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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5篇】

时间:2022-04-12 08:10:01 来源:网友投稿

普查是指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为详细调查某项重要的国情、国力,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大规模的全面调查,其主要用来调查不能够或不适宜用定期全面的调查报表来收集的资料,来搞清重要的国情、国力。普查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的全面调查。普查一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5篇

【篇一】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根据县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要求,为完成县庆重点项目“XXX”建设,本人于20XX年X月X日抽调到XX村寨开展群众思想动员工作。通过半年多不懈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了解到目前我县在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该问题,本人仅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和肤浅的建议。

一、房屋征收工作现状

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共涉及被征拆户XXX户,房屋XXX栋,需安置人口XXX人。目前已经协议签约XX户,未签约XX户。

二、存在的问题

1.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资源要素得不到保障,项目启动后推进困难。

正式征收工作方案在工作组进驻XX村寨开展动员工作一个月后才正式出台,工作组根据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先开展工作,由于征求意见稿补偿标准低且未定,造成群众等待观望,直接影响后期工作。征收安置工作不到位,一是安置房建设滞后于征收工作需要,由于规划设计、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到位滞后,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展现在被征户面前,被征户心里没底,加上政府在猴场征地的历史原因,由此造成被征户对政府不信任,由此影响征收工作的推进和如期完成。二是安置房户型设计滞后且公开不够彻底,正式征收方案出台后一段时间安置房坐落位置、房屋朝向、占地面积、建设面积等才予公布,且各户型只公布占地面积和建设面积,对各房屋具体内部的布局设计和参数没有公布,影响被征收户的选房需求,增加征收工作难度。三是征收方案制定不尽合理,对小面积被征户的安置问题没有具体方案,造成这部分被征户难以在政策和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选择的尴尬局面。

2.政策平衡难,调控难度大。

XX村寨位处县城边缘,与同处县城边缘的三郎相距较近,目前在该片区已建有县委党校、县职业技术学校,在建有X中医院、X广场等,和XX一样可视为县城城区的发展延伸。但在征收方案制定的标准上,政府很难、也无力找到有力的平衡点,只能按照上级的区位政策规定来制定补偿标准。形成了XX村寨和XX在被征收的房屋和土地的补偿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土地的补偿差距较大。由此,政府征收管理部门虽然极力在方案制定上力求平衡,但调控难度较大。

3.被征户对立情绪强烈,对补偿的期望值过高,存在信访和诉讼情况。

被征户虽然大部份有被征收愿望,但对补偿的期望过高,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予以抵触甚至对抗,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入户调查、测绘评估、协议签约等工作不予积极配合,或是拒绝和采取拖延战术,寻求各种理由要求更多补偿,甚至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二是联访或抱团。部分被征户采取抱团对抗并组织上访,通过上访方式施加压力,甚至辱骂和威胁有意向签约户,不断挑起内部矛盾。三是制造并散布谣言,造摇惑众,阻止意向签约户协议签约。四是对依法征收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手段达到拖延、增加砝码的目的。五是扰乱政府规划方案,以就近划地自建为由,不断对政府施压,达到提高补偿标准的目的。

三、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1.要素保障方面。农村房屋征收不同于城区,被征户有大量的生产生活物资需要安置,安置过度不是简单的现金安置那么简单,在房屋置换不能同时进行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安置过度,消除部门之间分管缝隙,提供优良的安置过度服务尤为重要,可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政府在今后的房屋征收过程中,一定要统筹安排好安置过度的工作,消除因安置不到位造成的负面影响,阻碍征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再者,要提前或加快房屋置换安置房建设,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户选择产权置换时没有现有房源,这让大多数被征户有“隔山买牛”的感觉,加上历史原因,让大多数被征户对政府的可信度在不断降低。因此,建议政府要统筹协调好安置房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环保、水电、交通、金融等等与之相关的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安置房的顺利建设。这样才能使资源要素得到保障,征收项目启动后才能顺利推进。

2.政策统一方面。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已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期间,政府管理日益加强,管理也日趋完善,但在此期间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区域和一些项目各自为政,出台了一些具体政策,这些已是既成事实,如果取消难度很大,考虑到征收政策的前后、横向的衔接性,使得当今征收政策的统一难度较大。因此,建议政府在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应该坚持利益共享,积极探索多种补偿方式,能让群众特别是被征收户尽可能地分享城市发展带来的利益。

3.抵触对立方面。一是目前舆论宣传不断强化被征收人的弱势状态,从而置征收部门于不利局面,征拆近乎成为“与民争利”的代名词。二是房屋征收涉及利益巨大,导致被征户有抢抓“机遇”的心理,漫天要价。三是县内各区块政策执行有不统一和不公平的现象存在,加大了被征户的对立情绪和期望值,形成征收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的重要原因。四是房价在短期内的快速上涨,也导致征收户对政策不满而产生信访和诉讼。因此建议:一是加强公众对权力的直接监督。在征收拆迁中让所有程序必须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透明征拆、阳光征拆。二是扩大舆论对征收拆迁工作的影响力。征拆难,难就难在征拆牵涉被征拆户的眼前和长远利益。因此要加强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对征拆工作的影响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和谐的征拆氛围。尤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征拆,宣传舆论工作要全程跟进,全方位报道,把补偿安置展示在社会公众面前,让公众真正了解被征拆房屋原有的市场价值与政策给予补偿的金额,让社会舆论评判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防止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虚假信息造谣惑众。同时也要把少数无理取闹,坚持无理要求的被征收人置于社会舆论视点之下,让电视媒体真实反映征拆的实际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农村房屋征收政策进行答疑、讲解,以澄清是非,消除误解,消除被征收户的疑虑。从而达到化解被征户的对立情绪和合理面对相应的补偿政策。三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引导房地产健康发展。

以上是本人对XX村寨房屋征收工作工程中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仅仅代表个人,对分析不对或建议不合理的地方,仅代表个人意见展开论述,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篇二】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由税源普查看当前税收征管当中存在的问题

从2011年3月份开始,我们全市地税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次地毯式的税源普查活动,这次活动涉及到每个行业,每个县区的每个街道和角落,可以说这次活动对于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清理漏征漏管户,增加税收收入起到了十分明显的作用,全市总共清理漏征漏管户 517 户,查补税款 192857元,可以说收获颇丰,但是同时我们也发现了我们目前的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工作确实也存在好多问题,具体体现在:

第一,普查出来的漏征漏管户不少,说明了什么问题?只能说明我们系统目前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依然相当普遍,税收管理员制度没有很好的执行和落实,管理员实地巡查的责任流于形式,现行征管模式在不断更新改进,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却增长缓慢,当然这跟我们系统人员老化问题突出,而教育培训和内部的考核、监督、管理制度跟不上也有很大的关系

第二、如此规模庞大的普查活动,查补实现那么点税款说明了什么?说明我们在认识上把税源普查仅限于完成一项工作任务,根本没有把这项活动看成是加强税源管理的一次积极有效的征管活动,借此机会清理漏征漏管户,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以此为下一步纳税评估提供有效的事实和依据是再合适不过了,可惜我们只把工作完成在“普查”这个阶段,后续的补税、滞纳金、罚款以及纳税评估、重点稽查检查跟上了吗?

第三、这次普查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我们日常征收的主税种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大多数普查对象都比较清楚,但是一旦涉及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车船税等小税种都是略知一二不是很清楚,尤其广大的乡镇和农村,一个富裕起来农民和个体业主竟然不知道他们的年收入所得已经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这说明了什么问题?说明了我们税收宣传的持续性、全面性、和针对性不强,税收宣传存在死角和盲区,年年搞税收宣传月活动,如同过会唱戏一样,匆匆如过眼烟云,指望每年街道上摆几个咨询台放几幅宣传画就能让老百姓了解税收,懂得税收时什么吗吗?农业税免了,起征点提高了,怪不得好多个体门店业主对我们说:“国家都不征税了,你们怎么还办证”?弄得我们好哭笑不得。

第四、行业内部的管理、监督、检查力度和措施很不到位,征管模式的不断更新和系统人员老龄化严重的问题日益突出。我们上有公务员法和税收征管法,下有最基本的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可为什么我们的系统的人员就那么不如以前不爱岗敬业了呢?我们每年的培训学习不少,大多是电脑授课程序化操作又多,而我们系统目前年龄文化层次老化居多,有多少人能听得懂坚持的下来?更别说事后的考试了流于形式更没有重视,培训完了经费花了不少,效果在哪呢?我们查补的税款增长了多了?我们的明察暗访、党风廉政、争优创先等等活动搞的铺天盖地,可是真正严格履行这些最基本的制度又有多少呢?作为领导作为管理者我们应该深思这些问题,作为这次活动的参与者和每个普通税务干部我们是否也应该扪心自问,我们是否尽到了一个国家公务员的基本职责呢?是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责任在为这个你深爱的国家尽职尽责呢?

第五、政府部门行业之间的协作配合力度不够,好多部门与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关系都写进了法律条文,可是有些行业部门熟视无睹,好像税法对他们不适用可以不受约束。比如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二章第15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可是新征管法实施都十年了,敢问哪个税务干部见过工商局的同志来税务局通报提交过营业执照的信息!每次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信息对比差距大恐怕也全是不是税务机关的责任吧。更有甚者是一些政府部门领导纳税意识差到极点,该代扣的个人所得税不代扣也不缴纳,自己单位的房产门店出租不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还大言不惭质问税务人员说政府还纳税?这样的官员也敢说代表政府,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这句话都写进了宪法,我们的这些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视宪法和法律于不顾公然叫板税务机关,政府最为我们各个部门的上级领导协调好各个部门行业之间的关系是很必要的,如果连他们都不愿意尽一点法律规定的义务,那我们的执法难问题何时才能得到彻底解决呢?我们如何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税?

陕西省眉县地方税务局 董伯友

【篇三】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房屋建筑质量通病(一)

内容摘要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经常发生的普遍存在的且不易根治的一些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具有普遍性、多发性、时间性、多样性等等,主要有裂缝、渗漏等,由于量大面广,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危害很大,是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主要障碍。

质量通病就像人生病一样,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分析疾病产生的根本原因,这样才能对症下药。但我们研究质量通病的重点还不是在于治病而是预防生病,也就是说重在预防。对于设计还是施工或是材料方面的原因,是项目部管理还是供应商产品或是我们的施工班组原因等,都需要我们加以客观分析并不断提出改进措施。在以后的工程中可以引以为戒,做到不再犯自己以前的错误,也不要重复犯别人的错误。

内容摘要 I

引 言 1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 2

1.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概述 2

1.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分类 2

1.2.1 屋面、楼板、墙体裂缝 2

1.2.2 楼地面、外墙、屋面渗漏 2

1.2.3 抹灰空鼓、开裂 3

1.2.4 外墙透寒 3

1.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影响因素 3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分析 5

2.1 屋面、楼板、墙体裂缝的原因 5

2.2 楼地面、外墙、屋面渗漏的原因 6

2.3 抹灰空鼓、开裂的原因 8

2.4 外墙透寒的原因 8

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10

3.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 10

3.1.1 工程设计方面 10

3.1.2 施工组织管理 10

3.1.3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11

3.1.4 推广新材料、新工艺 11

3.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事后补救措施 11

4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案例 14

5 结论 15

参考文献 16

引 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宅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住宅建筑的质量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一些质量通病时有发生,比如:渗、漏、泛、堵、壳、裂、砂、锈等,由于频繁发生,犹如多发病、常见病一样被施工单位及业主认为是无法根治的顽症,大的质量问题常被甲乙双方以各种不能实际奏效的手段表面上处理或解决,事实上质量问题的隐患和忽视质量的恶习依然未改,久而久之就在建筑行业成为习惯性的质量通病。这些通病,面大量广,危害极大,有的缩短了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直接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安全,有的影响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消除质量通病,是提高施工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也是增加建筑工程总体效益的关键环节。如果能够认真总结产生质量通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质量通病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是完全可能的。

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分类1.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概述

所谓的工程质量通病就是大家通常在施工当中所犯的同样毛病,虽然直接导致不了大的质量问题,但如果不加以克服,仍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平常在施工过程中大家总认为小的质量问题都是质量通病,可以不加以防范,但小的质量问题多了就会影响整体工程质量。所以我们必须对质量通病加以重视,有效地克服质量通病尤为重要。房屋质量通病主具有存在量较大,克服难度较高等顽固性特点,而质量通病产生的因素较复杂,在整个项目从立项到项目的使用都存在质量通病产生的根源。所以克服、解决工程质量通病是提高工程质量的根本。

1.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分类

1.2.1 屋面、楼板、墙体裂缝

屋面裂缝: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开裂一般分为结构裂缝、温度裂缝和施工裂缝三种。结构裂缝通常产生在屋面板拼缝上,一般宽度较大,并穿过防水层而上下贯通。温度裂缝一般都是有规则的、通长的,裂缝的分布比较均匀。施工温度裂缝一般都是有规则的、通长的,裂缝的分布比较均匀。施工裂缝常是一些不规则的、长度不等的断续裂缝,也有一些是因水泥收缩产生的龟裂。

现浇板裂缝:现浇板易产生贯通性裂缝或表面裂缝;现浇板外角部位易产生斜裂缝;现浇板沿预埋线管易产出裂缝。

墙体裂缝:不同基体材料交接部位易产生裂缝;填充墙临时施工洞口周边易产生裂缝;填充墙内暗敷线管处易产生裂缝。

1.2.2 楼地面、外墙、屋面渗漏

楼地面渗漏主要发生在卫生间和穿地面管道四周以及地漏四周。1、楼面施工面层时基层处理不清,水泥砂浆面层厚薄不均,导致面层空鼓、裂缝,削弱了面层的防水作用。2、水从四周墙上沿板缝或预留孔洞进入隔壁房间,形成滴水、渗水。

外墙渗水是建筑工程质量的通病,因此而产生的投诉较多。外墙渗水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沿砖缝或孔洞渗水、沿窗台渗水、沿挑阳台处渗水沿女儿墙裂缝处渗水等等。

混凝土刚性屋面的渗漏有一定的规律性,容易发生的部位主要有山墙或女儿墙、檐口、屋面板板缝、烟囱或水落口穿过防水层处。

1.2.3 抹灰空鼓、开裂

抹灰层表面一般采用水泥砂浆、石灰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以及纸筋灰抹面等抹灰工程,其中绝大部分工程采用水泥混合砂浆抹灰装饰。构件抹灰发生本文所指的空鼓、开裂等质量通病,通常出现于项目施工后一至二个月左右。

1.2.4 外墙透寒

在日常维修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墙体透寒现象及存在的部有:

1、外墙面砖的勾缝处及外墙罩面的分格缝处易透寒;

2、室内墙面产生点状湿印,发黑、起皮;

3、室内圈梁,构造柱部位出现条形渗漏;

4、山墙大面积出现渗漏、严重透寒、长毛、潮湿;

5、顶层坡屋面,排水管在墙体内、墙面潮湿;

6、屋面女儿墙和挑檐排水部位;

7、外罩面为清水墙的透寒。

1.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影响因素

(1)设计方面

往往由于设计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或设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疏忽等原因,使工程设计留下了产生质量通病的隐患。有时由于设计的构造不合理,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精心选用建筑构配件(生搬硬套标准定型图集),也是产生工程质量通病的原因。

(2)材料应用

新的建筑材料的出现和应用往往带来施工工艺的改革和施工技术创新,并使建筑物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例如塑钢门窗、新型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及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PVC 塑料下水管及可熔接的 PPR 承压上水管等材料的应用,克服了传统的木门窗易翘曲变形、三毡四油卷材防水耐候性差、施工难度大、铸铁及钢上、下水管道接头处易跑、冒、滴、漏等缺陷,大量地减少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虽然许多新材料、新技术给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带来了发展和提高,但是还必须看到,由于选用一些不符合地区特点或技术尚不成熟、未经工程实践的检验、验证,而盲目引进、不适于本地区使用的产品或技术,给工程带来新的质量通病。例如在建筑涂料选择时,部分寒冷地区,将含有可霉变物质的有机涂料使用在建筑物的热桥贯通处时,由于墙体的结露、潮湿提供了可霉变的环境,使涂料发生霉变,从而产生了墙面发霉、长毛的现象。

这些技术尚不成熟或其性能不适于某些地域特点的材料之所以会被推广应用于工程,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对这些材料的性能认识不全面,只注意到这些材料某些优良的特点,而没有认识到或忽略了其还存在不适于使用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是一些管理部门在新材料推广使用前,没有对其进行认真考察或周密论证,并针对其性能特点进行必要的实验验证,从而使这种技术上尚未成熟或不适于地域特点的材料推出。结果在实际应用上产生了很多质量问题。

(3)施工管理

由于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仍然是以手工操作为主,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时进行操作的专业工程多、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规格品种繁杂;工种间的相互配合情况、操作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各种技术规范和规程、是否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责任、程序、方法进行严格的验收;以及开发商、建筑商片面的追求工期和经济效益、以低于工程成本的价格承发包工程或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都是引起工程质量通病的因素。

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产生的原因分析2.1 屋面、楼板、墙体裂缝的原因

混凝土刚性防水屋面防水层较薄,当基层变动时很易开裂,例如基础的沉降、结构支座的角变、不同建筑材料的温差等,都能引起结构裂缝。由于大气温度、太阳辐射、雨、雪以及车间热源作用等的影响,若温度分格缝未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合理,在施工中处理不当,都会产生温度裂缝。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当,施工时振捣不密实,压实收光不好以及早期干燥脱水、后期养护不当,都会产生施工裂缝。

影响楼板面裂缝的原因很多,有由于砼浇注成型后1-3h内,在表面因沉缩而产生裂缝;有由于砼配制时水灰比较大或使用了收缩率较大的水泥;有因为人为因素而产生的裂缝;有因为砼内外温差较大而产生温度应力,使得砼在薄弱部位拉裂。所有这些裂缝虽然对结构的整体安全性能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往往造成小业主的投诉,从而给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墙体裂缝的原因:1.砂桨用料及拌制不当,造成砂浆因干缩变形从而拉动表层腻子的开裂。 我们知道,墙面装修一般为抹2~3遍砂浆,刮2遍腻子,最后刷涂2~3遍涂料。一般抹面砂浆有细骨料(主要是细砂)、水和无机胶凝材料(水泥、石灰、石膏等)组成。新拌的砂浆主要要求具有良好的和易性,使用和易性良好的砂浆,既便于施工操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保证工程质量,所以砂浆的和易性(包括流动性和保水性两个方面)不好是导致此类裂缝产生的主要原因。砂浆抗渗稠化粉是一种用于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保证砂浆的强度和易性的添加剂。采用抗渗稠化粉可大幅度减少砂浆层的裂缝,提高砂浆的抗渗性,用抗渗灰粉替代石灰,可减少储存场地,降低劳动强度,降低成本。  

  2.抹面砂浆未硬化稳定前,进行刮腻子,使砂浆正常硬化过程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变形开裂。为减少此类裂缝的产生,一般抹面砂浆完工后,应控制在7天后刮腻子,并在此间做好砂浆的养护工作。

2.2 楼地面、外墙、屋面渗漏的原因

楼地面渗漏原因分析:(1)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施工不当,浇捣不密实,出现蜂窝、孔洞和缝隙,四周未做翻边,又未做防水层,地面面层铺贴不实,有空鼓和裂缝。(2)预制板面有孔、缝隙,预制板的收缩、干缩都将产生平行于楼板的裂缝。

外墙渗漏原因分析 1、 建筑设计未充分考虑外墙防渗漏能力 框架结构工程中多孔砖填充墙抗渗能力差 轻质砌块收缩变形产生裂缝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足以及砼构件与墙体拉结不足等。 2、材料原因导致外墙渗漏3、施工原因导致外墙渗漏。

屋面渗漏原因:(1)非承重山墙与屋面板相交处,因两者变形不一致,当在连接处拉裂脱空。

(2)檐口天沟板与屋面板相交处。因接缝部位上宽下窄,由于屋面板与天沟板温度变形值不一致,使填缝的混凝土或砂浆脱落(图31-49)。

(3)女儿墙与防水层相交处。该处为低温区,相对于屋面高温区会产生较大的温度应力,当分割缝未做到头时,由于混凝土温度产生拉应力,在分格缝的末端形成应力集中,并导致开裂,进而将泛水处裂透(图31-50)。

(4)屋面烟囱与防水层相交处。在相交部位的阴角处,因砖墙与混凝土烟囱的吸水率相差较大,造成该处混凝土干缩不一致,从而产生开裂。此外,有的烟囱砌块与女儿墙之间未用砂浆填实,以及泛水处与烟囱壁或墙体之间粘结不牢形成空隙,都是造成渗漏的原因,详见图31-51及图31-52。

(5)横式水落口弯头与防水层相交处。采用非标准水落管,因弯头短,伸不到女儿墙的内表面,与屋面防水层不能搭接;加上施工操作粗糙,雨水口处水泥砂浆抹面与屋面防水层之间出现施工缝二产生漏源(图31-53)。

(6)楼梯间屋面矮墙与防水层相交处。如矮墙未作泛水,楼梯间屋面未作架空隔热层,因屋面板温差变形较大,易将矮墙推裂而渗漏,见图31-54(a)。

(7)排污通气管与防水层相交处。厕所、厨房的排污通气管与屋面防水层相交处,一般采用水泥砂浆作泛水处理,因材料收缩开裂容易引起渗漏。若采用沥青玛珶脂粘贴油毡,则因材料老化硬脆,更易开裂渗漏。

(8)南方夏季暴雨多,雨量大,如女儿墙泛水高度不够,亦易引起渗漏。

(9)分格缝设置方法不当。屋面分格缝没有与屋面板端缝对齐,在外荷载、徐变和板面与板底温差应力作用下,屋面板板端上翘,使防水层开裂。另外,如在屋面承重梁(花篮梁)上搁置屋面板时,由于相邻两块板支放在梁的耳朵上,中间被承重梁隔开,板端将会产生两个不同的角变位,此时分格缝的设置应比通长矩形梁多增加一道(图31-55),否则即会引起开裂。

(10)密封材料材质较差,嵌缝方法不当,因不能适应屋面温度变形而产生开裂。

2.3 抹灰空鼓、开裂的原因

填充墙体与砼交接处未按图纸和规范要求加拉结钢筋,沿交接缝处出现裂缝,以及由于砌体结构裂缝的原因导致抹灰开裂。基层处理不当或未清理干净。基层浇水不足,抹灰砂浆脱水,影响粘结力。未按操作规程分遍抹灰,为图快“一气呵成”,造成每遍灰的收缩变形集中到面层,加大了几倍的变形量。原材料质量不好。砂浆配制不好,使用不当。水泥砂浆抹在石灰砂浆或混合砂浆上。

2.4 外墙透寒的原因

产生墙体透寒的原因很多,有设计的原因又有材料的原因,但更多的是施工因素所造成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种:

1、墙体基础沉降不均匀导致墙体开裂而渗漏。

2、女儿墙组合柱周和女儿墙阴阳角处渗漏,由于混凝土收缩产生裂缝,凹槽及阴阳角防水层与基层粘结不牢固而造成渗漏。

3、墙体材料吸水率过高造成渗漏。

楼房的外墙大多数采用砖墙,粘土砖的吸水率很多,一旦雨水渗入墙体,能使砖吸水饱和。砖墙的底部是混凝土楼板,在砖墙里外都有装饰面层的情况下,砖砌体的一个“蓄水池”当吸水饱和后,水必然向室内墙面渗出或顺楼面流出,污染室内装修,甚至影响居住。

4、墙体分格缝采用木制分格条。墙体抹灰前用木制分格条作为分块抹灰的基准,初凝后取出来,在取出木条时,难免碰坏周边的抹灰墙面,使墙面与抹灰接缝不严密,下雨时引起渗漏。这种渗漏水会使内墙面出现印迹,时间长了湿印迹变黑、发霉,严重影响美观与使用,甚至霉烂室内衣物等。   

5、灰缝不饱满导致墙面渗漏。施工单位施工时,一般对砖砌体不够重视,砌筑前对干砖浇水湿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图省事,用干砖砌墙,砂浆很难铺摊,干砖与砂浆的粘结度差。   

6、砌筑方法不当。目前采用的铺灰砌砖法,因为灰刀铺的砂浆已在底面上刮平,砖摆上去很少挤揉,砖的底面和头缝与砂浆粘结少,无法填严上下砖块表面的微孔,挤除缝中的空气,竖缝中也难挤满砂浆,使砌体无法成为密实的整体。   

7、施工粗放,材料质量控制不严。墙面粉刷材料未按规定配制,红砖质量不符合粉刷要求,水泥未达到设计标号,产生大面积发丝干缩裂缝,墙体砌砂浆标号偏低,砂浆不饱满,砌体有通缝、空缝,刮粗及面砖粘结不密实,面砖表面裂缝较多,强度低,吸水率大;窗台室内、外没有高低差,使雨水沿窗台外泛入室内墙面,施工中粉刷层疏松,勾缝不实,空鼓极易积水渗入墙内等等。

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包含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两个方面,控制是基础,是目的,而监督则是一种手段,二者相辅相成,强有力的施工质量管理能使工程质量达到防患于未然,而杜绝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既要在事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又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控制。

3.1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

3.1.1 工程设计方面

1、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要严格按审图程序对图纸进行审核。尤其是要考虑各专业间的协调配合问题。要重点审核设计中是否存在常发的质量通病。    

 2、加强对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设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设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坚持达到设计深度要求,避免由于具体问题表达不清,使施工企业难以应对。

  4、在选用构、配件或节点构造的标准图集时,要认真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选用不当而产生工程质量通病。    

 5、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中不要选用或推荐使用质量无保证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6、坚持执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要坚决予以拒绝。   

  7、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认真履行质量验收的责任,尤其是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工程的验收,一定要认真把关,看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把关,并根据本地区特点总结出在本地区施工图设计中易发、常发和危害性、影响性较大的通病,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审查。

3.1.2 施工组织管理

从当前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情况来看, 通病还是较繁多, 治理起来还具有相当的难度, 因此不可能在一个短时期内予以消除, 但我们可以经过调查分析, 列出哪些质量通病是本地区最普遍的, 危害性较大的, 找出产生的原因, 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去治理, 分期分批, 有重点有目的来控制治理质量通病。当有些质量通病涉及多个方面因素时, 还要通过协调或组织力量攻关, 抓住重点, 以点带面。如我们对于建筑外墙渗漏的处理,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 渗漏的根本原因在于砌筑砂浆掺入过量红粘土而产生, 那么, 在现场管理中, 杜绝砂浆掺红粘土, 通过努力, 砌筑砂浆质量得到较好的控制, 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建筑物外墙渗漏的现象。对于存在质量通病应该经过深入调查, 研究其产生的基本原因, 制订治理的规划, 项目要具体, 目标要准确, 责任要落实, 实施要认真, 组织设计、施工、管理的技术力量,投入到治理活动中去。

3.1.3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其责任心。要使其掌握防控通病的主要方法,并能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和操作,要真正做到内业指导外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要统筹兼顾各专业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各专业工种间的相互配合问题。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中要有防治通病的专篇,且针对性要强,措施要具体。  

要建立健全各项施工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质保体系。以制度做保障,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每个分项的每个施工部位都能责任到人,且留有记录,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3.1.4 推广新材料、新工艺

对于一些治理难度大的工程质量通病, 应动用科研力量来攻关, 有关管理部门应有足够的重视, 增加科研经费, 不可过低压约, 对研究出来的成果可以申报专利, 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出现, 能积极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但有的新技术、新工艺未成熟, 尚未达到推广使用阶段, 就不能盲目上马,一些质量通病就是由于采用了不成熟、不配套的技术或工艺而形成的。如某种高分子防水片材, 自身的具有良好的防水性而耐久性, 但其粘合剂还不成熟、不过关, 所以使用之后仍然出现渗漏的质量通病。

3.2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事后补救措施

我们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尽量不能有质量通病的发生,要防患于未然,但如果真的出现了质量通病我们也只能采取相应的事后补救措施,以此来保证我们的工程质量,将质量通病从根源铲除。下面我就举几个工程上常遇到的质量通病的实例,概况分析其补救措施。

1、墙面抹灰层空鼓开裂处理:

当抹灰施工后发生空鼓时,抹灰空鼓处只能作返工处理。具体方法为:先将空鼓部分凿去,四周凿成方块形或圆形,并凿进结合良好处30~50mm,边缘凿成斜坡形,用钢丝刷刷掉墙面松散灰皮处理时,水泥采用硅酸盐水泥,严禁混用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砂采用中、粗砂,过8mm孔径筛子,含泥量不大于3%。底层表面适当凿毛或毛化,凿好或毛化后,将修补处周围100mm 范围内清理干净。修补前1d,用水冲洗,使其充分湿润,一天内最好浇水湿润两次。修补时,先在底面及四周刷801 胶素水泥浆一遍,然后分两次用和原面层相同材料的1:2 水泥砂浆填补并槎平。

2、剪力墙、梁、柱与砌体交接处空鼓开裂处理:

当剪力墙、梁、柱与砌体交接处空鼓且裂缝过大时,先将开裂处抹灰层凿除,四周凿成方块形,清理基层,将松动、疏松、脱落的砂浆清除干净,在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表面重新粘贴钢丝网,之后才采用801 胶素水泥浆的方法对墙面进行毛化处理,待毛化的砂浆终凝后,用水将墙面适当湿润,然后分两次用和原面层相同材料的1:2 水泥砂浆填补并槎平。当剪力墙、梁、柱与砌体交接处没有空鼓且出现细小裂缝时,先将裂缝处四周切割成较整齐规则的平面,四周切割边切成向外约45°的斜口,宽度为沿裂缝两边各扩大10-15cm,只凿除面层,清除周围松动的砂浆,并用钢丝刷清理干净,然后用水湿润,然后挂纤维网片,采用素水泥浆修补抹平。

3、墙体裂纹防水治理方案:

如外墙饰面施工时未考虑全防水要求而导致渗漏,就要采取防水处理。在裂缝处切出凹槽内嵌抹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将凹槽中的缝隙封严、阻止雨水渗浸入墙体内。大面积有细小裂纹但不空鼓的外墙,可采用环氧粘贴玻璃布法修补,在基层上涂刷底胶后立即粘贴玻璃丝布,并向四周抹压.排出空气;待底胶初凝,并经检查无鼓包后,在已粘贴的玻璃丝布上再涂刷面胶两道就可解决渗水问题。空鼓裂缝墙面就砸掉墙面灰,在面层灰上掺加防水剂重新抹平就可解决渗水问题。

只要结构没出现问题,裂缝处理并不会太困难。裂缝就是抹面砂浆层龟裂,一般会沿缝铲掉裂缝涂料腻子层(宽度6~8厘米)待清理干净后,沿缝将铲掉部位直接滚涂或批刮抗裂防水胶,中间压入超薄抗裂加强布,抗裂防水胶必须完全覆盖加强布,且让墙面表层保持平整光滑。待补缝处干燥后(一般12小时以后),修补处滚涂1遍~2遍与原墙面一致的涂料层。通过上述方法处理后,渗水问题就可解决。”

4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案例

最后我将就“渗”结合我公司2011年承建的一个项目作一案例分析。莲花佳园二标段工程项目共七栋楼,其中1#、2#、3#、4#和6#楼为19层,5#和10#楼为17层,地下均为1层,主体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共计62100㎡,工程总造价为10858.76万元。该工程有3100个窗户,窗均采用铝合金窗,窗台工程量比较大,所以对窗台的渗漏就很难控制,产生了窗台渗漏质量通病。为此我公司项目部专门成立了QC小组,对其质量通病的产生进行了分析,发现打发泡剂质量、窗框塞缝不密实、窗台裂缝、窗户滴水槽质量、窗台坡度等都是影响因素。由于安排了经验不足的工人进行塞缝、窗自身密封材料不合格、工人施打发泡剂不全面、不认真、窗框塞缝不严实造成了打发泡剂质量、窗框塞缝不密实这两个主要的原因,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措施:1、从施工队伍中挑选责任心强的老工人操作2、材料员到材料加工场进行定制、现场监督3、加强现场质检力度,促使工人工作认真,保证施工质量4、分层次进行加强工人成品保护意识,合理组织外墙壁门窗洞口收尾时间。至2012年5月底整个工程的外立面全部完成,铝合金窗安装结束,窗台、窗四周密封也都已完成。该工程于2012年11月30号通过竣工验收,至今没发生窗台渗漏现象。交付以来我们陆陆续续对该标段的七栋楼进行了住户回访,共回访了19户住户,只有一户住户反映有轻微渗漏,事实说明该工程的窗台无渗漏率高达95%,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5 结论

房屋通病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屡屡出现,出现的原因也多种多样,但究其根本,所有这些都由于是监管力度不严,相关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强和一些外部自然因素造成的。要根本解决通病问题,需从提高有关管理人员对防控工程质量通病重要意义的认识和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入手,并建立相应制度法规,同时各建设单位通过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最终达到预防和消除房屋质量通病的目的,从而整体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忽视这种现象存在的危害性,忽视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大量质量通病的发生、存在影响了住户的切身利益,也会使建筑企业失去竞争能力,使政府监督失去社会公信力,因此要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治理力度,建设诚信、和谐、富有活力的建筑业、富民强国!

【篇四】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特殊教育院校新生心理普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沈江
来源:《山东青年》2019年第01期

        摘 要:目前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开展新生心理普查都比较顺利,但特殊教育院校在开展新生心理普查中存在心理普查工具適用性不强,普查结果检出率高,学生的配合程度不足、普查结果筛查和访谈工作不够及时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通过将心理普查工作制度化,加强心理普查的宣传,组建心理教师团队等方式,科学规范的开展普查工作,使普查结果更加切合学生实际,为特殊教育院校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平台。

        关键词:特殊教育;心理普查;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迅速发展,科技知识日益更新,社会竞争力不断增强,这些都给大学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从而对他们心理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教育部要求21世纪的人才培养不仅仅要注重知识的培养,更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心理状态,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并于200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意味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正式开展。心理普查工作作为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2004年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新生心理普查,并需严格按要求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之后,教育部分别于2011年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2018年教育部党组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截至目前,全国高等教育学校基本都开展了心理普查工作,建立了学生心理档案[1]。

        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特殊院校大学生作为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由于其本身存在身体缺陷,势必形成较为特殊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因此在特殊院校开展心理普查工作与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之间会在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上有所不同。本文拟对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开展心理普查工作以来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希望为特殊教育院校学生心理普查工作提供参考与借鉴。

【篇五】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人口普查工作问题解答

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工作问题解答
 一、建筑物核查时,是否可以更改普查区边界?
  在建筑物核查之前,首先要核查普查区边界是否准确无误。若发现普查区边界与事实不符,需要改动边界的,须将书面说明上报市人普办。经市人普办核准后,由公司对边界进行相应改动,并重新打印普查区图。建筑物核查时,不得更改普查区边界。
  二、对部分普查区内的建筑物如何处理?
  对于武警、监狱、看守所、拘留所、部队大院等普查区内的建筑物,原则上不进行建筑物核查。如果地图上存在该建筑物顺序码,要在《建筑物信息一览表》的备注栏中填写相关单位名称;如果地图上不存在该建筑物顺序码,不对该建筑物做任何处理。
  三、《普查小区清单》是否包含虚拟普查区内的普查小区?
  《普查小区清单》包含虚拟普查区内的普查小区。部分普查区不做建筑物核查,如武警、监狱、看守所、拘留所、部队大院等普查区,但要进行普查小区的划分。
  四、对于普查小区建筑物个数超过100个的特殊区域(如动物园、植物园、工厂等),是否可以进行建筑物的合并?
  对居住户数不足80户,但建筑物个数超过100个的普查小区,在建筑物核查时不对建筑物进行合并。但在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图时,可将其中建筑结构相同、建筑年代相近、无人居住的建筑物进行适当合并。合并后的建筑物使用同一个“普查小区内建筑物编号”。
  五、特殊建筑物的核查
  1.对自行车棚是否也要进行建筑物标绘?
  对于确定无人居住的自行车棚,若地图上无建筑物框架,不必进行标绘;若地图上存在该建筑物框架,将其视为“减少”。
  对于无法确定有无人居住的自行车棚,若地图上不存在该建筑物框架,要在地图上标出。
  2.银行的建筑物类型是什么?
  对于银行的营业厅,其建筑物类型为“居民服务业”;不对外营业的银行办公楼,其建筑物类型为“办公用房”。
  3.同一建筑物的不同部分层数不同,该如何记录层数?
  应按照其主要部分的层数记录其建筑物层数,若各部分比例相当,则记录其最低层数。
  4.对于只有部分拆掉的建筑物该如何标绘?
  对于只有部分被拆掉的建筑,若地图上存在该建筑物框架,则不必进行标绘;若地图上不存在该建筑物框架,则视为新增建筑物。
  5.动物园、公园、文化古迹等地区的《建筑物信息一览表》该如何填写?
  建筑物结构、建成年代等各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建筑物类型码一栏填写“08”——文化、体育和娱乐用房。
  六、建筑物名称的填写
  1.对于农村中的建筑物,为查找方便,建筑物名称可填写户主姓名。
  2.对于无明确地址也无具体名称的建筑物,其建筑物名称按照其用途填写,如“工棚”、“商店”等。
  七、《建筑物信息一览表》中“居住户数”是否同公安的户籍数一致?
  《建筑物信息一览表》中“居住户数”是按照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户和集体户记录的户数,不等于户口簿的个数。
  八、对于采光窗在地面以上、层高大于2.2m的地下室应记为地上层数,这里指采光窗要求整体在地面以上。
  九、对于跨边界线建筑物,实际为两栋建筑物,但只给定了一个建筑物顺序码,对于没给定顺序码的另一部分,应按照新增给定建筑物顺序码,并在《建筑物信息一览表》的“备注”中注明:“新增,跨边界线建筑物”。
  十、《普查小区清单》中最后一项――“普查小区行政所属普查区地址码”怎么填写?
  本栏适用的情况是本普查区范围内实际存在其它普查区的飞地,在划分普查区时按地域原则归入本普查区;如果普查小区是属于这种情况的飞地,需要在这一栏填写该飞地行政所属的普查区的地址码。如果没有这种情况,此栏可不填写。
  十一、对于地铁站、地铁站出口(包括地下通道、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人防工程出口)、过街天桥、亭子等公共设施,建筑物核查时怎么处理?
  如果普查区图上给了顺序码,核查时确认无人居住,则不视为“减少”,在信息一览表备注栏如实填写该建筑物性质,如“地铁站、地铁站出口、地下通道出口、地下车库出口、地下人防工程出口、过街天桥、亭子”等,其它项不填写。如果普查区图上没有标示,也没有顺序码,核查时确认无人居住,则不用按照新增建筑物处理,不用标绘。
  十二、临街一排平房(同一栋建筑物),绝大部分租给了个体户,也有人在内居住,建筑物核查时该怎么处理?
  算一个平房,给一个顺序码,一个住房单元,按实际居住情况填写住户数,类型码为06(居民服务业),其它的如实填写。
  十三、农户(居民户)院(不同于大杂院,特指一家人一院)内建有楼房,能否和平房合并?建筑物核查时怎么处理?
  可以合并,算一栋建筑物,建筑物信息按楼房的实际情况填写,其中住户数按实际居住情况填写,住房单元数按照院内平房一个单元、楼房一层一个单元累加计数。
  十四、独栋别墅楼(特指一户一栋或一户一院的那种)建筑物核查时怎么处理?
  如实标绘,如实填写,其中住房单元数只给一个。
  十五、旅馆、招待所、宾馆、饭店和医院住院楼怎么给住房单元数?
  员工宿舍、护工宿舍、长期包租的套间、房间按实际情况给住房单元数。
  十六、普查区图上是一片平房区,核查时发现该地域的平房已经拆除,在原来地址上现在是一栋或几栋楼房,该怎么标绘?
  首先将拆掉的平房区整个按减少标绘,然后在地图相应位置标绘新增的楼房,楼房的顺序码(按新增给定)。新增楼房的框架范围要标注地足够大、足够醒目。

人口普查工作问题解答(二)

关于虚拟普查小区的设置

  一、对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不包括武警家属院),消防、警卫部队,在其所属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800”开始,依次增1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800普查小区、第801普查小区。

  二、对于依法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以及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内的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在其所属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850”开始,依次增1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850普查小区、第851普查小区。

  三、在户籍地登记人户分离人口时,对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籍人口,高校中无学籍、但有户口寄挂的人口,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人口,由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其所属的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供填写地址名称代码使用。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900”开始,依次增1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900普查小区、第901普查小区。

  四、对于户籍地址难以落入确切普查小区的的人口,若能够落入确切的普查区,在其所属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若无法落入确切的普查区,将其落入户籍所属派出所所在的普查区内,并在此普查区内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此类情况需经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提出、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核准。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自“900”开始,依次增1顺序编码,并以编码序号命名,如第900普查小区、第901普查小区。

  五、对于上述虚拟普查小区,在普查区地图上无须标出普查小区范围,但要在普查区图的上方空白处标注虚拟普查小区个数及地址代码。虚拟普查小区无需绘制普查小区图。

  六、上述虚拟普查小区,在普查登记时均填写普查表短表,并且不参与长表抽样。

  七、对于上述虚拟普查小区,按实际情况进行家庭户或集体户的登记。每个集体户最多登记45人,每个虚拟普查小区最多登记999张表,4995人。虚拟普查小区登记的人口,普查表上的建筑物编号填写“00”。

人口普查工作问题解答(三)

关于户口整顿和摸底

一、大专及以上院校在校学生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在校学生应以宿舍为单位填写户口整顿表和《户主姓名底册》。一个宿舍为一个集体户。

  在校内居住且户口在学校的,按人户一致登记。在校内居住且户口在本市其他地区的,学校按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登记;户口登记地按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人口登记。在校内居住且户口在外省市的,学校按暂住人口进行登记。

  在校外居住且户口在学校的,现住地按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口登记;学校按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人口登记。

  已毕业离校但户口未迁出的,学校按人户分离(有户无人)人口填写户口整顿表和《户主姓名底册》。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时,每个虚拟普查小区填写一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汇总人数填写《户主姓名底册》第15项-第22项,户主姓名填写学校名称。

  在外省市院校上学且户口已迁到外省市的北京学生,暑假期间临时回京居住的,不作为本市的普查对象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

  二、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负责本市直属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登记,各分县局负责本区县监管场所在押人员的登记。其中:在押人员属于本市户籍的,按照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员进行登记;在押人员属于外省市户籍的,按照暂住人员进行登记;在押人员属于境外人员的,按照境外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直接填写户口整顿表(表7)、(表10)、(表11),普查对象的详细资料由各看守所、拘留所留存,并在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每个虚拟普查小区一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汇总人数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中的第8项-第22项。统计数据截至9月15日,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于9月20日前报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处、各分县局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三、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内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负责本市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内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的登记。其中: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属于本市户籍的,按照人户分离(有人无户)人员进行登记;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属于外省市户籍的,按照暂住人员进行登记;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治疗精神病人属于境外人员的,按照境外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后直接填写户口整顿表(表7)、(表10)、(表11),普查对象的详细资料由强制戒毒所和安康医院留存,并在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每个虚拟普查小区一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汇总人数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中的第8项-第22项。统计数据截至9月15日。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于9月20日前报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四、市公安局消防局、警卫部队等现役军人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消防局、警卫部队现役军人的信息核实,并按人户一致进行登记,汇总后直接填写户口整顿表(表7),普查对象的详细资料由所在的消防局、警卫部队留存,并在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的指导下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每个虚拟普查小区一行,根据实际情况按汇总人数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中的第8项和第9项。统计数据截至9月15日。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于9月20日前报市消防局、市公安局警卫局所在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

  五、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按户口整顿表(表1)进行核对,汇总后填写户口整顿表(表7),并根据花名册或其他记录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如果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集体户设置为虚拟普查小区,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时,每个虚拟普查小区一行,按汇总人数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中的第15项-第22项。

  六、宾馆饭店如何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

  答:宾馆饭店要对居住在单位的员工和固定包房住宿的客人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在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时,根据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填写,每户填写一行。

  七、新楼盘建筑物内只有少量人口入住,还有大量未售和已售但未入住的房子,是否只给有人居住的房屋“户编号”,其余大量空房不给“户编号”?

  答:空房不给“户编号”。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时,如果空房数量较多,可以将其合并填写一行,填写时,“房屋编号”和“本户地址”也要合并,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合并范围。

  八、在本社区居(村)委会范围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普查小区的全户人户分离户,在户籍地如何给“户编号”,是否要参加长表抽样?

  答:在“户籍地”作为全户寄挂户口户处理,给“600”以上的“户编号”,不参加长表抽样。

  九、未注销户口的死亡人口,是否要填写《户主姓名底册》中的“户在人不在”的相关项目?

  答:不需要填写“户在人不在”的相关项目。如果在2009年11月1日(含)后死亡,要填写死亡人数项目;如果在2009年11月1日前死亡,不属于登记对象,在《户主姓名底册》中不体现。

  十、虚拟普查小区如何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

  答:本区县内的虚拟普查小区需单独填写《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每个虚拟普查小区填写一行。在普查区名称处填写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名称,户数及人数均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在备注栏内注明该虚拟普查小区的地址代码。各区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要分别报送本区县不含虚拟普查小区的《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和虚拟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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