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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调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2-03-26 00:28:03 来源:网友投稿

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以下是和大家分享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调查报告相关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参阅。

 

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调查报告1
 
青少年正处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笔者运用在电大所学法律知识,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写出了本调查报告。
 
XX年至XX年,x省x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青少年(14至25周岁)犯罪嫌疑人1838人(其中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有505人),占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4878人的43.5%。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接近50%,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犯罪特征鲜明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类型以侵财型犯罪为主,此类占批捕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65%,以抢劫和盗窃最突出,其次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较常见,三年共批捕杀人、伤害、q####j、抢劫、绑架等五类暴力犯罪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920人。赖某某等3人(年龄在14-17岁不等)为抢摩托车,以雇车为名将载客司机谢某某骗到偏僻路段,用西瓜刀将谢某某砍死后,骑着抢来的摩托车逃离现场,荒唐的是,作案前3人还模仿电影里的镜头,特地到城里买了一块手表,看杀一个人要花多长时间。黄某某仅仅因其父不肯给他200元“出门打工费”,便当场用水果刀将其父刺伤致死。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向多样化发展,出现一些新的类型,如绑架、投毒、妨害公务、非法拘禁、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特别是与网络有关的犯罪明显增加,如利用网络进行q####j、诈骗等。姜某某通过玩网络游戏认识浙江的网友楼某某后,多次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向楼某某“借”(实为诈骗)了70多万元用于挥霍。
 
青少年犯罪的手段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一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明显增强,利用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实施犯罪。黄某某、刘某某、罗某某(均为17岁)等人疯狂盗窃作案14起,案值达5万余元,他们分工明确,事先踩点,选好作案目标,戴手套作案,作案不留痕迹,加大了侦查机关的破案难度。
 
在作案时,有的青少年往往不计后果,采取残忍手段。陈某某、黄某(两人均为18岁,已于XX年10月被执行死刑)伙同郭某某、林某某、林某某经多次密谋,事先便踩点好埋尸地点,绑架了小学六年级学生连某,采取先“撕票”后勒索30万元现金的手法,用尼龙绳残忍地将连某活活勒死。周某某等九人受色情影片、书刊的影响,经预谋,在一周末晚上,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其初中女同学江某某等3人骗出喝酒,九犯罪嫌疑人对三少女轮番敬酒,后不顾江某某的苦苦哀求和反抗,对江某某实施了l##j。
 
青少年犯罪的方式以结伙或共同犯罪为主,出现了帮派苗头。主要表现在抢劫、抢夺、绑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中,基本上都是2个人以上共同作案,在批捕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了62%。从结伙类型来看,社会青年易与有前科的人结伙,在校生易与辍学生结伙,他们之间相互影响、感染,互相提供信息、技术,作案的动因、能力、频度大大提高。17岁的胡某某和16岁的赖某某因不服其同伙被人欺负,邀集一伙人,携带马刀等凶器,对中学生谢某等十人恣意砍、打,致使谢某等7名学生不同程度被砍、打伤(其中一名重伤者达六级伤残)。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青少年模仿港澳台的黑社会组织,组成具有黑社会萌芽性质的犯罪团伙实施犯罪活动。XX年查处的“蝎子帮”,就是由6名16至20岁的青少年(其中一名为女性)组成,他们设立“帮主”、“堂主”,在当地发展成员43名,疯狂实施抢劫、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呈现男性化、低素质化,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犯罪突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90%以上为男性。因近年来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维权活动主要是以学校为依托,在校生犯罪率较低,仅占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1.2%。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一大部分为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三年共批捕无业青少年犯罪嫌疑人323人、外来务工青少年犯罪嫌疑人256人。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法制意识差,基本属于学校的流失生、辍学生或社会上的“问题青年”,为了满足私欲或追求剌激,走上了犯罪道路。
 
犯罪成因多样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有社会、家庭、学校及自身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
 
社会不良文化影响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黑网吧”有抬头之势,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网吧经营者以电脑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班等为名,“挂羊头卖狗肉”,极具隐蔽性。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其内容往往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青少年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屡禁不止,违规经营歌舞厅、录像厅和淫秽色情表演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容易走向犯罪。
 
不良家庭环境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师长,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放任型家庭使青少年缺乏家庭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对孩子百般溺爱,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有的家长恨铁不成钢,不顾子女的内心感受,经常对子女大打出手。父母自身素质偏低型家庭忙于做生意或沉溺在酗酒、赌博、搓麻将上,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还有的家庭对子女的性教育采取回避的方法,缺乏用科学方法加以正确引导,使孩子不能顺利度过青春期。另外,家庭的变故,如父母离异、死亡及父母犯罪等,都有可能会使子女失去家庭的温暖和精神支柱,产生孤傲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结群而误入歧途。
 
学校对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疏忽,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许多学校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德育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不当,使“后进生”无人过问或受老师及同学的冷眼看待,产生逆反心理,对学习、前途丧失信心,出现厌学、辍学现象,最终脱离学校,走入社会。流入社会后,校外教育工作又没有跟上,无人管理,从而使这些青少年滑坡堕落的危险性大大增大。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笔者认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也必须从多方面下手,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进行立体的多方位治理,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教育为本,预防为主,才能有效减少青少年犯罪。
 
第一,要从家庭入手,家长对子女必须真正承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道德义务。应恩威有节,循循善诱,使子女懂世事,有礼节,且坚强务实,会处理自己遇到的各种问题,会理智地对待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同时,家长要特别注意子女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诱导和释疑,使其明白发展下去的后果,教会子女正确思考和面对人生。

第二,要从社会入手,给青少年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当前文化市场存在的“黄”、“赌”、“毒”泛滥之状况,应坚持不懈地进行整顿,加强监督检查。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第三,要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学校和家长应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时刻把握住他们的思想脉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还要有意识地磨炼他们的心理素质,让他们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来充实自己。
 
第四,要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后,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都不能弃之不理,应结合他们具有的可塑性强、易改造的特点,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感化、挽救上,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一员。
 
第五,社会各部门应加强联系,建立起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体系。对青少年犯罪的控制与预防,单凭某一个部门的努力是难以奏效的。这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形成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网络,使“花儿”不再过早凋零。
 
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调查报告2
 
未成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共同被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我国未成年犯罪根据近几年调查数据显示存在逐年上升趋势,存在着:犯罪动机单纯、偶然性、激情性犯罪突出,共同犯罪、团伙作案多,犯罪低龄化明显、以及再犯罪率高等特点。对成都市某区当2010年提供法律援助的91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旨在了解成都市某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做好新形势下未成年犯罪的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初次作案年龄在17岁这个年龄段的有42人,占总人数的46%;初次作案年龄在16岁年龄段的有30人,占总人数的32%;其余的初次作案年龄在14-15岁,占总人数的22%。
 
2.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从调查情况看,以初中文化和初中肄业居多。其次是高中文化和高中肄业,还有部分仅为小学文化。
 
3.犯罪团伙趋势显著。从统计数据来看,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团伙作案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91.35%。总体趋势上,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多为临时结伙犯案,无组织、无帮规,为松散组织形式。
 
4.犯罪类型多元化。据调查,犯盗窃罪的人数占69.14%;犯非法拘禁罪的人数占1.23%;犯故意伤害罪的人数占6.17%;犯抢劫罪的人数占22.23%;犯寻衅滋事罪的人数占7.41%;
 
5.侵犯财产性犯罪比重比较大。据调查,盗窃、抢劫案件达80%以上。盗窃、抢劫对象为同年龄段学生、老弱人群居多,每次作案金额多为较低,为满足玩乐、上网所需;并呈现出多次盗窃、抢劫为主。
 
6.受调查的对象中外来人口所占比重较大,生活居住环境多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7.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突发性、盲目性。从未成年罪犯的身份来看,多为初高中毕业或肄业,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不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缺乏明确的目的和动机,多为满足猎奇心理或者是为了好玩。
 
二、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根据调查结果综合被调查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当地未成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如下: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和生理因素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成长的重要过程,从生理上讲,他们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人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正处于三观的形成期,法规意识淡薄,社会适应性不稳定;从心理上,他们的心理发展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易受不良思想影响的能力。遇事冲动,行动过激,存在严重的逆反心理。追求金钱,贪图享乐。据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区未成年犯罪类型以金钱犯罪为主,可反映出未成年人因其特殊的心理样态难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金钱观、价值观,往往容易出现贪图享乐,盲目攀比的现象。再加上被调查对象大多初高中毕业或肄业在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此激发了他们通过犯罪来满足自身金钱需求的目的。
 
1.猎奇心理滋生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初次作案年龄普遍较小,最大17岁最小14岁,并且都是多次作案。开始只是好奇、好玩,后来得手次数增多,心存侥幸,越来越肆无忌惮,最后被绳之以法。
 
2.注重哥们义气,交友无原则。因未成年人思想都还不成熟,文化程度较低不懂什么是真正的朋友,易结交损友走上犯罪的歧途。
 
3.法制意识淡薄。被调查的未成年人因过早辍学进入社会,往往不懂法,不学法,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犯罪之后都不明白为何就犯罪了,也更不知道哪些行为就是犯罪行为。
 
(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1.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就当前社会存在着许多不良的社会风气,不良的金钱观、价值观正腐蚀着未成年人的心灵。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遇事易激动,这些不良的社会现象极大地误导了未成年人的思想, 在未成年人中产生了“金钱万能” 、“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 再加上被调查的未成年人因其文化程度和居住环境多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属于城市边缘犯罪滋生的重灾区,使他们面对诱惑抵御能力低,导致题目不择手段, 甚至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达到目的。
 
2.网络发展滋生犯罪。21世纪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着越来越重大的影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发展中心第15次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底,我国已有网民2400万,其中24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大军的51.7%。而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黑网吧”生存的土壤,被调查未成年人长期生活在“黑网吧”普遍存在的地方,并接受大量暴力、犯罪、色情等不健康信息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诱导青少年走向犯罪。
 
(三)学校教育失误
 
1.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当前学校教育以传统教育为主,即“传道、授业、解惑”,没有专门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对学生思想品德地培养也是十分缺乏。所调查的区域处在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师资力量本就缺乏必然不会投入更多的教育资源到学生的德育与法制教育中。被调查未成年人都是早早辍学在家,良好的知识结构都为形成,更谈不上形成良好的文明教养,树立高尚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没有完整的学校教育也使他们不能正确的认识犯罪,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在长期缺乏人生指导的情况上,早早流落社会,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纷纷走上犯罪的道路。
 
2.以学生成绩来对待学生。农村学校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对一些差生,问题学生放任不管,听之任之。不但没有给予心理的疏导,帮助教育,反而是疏远、嘲笑、讽刺, 严重的劝其退学或开除,致使这些学生早早辍学在家,造成学生严重的逆反心理和对社会的仇视。这样的学生一旦进入社会很容易通过犯罪来报复社会从而走入歧途。
 
(四)家庭教育不当
 
据统计结果显示,该区未成年犯罪对象的家庭条件57%是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条件困难的为27%。60%的家庭平时父母关系和睦,平时父母爱争吵,夫妻关系不和睦的占调查对象的20%。近七成的调查对象表示,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父母主要以耐心说服教育为主,平时对自己的生活和教育情况也是十分关心。只有极少数的调查对象表示父母对自己的教育以打骂为主或是放任不管。因此,可以看出所调查的区域属近城市的郊区、农村,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将其视为掌上明珠,对孩子所提要求都尽量满足,致使子女在亲情娇纵中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性。
 
(五)对未成年人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
 
从当地的调查数据来看,2010年该区未成年人犯罪援助案件仅为91件。而根据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发展趋势来看,更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得到相应法律机构援助,他们合理的诉权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法律援助机构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以及相应的法制宣传,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措施也未建立。
 
1.解决对策和建议。减少和预防未成年犯罪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根据被调查地方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这是一件长期而系统复杂的工程,全社会共同努力,多管其抓共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坚固防线。
 
提高全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意识。我国虽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未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未成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不利于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对每个家庭来说也是一种灾难和威胁。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先天因素,而是后天教育引导不力所致。因此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并定期对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及时制定相应对策。更重要的是,要让全社会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紧迫性。建立学校、社区、企业和机关单位都参与的社会教育网络,净化社会环境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各地教委与司法局定期组织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制进校园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了解犯罪,了解犯罪的危害性。
 
2.家庭教育的预防。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心灵的塑造,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家庭教育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其一,优化家庭环境,建设美好和谐的家庭。其二,家长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修养,以自身言行做出表率。其三,改变不良的教育方式,转变教育观念。其四,父母应履行教育义务,这里的教育不仅是知识教育,同样有德育和法制教育。
 
3.学校教育的预防。一是学校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轻德的教育理念, 转变到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养青少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的精神, 积极倡导良好学习风尚。依托校园文化等载体, 组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 使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青少年健全人格。学校要把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并开展法制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从根源上预防犯罪。二是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4.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一直以“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感化为辅”为原则。但未成年人的司法制度仍有待完善。首先,在价值观念上,存在对未成年被告特殊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应做好协调工作,实习社会效果和个人价值保护的统一。其次,在刑法的谦抑性方面,尽量用轻刑而不用重刑。再次,努力降低司法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后,注重司法制度与社会预防的衔接。既要惩处犯罪行为,更要使未成人回归社会,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矫治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一是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预审制度,在侦查阶段同样贯彻不公开原则,建立专门针对未成人犯罪的侦查制度和强制措施,并赋予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的沉默权。二是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审查起诉制度,保护其心灵,有利于对未成人的教育和感化。三是由于审判的特殊职能和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制度,实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效果。四是完善刑事执行制度,建立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犯监禁刑执行制度,完善未成年人减刑、假释制度,未成年罪犯刑满后回归社会保护制度。最后,各领域合作建立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机构。
 
违法犯罪低龄化的调查报告3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牵动着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民族的兴衰,引起了人们的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nayishi.com.nayishi.com广泛关注和担忧。县关工委近期组织了一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基本掌握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进行了整理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近两年来,我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共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80人,其中女性4人。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8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15岁19人,占23.5%;16岁28人,占35%;17岁25人,占31.3%。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寻衅滋事30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盗窃18人,占22.5%;抢劫18人,占22.5%;杀人5人,占6.3%;故意伤害5人,占6.3%;强奸2人,占2.5%;猥亵2人,占2.5%。从文化程度构成看,小学4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初中54人,占67.5%;高中(或中专)22人,占27.5%。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学生13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3%;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53人,占66.3%;打工或学徒14人,占17.5%。其中,农村46人,占57.5%;城区34人,占42.5%;重犯6人,占7.5%。从处罚情况看,判刑46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7.5%;治安处罚34人,占42.5%,其中送劳教7人,拘留16人,其它11人。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

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14岁以下违法犯罪的有8人,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而—只有3人,占4.8%,有明显上升趋势。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黎章的杀人,陈玉的投毒,叶祥江的抢劫,高锋的盗窃等就是例证,他们均是刚满或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

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共有团伙12个,团伙作案达55人之多,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68.8%。其中,团伙抢劫18人,占该案的100%;团伙盗窃14人,占该案的77.8%;团伙寻衅滋事23人,占该案的76.3%。从犯罪过程来看,他们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没有组织名称,没有帮规,一般都以一两个人为首,临时邀集其他人形成团伙作案。如“3.31”团伙入室抢劫案,就是以两人为首,邀请在校6名学生临时实施抢劫,劫后散伙。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比前几年大大上升。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方式成人化,大多数是受暴力、色情传媒的影响,模仿性强。如“4.19”3人抢劫案和“3.31”8人入室抢劫案都是犯罪嫌疑人将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实施抢劫的,如廖余刚无钱花,便邀汪某、黄某,带上刀于4月19日晚上在城区转悠,物色好目标后,便跟踪到一僻静处,廖上前一手卡住被害人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其颈上,汪某一手用刀顶住其腰部,一手搜身,并威胁地说:“不要叫,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捅死你。”抢劫完毕,把被害人逼到一车旁,面朝汽车后,再撒腿逃离现场。,黎某、袁某、唐某的持刀杀人案,其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当代社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即有未成年人自身的生理、心理、品德因素,又有家庭、社会的因素,概括起来,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知道法制的严肃性。未成年人在学校和家庭没有受到很好的道德和法制教育,造成一些学生不懂法,不讲道德,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我们在调查中询问一个少年抢劫犯:你知道抢劫是犯罪吗?他回答说:知道是违法,但不知道是犯罪这么严重。你知道是违法,为什么还要去干呢?他答道:好玩呗!在询问一个少年强奸犯时,他说不知道自己犯了强奸罪,因为陈红(被害人)是自愿跟他“玩玩”的,他不知道与未满14周岁的人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因寻衅滋事被拘留的方华军告诉我们,他的女朋友与“小鸡”(绰号)勾搭在一起,心中怨恨,便找人去修理他。平时有什么不平的事,找警察没意思,警察也管不了那么多,都是靠自己去找哥们摆平,电视电影也都是这样演的。他们的回答令我们瞠目,更令我们深思,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和学校德育课的设置,都充分体现这一点,然而真正落到实处的又有多少呢!在80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调查中,有32人说没有上过法制课,占40%;说好像听过法制方面的课,但很少,没有什么印象的有27人,占33.8%;只有21人说学校有法制课,并请专业人士讲课,占26.3%。
 
2、未成年人自我控制力弱,崇尚“哥们”义气。未成年人正处于“心理断乳期”和“情感冲动期”,当遇到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时,往往不能慎重考虑,行为常常不顾后果。加上社会阅历浅,缺乏人生经验,识别和抵御各种腐朽思想能力不强,崇尚“哥们”义气。许多案例表明,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在社会上被一些坏人的诱惑、拉拢和教唆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如被一中开除的黎军因没钱去南昌,知道某中学经常有学生在租住的宿舍或校内的空房内赌博,遂产生“搜场子”(即抢劫赌博场)弄钱的念头,便找到原一中同学周小明商定“搜场子”办法,周又去找陈某,要陈在学校找好下手的目标,然后又邀集黄兵、付成、张俊等共8人持刀抢劫“场子”。在谈话中,黄说,当时不想去,但大伙都来了,不去又不好,怕别人说自己不讲义气,不够朋友。陈某说,当时,知道是去“搜场子”,很害怕,但黎说,学校有很多“场子”,以前也干过,很容易得手,都没有出事,同学是因为赌博被搜都不敢告发的,经他这么一说,我便同意了。张某说,本来是不想去的,在路上都想要退出,但又觉得折面子,当时认为,只跟着去,不动手不会有事的。在这一案例中,他们大多数是不愿意去干的,因为怕伤面子,不够哥们义气而铤而走险,又心甘情愿地把抢劫的钱全归别人所有。
 
3、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失当。一是父母离异,因感情纠葛,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致使孩子个性偏执,出现心理障碍。某校初三学生袁林,原先学习成绩名列全班第一,父母离异后,情绪低落,神情呆滞,成绩急剧下降到三十名。二是父母忙于生计,只顾挣钱,对孩子要钱就给,只关心孩子的健康、学习成绩和穿衣吃饭,忽视品德教育。三是父母自身素质低,无力管教孩子,造成家庭教育的缺失。有的家长道德品质差,言行不端,常在家赌博,对子女影响极坏。四是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子女”由祖辈管教,形成隔代教育。大多数祖辈对孩子存在溺爱现象,物质上尽量满足,言行上放任自流,甚至对一些不良行为也能宽容对待,加上受年代、知识、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老人对教育也感到力不从心,难以教育好孩子。五是教育方式不当。有的父母认为孩子考试分数高就行,其它方面不闻不问,甚至一味迁就,形成重智轻德的教育,孩子“有恃无恐”,容易走向个人极端;有的父母不了解孩子的自身能力和心理特点,只要知道孩子学习成绩不好,或有违纪行为就口出粗言,讥讽、挖苦,甚至施以棍棒来教育,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产生抵触情绪。据调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属于以上几种家庭情况的占83.5%,其中属于离异(或单亲)的占10%,父母不在身边的占20%。
 
4、学校教育存在缺陷。一些学校仍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分数论英雄。往往出现“重智育,轻德育,放松法制教育”的现象,法制教育课形同虚设。对一些学习成绩差、表现又不好甚至有劣迹的后进生,教师不是用爱心去关怀,用耐心去帮助教育他们,而是“恨铁不成钢”,对他们态度粗暴,动辄训斥、体罚,甚至以种种借口把他们赶出校门,这样流失的学生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次调查,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有67人是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83.8%;成绩差,表现又差的后进生43人,占53.8%。据他们反映,在学校时,大多数后进生受到歧视,被人瞧不起,因此,破罐破摔,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
 
5、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未成年人深受其害。一是暴力、色情文化垃圾和不健康的网络、传媒的影响是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各种暴力、色情书刊、广告、音像制品屡禁不止。网吧、游戏厅业主为了自身的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大量接纳未成年人。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71.1%的人看过黄色录像;86.3%的人爱上网,上网主要是打“传奇”游戏和聊天,其中23%的人有网恋。网瘾就像毒瘾一样毒害着未成年人,上网让他们荒废学业,上网让他们走向犯罪,上网让他们不顾一切。某校白天刚对同学们进行网吧危害的教育和法制教育,并规定学生一律不准上网,违者将课以重罚。当晚11点多钟就有两名学生翻越围墙去上网,后来知道是与网友约好时间谈情说爱的。宁可违校规,也不能违网约,这是何等的网恋沉迷。某中学教师反映,周敏作业不做,在泡网吧,他母亲去网吧叫他,他竟敢置之不理,母亲只有打“110”报警,才把他吓出来。该校还有一学生张涛因上网而弄得面黄肌瘦,精神不振,债台高筑,学校劝其休学,在家调养身体。要上网就要有钱,靠父母给的零花钱和从牙缝里省钱远远不能满足自己的网欲,他们想到了骗、偷和抢。据调查,因无钱上网而犯罪的占同案的37%。听听家长们的呼吁:请关闭网吧,救救我们的孩子吧!虽然言辞有些偏颇,但网吧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确实令人担忧。二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泛滥,领导干部中的某些腐败现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未成年人。他们从小好逸恶劳,滋生盲目追逐、享乐攀比的习气。没钱花,就去偷、去抢。他们甚至认为偷盗和当官的贪污受贿没有什么两样,都是不劳而获。弄钱不能靠勤劳、吃苦,要靠手段,劳动观念极其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错位,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某校初一学生刘平从家里偷了700元钱,带三个伙伴离家出走,到九江后,每人买一套新衣服,住进了宾馆,想潇洒走一回,钱花完后,就想出了“好主意”:打110。当警察询问时,他们只告诉一点,自己是某中学的学生,其它的一问三不知,就连家长姓名,联系电话都假装说忘记了,警察拿他们没办法,只好通知学校来领人。在调查时,有许多同学反映,家长和老师在孩子面前经常缺乏诚信,不能兑现诺言,“我们不诚实,是跟大人学的。”有个班主任要到刘吉家去家访,刘吉却带着自己的班主任在县城转悠了近两个小时,就是找不到自己的家,说是忘了,令人啼笑皆非。

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1、加强未成年人教育。要紧紧抓住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的理想信念、革命传统、集体主义、民族精神和民主法制教育,采取不同方式,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家庭教育上,主要是城镇以学校为依托,农村以组或联组为阵地办好家长学校,聘请有经验的老教师担任教员,以《家教必读》为教材,每半年上课1—2节。帮助家长改正溺爱、打骂、讽刺、只给钱不教育和重智轻德的教育方法,以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帮助解决好父母离异、单亲及父母长期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在学校教育上,首先是要真正落实素质教育,打破唯分数论的教育奖惩办法,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其次是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希望教师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习成绩差,经常违法违纪的学生要倍加关爱,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让他们受到歧视,成为“弃儿”。要与后进生反复进行个别谈心,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准切入点,用爱心和耐心去教育他们,只要他们做出了一点成绩,取得了一点进步,就要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要多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让他们溶于大集体之中感受集体的温暖和参加活动带来的快乐。同时,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进行帮教。学校尽可能地不要开除学生,不要把一些在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推向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转化好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秀生所产生社会效应更大。四是要重视诚信教育。社会上各种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尔虞我诈、说话不算数等缺乏诚信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学生中,口是心非,相互欺瞒,不讲诚信的现象普遍存在。希望家长和教师在孩子面前说到做到,做出榜样,以人格的力量感化孩子,教育孩子讲诚信,学会做人。
 
2、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普法教育要从源头抓起。在“六五”普法宣传时,要把学校列为重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学校的法制课要上课表,各级关工委要积极配合教育、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为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有计划有步骤地上好法制课。在学习“两法一条例”的同时,还要选学《刑法》有关法律条款,弄清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和几种常见犯罪的特征,使学生较系统地接受法制教育,从而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的守法意识。政法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对违犯治安管理条例的,一般不予以拘留,仅作训戒处理。对社会危害不大,尽量多判缓刑或管制,采取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进行管制,共同进行帮教的办法进行挽救。避免其投入劳改后,交叉感染;同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
 
3、加大网吧、游戏厅的整治力度,净化社会环境。不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学校周边的文化市场要按相关法规下决心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近期,网吧经过整治,有明显好转,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进不了网吧,却可以进游戏厅,游戏厅的生意也因此“火爆”起来。因此,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大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网吧(查验身份证)。严禁在游戏厅中玩赌博游戏。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二是长期开设有奖举报通道,发动和鼓励教师、家长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识之士加入到网吧、游戏厅的整治活动中来,积极举报,彻底打消经营业主所存在的侥幸心理。三是城市要加大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图书馆、少年游乐园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投入,农村、社区可建立青少年活动室,使之真正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
 
4、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两劳”回籍等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十分重要,是避免破罐破摔“再进宫”的关键一环。我委为了掌握情况,积累经验,在县拘留所设置了帮教联系点,并跟踪帮教,但这仅仅局限于在拘留所服刑的青少年,全县帮教失足青少年的工作量大,任务重,建议由县政法委牵头,成立帮教领导小组,列入党政的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公安、法院、司法、工、青、妇和关工委的作用,对他们进行针对性帮教,在上学、就业等方面开辟多种渠道,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要重视社会闲散青少年所面临的“三无”(即无书可读、无业可就、无组织去管)的现状,全社会都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有学可上,有工可做,有人去管。这是有效减少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之道。
 
5、动员更多的老同志来做关心下一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特殊作用,支持他们开展各项工作。要求他们协助学校教育好自己的孙辈,为青少年做一两件有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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