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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汇报

时间:2022-08-29 09: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汇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第二年,一直以来,××法院在上级法院以及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使人民陪审员工作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办案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保证了司法廉洁,有效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现将《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法院核定中央政法编制××名,现有在编干警××名,聘用人员××名,内设职能部门××个,下辖×个基层法庭。截至目前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比去年同期增长××%;
审(执)结案××件,同比增长××%,再创收结案数新高。面对案件数量迅猛增长,审判力量不够充足的困境,××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工作,切实做到了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
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名,人员基本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青妇、文教卫及村(社区)等社会各行业和阶层。其中男性××人,占××%,女性××人,占××%;
研究室学历
××人,占××%,本科学历××人,占××%,大专学历××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
中共党员
××人,占××%,群众××人,占××%。基本做到了每个镇至少有两至三名人民陪审员,实现了辖区乡镇全覆盖。

(二)人民陪审员管理情况

1)规范选任标准,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前,我院按照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启动的“倍增计划”,当年便增选了××名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总数从20XX年底的××名增加至××名。20XX年,我院再次选任了××名人民陪审员,陪审员总数达到××名(其间有部分任期届满或免除职务)。《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由司法局牵头,我院与公安机关参加,首批选任了××名人民陪审员,已于20XXX月开始履职。

2)狠抓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针对人民陪审员专业知识不够的特点,我院采取集中培训、发放书籍、庭审观摩等形式,强化人民陪审员熟悉法院审判执行活动,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审判工作技能。培训主要通过任前集中培训和任期内择期培训为主,同时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选派培训员参加培训班。

3)细化管理办法,优化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我院制定了《××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立案庭负责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工作管理。各业务庭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在开庭前五日,业务庭庭长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填写《关于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计划表》,报立案庭,立案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统筹兼顾与“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参与审案的人民陪审员,通知陪审员参加开庭审理案件的时间、案件的基本情况等,并由案件的主审人员帮助陪审员参加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安排陪审员在适当时间进行阅卷、熟悉案情。立案庭对陪审员参加庭审的事项统一存档,以便日后对陪审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4)强化物质保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热情。××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的费用给予补助,对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照本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和本地差旅费支付标准给予补助。同时,××法院也替人民陪审员建立了专门的办公区和休息区,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提供好的物质保障,极大地调动了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提高了办案质效。

(三)人民陪审员工作成效

20XX年以来,我院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件。其中20XX年陪审案件××件;
20XX年陪审案件××件;
20XX年陪审案件××件;
20XX年陪审案件××件;
20XXXX日至XX日陪审案件××件(原因:我院今年成立了速裁团队,对适合速裁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快审快结)。在陪审过程中,我院着眼于化解纠纷矛盾,将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扩展到案件的庭审、文书送达、案件调解、宣判、执行等审判活动中,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一定程度地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社会情理评价标准。这些道德情感因素通过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与法官职业化的法律思维相结合,有利于从实际出发查清案件事实和做出公正裁判,有利于从客观现实角度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从而真正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2)司法民主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陪审员在参与陪审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陪审员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就是把法官的审判活动,置于民众监督之下,作到事前、事中监督,为司法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3)普法效果进一步优化。陪审员在利用公众智慧,把朴素的评判是非标准和法理相结合的同时,能够加深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和理解,并将这种认识客观地传达给身边公众,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使人民群众在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在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过持续不断地努力,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各位领导的认可和肯定,但从总体上看,人民陪审员工作发展还不均衡,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陪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一是选任方式不够合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主要是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和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三种方式产生,具有很强的随意性,加上选任过程仓促,时间短,对部分人民陪审员的资格审查不够全面,存在当选的人民陪审员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较好履职的情况;
二是对《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性质了解不够全面,往往将其看作为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看待,较少考虑到法院审判工作的需要,部分人民陪审员当选后履职积极性不高;
三是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衡,
受辖区内案件分布不均、陪审员居住地限制、陪审员自身工作职业等原因,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机会不均,有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过多过频,成为“编外法官”,有的人民陪审员却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成为“名义陪审员”。

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的工作举措

(一)规范选任,注重素质,严把“进门关”。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将需要选任陪审员的数额、选取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以确保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大与相关政法机关的协作力度,始终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代表性、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相结合,严格把好综合素质、陪审能力和审核任命三大关口,择优选任人民陪审员,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严格培训,提升能力,夯实“技能关”。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定期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脱产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观摩庭审、座谈研讨、陪审个案中具体指导等方式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素养,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奠定基础。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筑牢“考核关”。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制度对人民陪审员的考核,实行个案考核、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陪审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培训情况等方面。同时建立完善陪审责任制度,对人民陪审员消极懈怠以及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完善相应的问责程序和退出机制,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监督,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得以有效运行。

(四)发挥优势,体现民主,深化“效能关”。全面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行使参审参议的权利,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司法效能,充分借鉴陪审员来自大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与法官的法律思维和知识经验形成良性互补,帮助合议庭对案件作出理性判断,提高审判质量。注重发挥陪审员的职业、特长,让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通过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进双方当事人间的理解沟通,努力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力促案件达成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以提高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和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

各位领导,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为“三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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