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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3篇

时间:2023-01-21 14: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1  为期一个月的奖学金评比活动于xx月15号结束,在这一个月里,我们请教了辅导员、上一届的师兄师姐、同年级的其他专业同学等等,向他们询问了一些相关的评比细节和注意事项,从而使得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3篇

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1

  为期一个月的奖学金评比活动于xx月15号结束,在这一个月里,我们请教了辅导员、上一届的师兄师姐、同年级的其他专业同学等等,向他们询问了一些相关的评比细节和注意事项,从而使得我们的评比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现在,我把这一个月里的相关工作和流程总结如下:

  一、 奖学金评比流程第一阶段(9月份):成立评比小组,填写相关表格

  1、成立评分小组(32人),并公示小组成员名单。成员组成: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共5人、于9月9日经投票选出的11人、各个宿舍长或宿舍推选代表共16人(已除掉投票选出的室长),合计32人。

  2.同学们填写(08药学班委附加分评分表),请同学们按照实际情况给各班委分。20号晚团支书上门收龋。

  3.召开一个简单的评分小组会议,共同学习(学生手册)有关评奖学金的内容。期间,各评分同学可以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本流程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提出,也可对本流程提出建议或指出漏洞。

  4、各资料的收集以及各科目原始成绩的核对。

  ①给出上学年所有的学科的原始分,请同学们在九月份内进行核对,如有错漏,请及时和团支书反映。

  ②同学们填写(08药学奖学金评比德育分自评表)、(中药学院XX~XX学年综合成绩自评表)以及准备附加分的证明。至于学生会、团委、广播台、艺术团等的加分证明将会由学院统一发放。9月29号前团支书上门收取以上资料。

  第二阶段(xx月8日至12日):各类分数的核对和录入

  1、德育基础分的评比。32位评比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手册p79第二章第九条的内容对全班打分,然后取*均值。得出全班同学的德育基础分。

  2.智育、德育、文体分的核对。对同学们递交的附加分证明进行核对,然后加上相应的基础分,得出智育分(含附加分)、德育分(含附加分)、文体分(含附加分)的分数。然后同学们进行核对。

  第三阶段(xx月xx到15日):综合成绩的`结果的公示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

  1.核对无误后,算出最终的综合成绩结果,公示。

  2.获综合奖学金的名单出来后,于次日晚上通知有资格评比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出来进行互投,选出5位同学作为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名单。公布。

  二、对一些问题采取的措施

  1.关于ab班的英语成绩。我们询问了上一届的师兄师姐以及辅导员,他们的回答是英语老师会给出一个分数作为ab班同学第一册和第二册英语成绩的分数,因此,a班以入学分班成绩以及中段考成绩作为大二学年的成绩,b班以大学英语四和入学分班成绩作为大二学年成绩。

  2.关于体育成绩是否算进智育分里的问题。根据(学生手册)p81第三章第十二条,体育成绩也可以作为学年各学科中的一科。为了征求全班同学的意见,我们在班上对“体育成绩是否算进智育分里”的问题进行投票,最终结果是以51:39通过了体育成绩应算进智育分里。

  3.关于扣分的问题。根据(学生手册)p79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今年我们采取扣分制度,考虑到手册上的扣分制度过于严厉,我们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即每旷课一节或每迟到3次扣0.1分,请假不扣分。出勤记录包括大二整一学年,若有同学有疑问,可翻查出勤记录表。

  三、对某些特殊加分的解释说明

  1.智育分

  ①关于“挑战杯”“创新实验”等学术论文作品立项的加分:根据(学生手册)p81第三章第十四条的第一和第六,获得立项者加2分,如参赛作品为2人以上参加的,则按p82第六来进行给分(即获得的2分按比例分配)。本班有几位同学是获得立项的,因此按附加分证明上的排名顺序给分,若没有排名,则均分。

  ②关于投稿的加分据了解,中药学院学生会投稿加智育分的,都有老师出示相关的证明,因此,经商量后,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投稿,不予以加分。

  2.德育分

  ①.根据本班情况,有些同学获得各种荣誉称号。属于校级个人荣誉称号(加2分,详看p80第十条的第二))的有:校优秀本科生教学信息员、艺术团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社团积极分子;属于班级个人荣誉称号或班级积极分子(加1分,经评委小组讨论)的有:学生代表、团代会代表、专业报编辑小组成员、党校优秀学员。

  ②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等累计达50小时以上加1分,xx0小时以上加2分,此部分最多加2学分,超出的话就累计到下年。

  ③各运动校队队员(篮球,足球,羽毛球,毽球,排球,田径等),若没有特殊证明,则按一般规定加5分。

  ④参加麻风村的同学每人加1分,宿舍长每人加1分。

  ⑤班级文明宿舍评比总评获优的宿舍每人加0.5分;院文明宿舍每人加0.5分;校文明宿舍每人加2分.若同时获得班级,院级和校级文明宿舍的同学,可全部加分。此项不按最高得分奖项加分。

  ⑥扣分制度:经与辅导员和评委小组讨论后,扣分制度于今年执行。根据去年的考勤记录,旷课一节扣0.1分,迟到3次当旷课一节,请假不扣分。由于有些同学提出异议,认为考勤记录出错,这里就解释一下,有些同学可能在点名时去了厕所或离开课室,回来忘了消名,这是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因此当成旷课一节。另外,根据(学生手册)p80第十一条,每旷课一节扣3分,但结合我们班的实际情况,只扣0.1分。

  3.文体分

  ①代表班级参加比赛的班队队员,由各队队长根据每位队员的出勤率给分,范围为1~2分,队长加2~3分;如参与两项或以上者,加2~3分,队长加3~4分。

  ②班级啦啦队者,出勤一次加0.1分,缺席2次或请假3次者当作自动退出啦啦队。

  ③(校报)、(校报副刊·广播)登稿者,每篇文章加0.5分。

  ④参加各类文体比赛者,除了有奖状的复印件证明外,还需要有所属组织(如校团委,校学生会等)的盖章或者加分证明。若只有奖状证明,则一律按校级文体比赛来加分。

  ⑤参加大学精神征文比赛采访老师活动的同学,获得奖状者加2分。

  ⑥在大型晚会(元旦晚会、五四晚会、国庆晚会)表演者,每次加0.5分。

  四、评比小组名单谢树鑫 王玉飞 成玉花 袁明顺 林曦 黄寿辉 蔡先惠 林玉贞 桂春梅 马金龙 陈家辉 常远 邵悦 陈城光 黄宇桢 以上内容是我们进行奖学金评比的依据,而这些内容并不是我们随意制定,而是根据我们班同学的具体情况和学校或学院的加分细则得出来的。当中若存在某些误解误会,请各位同学多多包涵。现把各加分细则公布如上,让各位同学更多地了解我们的工作,若同学们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好的建议,非常欢迎提出。

  在这里,我要非常感谢全班同学,特别是室长们、评委小组同学和3位班长,感谢你们对评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辛苦各位评委小组了!评比已经结束,不知道大家对这样的结果是否满意。但希望大家能理解,只有相对公*,没有绝对公*。而我们也在尽最大努力去为大家服务,希望在这个评比结束之后,大家继续支持我们所举办的团日活动和班级活动。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我们08药学可以更好地凝聚起来的。08药学,加油。

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2

  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公布20xx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评审结果和做好奖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放教育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了本院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的程序,完成了初评、政审、公示和材料上报工作,现将20xx年度开放教育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总结如下:

  一、奖学金开展的基本情况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习模式的探索,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也是探索并构建具有开放教育特点的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开放教育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奖学金评审的公开、公*、公正。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把奖学金这一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研究落实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科负责。

  二、工作流程和采取的措施为切实实现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开、公*、公正”,我院首先通过学院会议等形式公开了评定条件、评定方法和评定程序。其次召开了专门的评选奖学金工作会议,强调了此次评选工作的意义,制订了评选流程,即个人申请,班主任推荐,学生科审核确定。

奖学金评定工作总结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奖励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文,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评选过程坚持公*、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四)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内所修全部课程都合格,无重修重考科目;

  (五)努力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达标;

  第五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在本科学生中设立单项奖励金。获奖者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且上一学年所有课程必须第一次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第六条如因特殊原因申请缓考者,是否有资格申报奖学金由所在院系规定。对在上一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如其基本是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试的,应返 1

  回原专业参评奖学金。

  第七条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其奖励金额为:一等奖学金每人2000元人民币;二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学金每人xx00元人民币。获单项奖励金的学生,由学校发给证书和奖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800元。

  第三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名额和程序

  第八条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20%,具备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50%,具备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全班(级)排名前80%,具备单项奖励金评选资格。

  第九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0%,获单项奖励金的人数不超过本院(系)参评总人数的3%。其中获一等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班参评总人数的5%,获二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人数的xx%,获三等奖学金的人数不超过本班参评总数的15%。

  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兼获单项奖励金。

  第十条根据《中山大学“逸仙班”管理试行办法》第十条及教务处对有关条文的解释,逸仙班中考核合格并继续留在逸仙班中就读的学生都被评为一等奖学金。

  第十一条中山医学院八年制学生大七开始不再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大二至大六时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比例为:综合测评前xx%的同学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前30%同学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前60%同学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前80%的同学可以申请单项奖励金,但名额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

  第十二条光华口腔医学院七年制学生大五开始不能申请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十三条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和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的中法班奖学金标准定为学业成绩8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一等奖、学业成绩75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二等奖、学业成绩70分以上的学生获评三等奖。

  第十四条根据第九条院系应申报的奖学金等级人数中如有小数点,则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来处理;如不足一人的算一个。

  第十五条各项奖励的一般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生处每年9月中旬发文公布评选通知;

  (二)院(系)组织初评;

  (三)院(系)公示初评结果;

  (四)院(系)在xx月中旬上报初评结果;

  (五)学生处初审并公示;

  (六)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七)学校公布最终结果;

  (八)每年十一月中下旬学校召开表彰会予以表彰。

  第十六条评选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含三天)。

  附则

  第十七条各项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参评个人要严格要求,宁缺勿滥:

  (一)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取消当年学评奖资格;

  (二)在各项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的评奖;

  (三)颁奖后,如发现获奖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在全校通报;

  (四)凡无故欠缴水电费,违规用电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奖学金资格;

  (五)因本条第

  二、

  三、四款取消评奖资格后产生的空缺,不再补报。 第十八条参评个人对奖学金如评选有异议,可在院系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意见。评审单位应在接到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学生处应在接到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通知参评个人。

  被取消奖励资格的个人如有异议,从接到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院(系)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申诉集体或个人仍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提出申诉,学生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形

  成审查意见,通知申诉个人。

  第十九条各院(系)依据学校有关奖励管理规定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应在当年评奖开始时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并上报学生处。如院(系)制定的评奖实施细则不得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二十条评审相关表格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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