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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制度】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时间:2023-05-26 13:55:04 来源:网友投稿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现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定制度如下:第一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制度】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供大家参考。

【发改制度】容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现对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定制度如下:  

第一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第二条  信息发布审核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股室工作人员发布由所在股室领导进行审核,重要内容呈报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后予以公开。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违规信息上网。

第三条  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第四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股室每月应及时报送信息,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公告等内容。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网站栏目内容设置,网站信息要及时更新,栏目相关内容信息由各股室负责报送,政策法规科负责采集和审核,网站管理员负责整理发布。

第五条  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股室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审核。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未经相关领导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七条  所有部门、单位、个人不得制作和传播下列信息:

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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