记、院长蒋__发表总结讲话“首先祝贺26位人民陪审员当选,着重强调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号召大家共同努力,为建设法治林区、和谐林区做贡献。此项活动的开展标志着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工作正式启动。随着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活动大幅增加,必将进一步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民主与公开,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9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党执政兴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宪法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而宪法也为我们中学生赋予了权力和义务,如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第二十四条: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所以,我们中学生要认真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保证宪法在社会的贯彻实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制度环境,意义重大。

  我们应当确立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志向,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准时到课堂上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做好预习、复习工作,独立思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不帮他人作弊。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必须是讲文明的人。要尊老爱幼,团结友善,明礼诚信,平等待人,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对待荣誉地位有实事求是之心,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把粗鲁当直爽,不把好斗当勇敢;善于用智慧化解矛盾,有容人、纳人的海量,不记旧仇,更不添新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我们提倡学习宪法,走向文明,绝不是鼓励人们是非不分,事故圆滑,八面玲珑,而是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使思想认识达到一种新的境界、新的水平。

  法制教育是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必不可少的途径,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已经步入法治社会,目前已公布施行的法律近200部,基本上实现了事事有法可依。其中宪法是母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政党、团体、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规定的特权。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祖国的安全、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保护宪法尊严,维护宪法权威是当代中学生的神圣职责。所以,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做高素质的公民,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10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近年来,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从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到通过立法实施宪法确立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等,围绕宪法实施和监督,我们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积累了一系列实践成果和工作经验,收获了显著成效。站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就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动能。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11

  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它确立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规定了我国现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锚定了我国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限,具有的法律效力。在我国,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都不能违反宪法,任何组织机构制定的法律规章制度文件等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而且,所有公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不但要符合宪法的规范,还须符合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尊法守法首先是尊宪守宪,学法用法首先是学宪用宪。所有组织和个人都须将宪法信仰根植于心,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做新时代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捍卫者、忠实履行者。

  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宪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尊重并保障人权的公开宣言。宪法于我们每一个人之所以如此重要,正因为宪法是人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书,因而关涉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尊严和福祉。它保障我们每一个普通公民免遭来自任何公权力的侵害,并确保我们的基本权利在受到损害时能够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救济。因为宪法的存在和施行,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得以全力追求幸福自由的生活,得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昂首阔步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迈进。

  正是基于上述理据,宣传普及宪法,筑牢宪法根基,释放宪法伟力,才显得如此重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才具有如此非凡的价值与意义。

  宪法的全部生命在于实施。让我们付出更多辛勤努力,做出更多积极作为,真正推动宪法走近广大职工群众,走进百姓日常生活。从而使宪法“活起来”,让宪法的阳光充分普照,点亮并温暖更多人的心灵!

2020.12.4宪法日心得体会篇12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必须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按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的总体要求,加快区块链技术等前沿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公平正义加速,助力司法高效便民;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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