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评选“葫芦青年之星”活动方案5月4日是中国“青年节”,为庆祝这一节日,我乡开展评选“葫芦青年之星”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更好的表彰、宣传当代葫芦青年立足岗位、锐意创新、立志成才、追求卓越的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乡评选“葫芦青年之星”活动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2017年评选“葫芦青年之星”活动方案
5月4日是中国“青年节”,为庆祝这一节日,我乡开展评选“葫芦青年之星”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更好的表彰、宣传当代葫芦青年立足岗位、锐意创新、立志成才、追求卓越的时代风貌和精神主流,激励广大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艰苦创业,在促进我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树正气、扬正风,提升正能量,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葫芦青年之星”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增进青年同志的凝聚力和创造力,营造“有活力、讲道德、创亮点、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为了建设福禄之乡美丽葫芦,前仆后继,英勇奋斗,积极进取,勤奋工作。
二、组成机构
主办方:葫芦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协办方:葫芦校区
葫芦乡中学
葫芦乡卫生院
葫芦乡辖区内各村委会
三、活动时间
4月10日至4月15日完成推荐工作。
4月底前完成网上投票和评委会评选工作。
5月4日前后颁发“葫芦青年之星”荣誉证书。
四、活动内容
评选葫芦乡“葫芦青年之星”。
五、评选方式
(一)评选范围
葫芦乡范围内
(二)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分界别推荐、候选人确定、网上投票、评委会评选、候选人公示、审定和表彰5个步骤。具体安排如下:
1、分界别推荐。在4月15日前完成推荐工作,文教卫生可推荐若干名,励志大学生可推荐若干名,乡、村干部可推荐若干名,致富带头人可推荐若干名、农村青年可推荐若干名。
2、候选人确定。葫芦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对所有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推荐表、个人简介、事迹材料和一张证件电子照片附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进行审核,将符合推荐要求的材料提交评委会,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月底前是“葫芦青年之星”评选阶段,广大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福禄之乡)方式进行投票,直接进行投票,网上投票成绩占60%。
4、由评委从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审议出若干名最佳“葫芦青年之星”候选人,根据先进事迹,评委会进行评选,评选成绩占40%。
5、候选人公示。优秀青年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6、审定。评委根据公示意见,4月30日前审定优秀青年。对评定的人员授予“葫芦青年之星”。
7、表彰。5月4日前后,评选出“葫芦青年之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先进优秀事迹将在葫芦乡微信公众号福禄之乡发布,同时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以扩大影响,努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评选对象
1、优秀青年团员
2、文教卫生优秀青年
3、励志大学生
4、致富带头人
5、优秀农村青年
6、乡、村优秀青年干部
(四)入选资格
1、自觉遵守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积极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依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2、“葫芦青年之星”候选人从各界推荐的优秀青年候选人中产生。
3、1980年1月1日以后,200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优秀青年。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葫芦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葫芦学区,葫芦乡卫生院,葫芦乡辖区内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开展此项工作,要注重扩大工作的发动面,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公益精神的重要工作载体,使更多的青年在评选过程中能受到教育,立志成才。
2、严把人选,突出业绩。各推荐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要注意征求推报人选所在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推报的人选应是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代表。
3、请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葫芦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葫芦青年之星”活动联系人:霍瑞娟。联系电话:13930980782.电子邮箱:4113539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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