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是指在某事、某人或某物在某个范围或层面的相对或并列,叫方面,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4篇
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篇1
关于印发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篇一:20XX02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首都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严格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的决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园区和区县(城镇)等不同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针对行业和社会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需求,加大试点示范的工作力度,营造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市场环境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实现首都社会可持续发展。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针对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生态农业等行业,围绕资源减量、资源回收、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等主要领域,通过试点培育一批循环经济代表性企业,探索循环型生态园区、城镇和区县中观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首都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试点选取原则
统筹兼顾。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实施要求,要能够反映点线面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成为北京发展循环经济总体框架的重要组成内容。
注重实效。试点单位的选择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点,着重解决本市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相关项目应有明确的量化目标。
自主创新。试点单位应具备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以及具有机制体制创新探索的园区、区县(城镇)。
形成示范。试点单位在同类行业和领域中具有显著的特点和优势,建设内容和目标可行,能够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形成值得示范推广的先进经验。
三、试点选择范围与条件
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主要针对企业、园区和区县(城镇)三个层次,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和提高废旧资源再利用率等内容展开。凡纳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北京市生态工业园试点的相关单位自动入选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
(一)企业试点。
企业试点以在本市行政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发展循环经济需求的生产性制造企业和提供循环经济相关新技术、新产品(包括应用软件)和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为对象,主要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加强技术研发与应用、调整经营结构、深化管理创新。
企业试点原则上每年选取一次,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应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产业;
2.企业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及北京市标准,且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明显;
3.企业的循环经济实践模式或拥有的技术产品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4.企业应具备发展循环经济所需的技术、资金和人才实力等良好基础条件;
5.工业企业能耗水耗水平须满足已发布《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的限值要求。
(二)园区试点。
园区试点以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为对象,包括农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特色产业集聚区,主要支持园区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经营模式、管理体系和基础设施,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园区成为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集聚载体。园区试点原则上每两年选取一次,申报园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设有建设生态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常设机构和专职人员;
2.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题明确、重点突出,且已编制园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3.园区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且无任何违法记录;
4.园区的单位土地产出、万元产值能耗、水耗处于全市前列。
(三)区县(城镇)试点。
区县(城镇)试点以本市18个区县和重点城镇为对象,主要支持区域层面加强人口与资源统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集约型产业,强化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完善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有利于资源循环的公共设施,形成政府有效引导、企业公众广泛参与的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区县(城镇)试点原则上每四年选取一次,试点城镇应当隶属于试点区县外的其他区县,申报区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区域有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和专职人员;
2.已编制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
3.设有循环经济相关的专项资金;
4.在循环经济领域开展了大量基础工作并取得成效。
四、试点选取程序
组织申报,提出候选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北京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要求,分批次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试点工作重点和要求。同时,向区县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发出组织申报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申请试点的按属地原则,报区县发展改革委,园区和区县申请试点的,直接上报市发展改革委。
资格预审,编制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年度计划及相关条件对候选单位予以资格审查。对符合试点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由候选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组织力量编制《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试点建设的基础条件,存在或拟解决的问题;
试点建设基本思路和预期目标;
试点建设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应明确建设内容、主体及关键技术,并进
行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分析;
保障措施及进度安排。
专家评审,综合审定公布。各候选单位通过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市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试点方案及相关要求材料。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议名单。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评审机构提出的建议名单,统筹考虑试点工作的战略要求,确定最终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试点工作组织与推进
(一)试点工作组织。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并推动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的推进。同时,成立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区县(城镇)试点工作由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统筹负责;园区试点工作由园区管理委员会或园区经营公司统筹负责,支持园区内企业共同参与园区试点工作;企业试点工作由企业自身负责,支持具有产业共生或资源互补的企业以联合共同体组织申报并共同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二)试点工作推进。
启动试点建设。试点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按计划组织力量推进试点建设的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各试点单位具体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展评估验收。试点单位要对试点工作及项目建设进行科学评价,保证建设效果。同时,每年编制阶段实施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推广试点经验。试点单位对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及时进行系统总结,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经验交流推广会。市发展改革委对于验收合格的试点单位给予公告,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试点经验的宣传推广。
六、政策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单位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
(一)针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政策支持
1、对于试点单位给予挂牌、表彰,并对循环经济专业人才的引进、土地申请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优先支持。
2、对纳入试点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给予支持。
3、对纳入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及其产品品牌,在推荐名牌时予以优先考虑。
4、对于试点单位生产的、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产品,纳入循环经济产品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5、对试点园区和区县(城镇)提出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机制体制创新政策,上级有关部门优先批准予以先行探索试验。
6、试点园区和区县(城镇)内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被确定为试点企业。
(二)针对循环经济项目的资金支持
各试点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重点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支持申请。对纳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北京市生态工业园试点且已获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或由市级财政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1、优先支持。对试点单位实施的循环经济项目,相关部门按技术升级、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优先支持。
2、投资补助。对于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经审核可优先安排申请国债资金;或对其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给予直接投资补助,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
3、贷款贴息。对于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根据投资方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按照贷款实际到位和支付利息情况,优先予以贴息支持,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4、资金奖励。对于按规划进度和要求完成试点项目建设、达到相关标准的单位,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标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七、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单位推进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支持的循环经济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跟踪监督、检查。
试点单位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扶持资金,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市发展改革委不定期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资金使用中出现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
根据《北京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评选出24家试点单位作为我市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
区县类
1海淀区
2延庆县
城镇类
1昌平区马池口镇
2房山区长阳镇
3通州区西集镇
园区类
1北京市朝阳区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2密云县水源保护区循环农业区
3海淀区六里屯循环经济产业园
4用友软件园
重点领域类
1北京格林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北京恒通创新木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北京青龙河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4北京奥宇可鑫表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北京市华京源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
1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嘉捷博大汽车节能公司
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4北京归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
7北京御香园畜牧有限公司
8北京古杉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9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10密云冶金矿山公司
篇二:循环经济实施方案(_北京制)
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
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省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二00八年四月
项目名称: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委托方: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
承担方:山东师范大学
编委会:
主任:刘连民
编委:孙金峰
崔超
阮毅
主编:任建兰
编辑:王成新
陈延斌
吴艳美张荣华顾素荣赵春光马士昌齐福生张翠兰刘永华韩殿明毕伟民孙新华邵波赵国涛吴军王炜亮栾尚旭高潮滕海洋韩素芳闫婷婷刘宁宁
引言............................................................1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与意义..........................................1
二、制定依据......................................................2
三、实施期限......................................................4
第一章山东香驰粮油有限公司基本情况..............................5
一、发展历史与现状................................................5
二、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8(一)资源保障条件...............................................8
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篇2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街道办事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平安下马塘建设,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 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篇3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市域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实践,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市域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一、治理理念现代化
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应树立“五个导向”。
树立目标导向,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必须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来谋划治理思路、设定治理任务、规划治理路径。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坚持在党委全面领导下,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深化对市域社会运行规律的认识,更加注重运用协商、契约、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纷争、规范社会行为,善于引导群众在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确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对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篇4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XXX街道办事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总结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统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三、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现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