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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6 00:26:54 来源:网友投稿

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

“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4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劳动者成功创业、稳定和扩大就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马兰花计划”,健全并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业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结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支持优秀创业培训师资等成立创业指导工作室,发展一批更高水平、更具影响力的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完善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管理,开展创业师资培养和水平提升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全省2021年培训5万人次。采用全省统一的创业培训考核平台强化创业培训成效考核,提升创业培训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创业培训要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等开展创业培训

(二)明确创业培训方式。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将创业培训课程(SIYB、网络创业培训)纳入教学计划,开展创业培训考核合格人数计为社会化培训任务。企业原则上不对在岗职工开展创业培训,对转岗职工确有创业培训需要的,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开展。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项目制培训方式统筹开展。除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将创业培训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开展以外的创业培训,严格按照省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数开展(附件2),其中,全省中职、高职、高校学生创业培训不得超过2万人次,技工学校学生创业培训不得超过1.9万人次,其他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培训不得少于1.1万人次,各市州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目标任务结构。

(三)完善创业培训管理。加强创业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指导创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项目实施规程(试行)》《“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技术要点(试行)》(附件3)等技术文件规范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组织本校学生、监狱组织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每满30人即可申请开展。省厅对全省创业培训项目和创业培训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创业培训课程和创业培训机构目录。

(四)统一创业培训考核。2021年起,省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含SIYB、网络创业培训考核,附件4),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完成教学后,统一参加网络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含院校)一年内未开展创业培训或单班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率(考核合格人数/参加考核人数)低于80%的取消创业培训资质。

(五)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证补贴”,即按考核取证人数给予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不得另行设置其它任何补贴拨付条件。按项目制开展的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取得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时间为3天)、SYB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时间为10天)、网络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合格证书分别给予每人300元、1200元、1400元补贴(均含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使用费)。对参加创业培训后一年内成功创业,并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次性创业补贴或创业场租补贴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完成创业培训教学计划后,组织学生参加贵州省创业培训考核管理服务平台考核(鉴定费用由学校垫付)并取得证书的,由学校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GYB每人20元、SYB每人8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学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培训所需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合理统筹安排。

(六)探索开展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2021年9月前,各市州参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做法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市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创建。省厅将根据各市州建设情况,择优评选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和创业培训示范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马兰花计划”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整体要求,在分解目标任务时要统筹考虑在校学生分布、创业群体需求合理下达培训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主体,强化使用监管,保障使用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的工作原则,严格培训信息化管理。

(三)注重宣传引导。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加大创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雁归兴贵计划,开展“马兰花计划”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平台,广泛宣传创业者、创业培训师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交流工作经验,深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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