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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精选范文6篇)

时间:2022-04-15 14:45:01 来源:网友投稿

作主:词语释义作主:郑秀文演唱的歌曲,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6篇

【篇一】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篇一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镇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镇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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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镇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镇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各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管理好各类演绎场所和村文化队伍。建好管好用好广播、村级活动室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五)加强对学校的管理。镇党委要加强对全镇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明确分管教育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配合县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七)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作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镇党委已经配备专职负责宣传文化工作人员1名。

  (八)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贯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渠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基层党组织管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针对文化、宗教、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宣传计划,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党员信迷信、信教清理等行动成果,增强青少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实网评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渠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关于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嘉峪关市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市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重点任务

  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有效防范各种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的宣传,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出版物的渗透。

  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各支部要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委汇报。

  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做考核制度。局党委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全局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丧失对单位内部管理和挂靠、指导的刊物、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各支部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017]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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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017]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管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理论】强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学习参考)

强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我党的执政根基至关重要。当前,基层对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抓什么、怎么抓”还存在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当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创新思路、补齐短板,牢牢掌握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在领会工作内涵上力求精准

基层意识形态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最前端。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的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第一线,他们的精神生活状态、文化文明程度、习惯习俗信仰等,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基础。

当前,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基层在意识形态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明确,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中央和省委的事,与基层工作“八竿子打不着”;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件“务虚”的事,不能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和明显的工作政绩。二是制度机制不完善,组织协调、分析研判等不够常态化。三是权力责任不对等,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干部配备、队伍结构等方面,尤其在“管人”“管事”和“管导向”上存在责权利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四是阵地管理不到位,一些门户网站功能不全、信息量少、互动性差,有的甚至成了“僵尸网站”;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监管不严、使用不规范,对民间文化团体指导帮扶力度不大;农村非法传教,各种欺诈、低俗演出时有发生。五是工作创新不到位,只注重“共性要求”,没突出“个体特色”,与实际结合不紧,操作性不强;有的满足于挂横幅、贴标语、喊广播、发传单等老办法,移动客户端等新平台不会用,微博、微信等“微”文章不会做。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支部书记必须精准领会基层意识形态工作的丰富内涵,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在落实工作责任上强化担当

强化基层党委主体责任,是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保证。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明确重点、破解难题,压实工作责任。

【篇五】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全校教职工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相关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必须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自觉是政治坚定的前提,意识形态的自信是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全校教职工应当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肩负起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校各科室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孙志贵校长任组长,三位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领导为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要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第五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弘扬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充分发挥制度体制优势,统筹网上网下两条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第二章 党小组和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六条 党小组和各年级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一)党小组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首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业务职责,加强对师生思想动态跟踪调研。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班子报告。

加强对网络、校报、广播、宣传栏、电子大屏等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对学校各种媒体上的新闻发布、网络媒体及对内对外宣传采访报道的内容负具体审查责任,严格把好稿件签发关,版面审核关。严格执行校内单位、个人对外公开发布和学校有关的重大事件、信息的相关审批手续。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广大教职工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加强网上宣传思想阵地建设,组织落实重要决策、重大主题、重大活动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开展分众化传播、差异化传播、个性化传播,推动全媒体宣传、全平台覆盖的宣传格局。加强网络评论工作和机制建设。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加大网上重点突出领域舆情管控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头”教育引导和管理约束,协调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二)党小组和各年级要把校园舆论作为信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与班子做好相关信息沟通与整合,要提高校长信箱的利用效率,对校长办作出的重大决策,讨论的重大议题,适合向师生公开的,要及时做好情况通报。

(三)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积分考核,纳入各项积分考核内容,作为绩效工资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政教处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教育引导,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学生思想的渗透。高度重视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抓好重要阵地、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配备和使用管理。把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积极利用书院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师生多看主流、多看本质、多看光明面,提高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解决学习成长中的困惑和问题,严密防范敌对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五)校团委要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尤其是对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负责审查和把关,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形成全校无死角全程盖的思政网络格局,成为引导学生思想健康成长的主力军。

(六)教导处要强化课堂教学的教学管理和政治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听课制度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加大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的评估力度,对在课堂上出现的诽谤党的领导、抹黑社会主义、违反宪法的言论要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瓦店乡第一初级中学

【篇六】意识形态工作主要内容考核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镇党委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镇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旗帜鲜亮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咨询题亲自过咨询、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镇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截了当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党委其他成员依照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镇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治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突发咨询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及时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督促各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不力。
(四)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的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治理好各类演绎场所和村(社区)文化队伍。建好管好用好广播、村(社区)级活动室等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五)加强对学校的治理。镇党委要加强对全镇中小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明确分管教育领导为直截了当责任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青青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学校主题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的价值引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作用,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治理权、话语权。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配合县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亮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七)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咨询题的处置。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咨询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咨询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咨询题当作一般的学术和思想咨询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事,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刻妥善处理,防止咨询题发酵放大。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镇党委差不多配备专职负责宣传文化工作人员1名。
(八)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同意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同意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贯彻措施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比《渠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方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比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定期研判、突发咨询题和重要事项专题会商、工作通报、网络信息管控、基层党组织治理等制度,完善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针对文化、宗教、教育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宣传打算,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巩固党员信迷信、信教清理等行动成果,增强青青年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和谐文化氛围。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充实网评员队伍,进一步强化信息治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考核。按照《渠县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方法》关于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相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咨询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依照市委《嘉峪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治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治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咨询题,确保全市意识形态安全。
(二)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点和谐稳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地点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治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亮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咨询题亲自过咨询、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截了当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依照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咨询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咨询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治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治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严格落实有关治理规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有效防范各种极端宗教思想的传播和渗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的宣传,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出版物的渗透。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阻碍力。认真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打算,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治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治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咨询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亮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首领、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公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专门是要紧负责同志要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阻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实际咨询题。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意监督和评议。各支部要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咨询题时,要第一时刻向局党委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做考核制度。局党委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全局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判,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咨询题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咨询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治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峻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峻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单位内部治理和挂靠、指导的刊物、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操纵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峻咨询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峻阻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要紧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要紧负责同志和直截了当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要紧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咨询责,应当按照干部治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咨询责情况,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支部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治理、行业治理、社会治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参考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治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各工商所、直属机构党组织书记担负第一责任(没有设立党支部和配备支部书记的,单位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班子成员担负直截了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系统各单位按照《团风县工商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团工商党字 [2017]3号)文件要求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职责。
3、系统各级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两次,每半年就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党组)报告,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4、各级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要落实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求,以上率下,层层压实目标责任,传导工作压力。要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治理。
5、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支部)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进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
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委(支部)中心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各级党委(支部)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非常多于一次。加强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健全述学考学评学督学长效机制。
7、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进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 8、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咨询题,维护稳定大局。
9、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地点特色,打造文艺精品,传承乡土文化,爱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10、积极开展实施“十星级创建“活动、全民文明教育工程、典型示范引领工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工程,开展文明创建公益活动。
11、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严肃追责咨询责,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判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判,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大咨询题迟报虚报瞒报的;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论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阻碍的;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阻碍社会稳定的;未尽职责、疏于治理,造成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混乱,发生导向错误的;其他需追究责任的。
12、本责任书的执行,由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
13、系统各单位党委(支部)负责人如有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履行。


“[学校计划]下学期英语教研组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别详一、指导思想: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协调好各备课组间的关系。仔细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巩固进展爱校爱生、教书育人,富有进取精神、乐观积极向上的融洽的教研新风貌,在上届中招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为把我组的教研水平提高到一具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开展学习新大纲的活动,稳步扎实地抓好素养教育;

2、加强教研治理,为把我组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一具新层面而奋斗;

3、协调处理好学科关系,在各备课内积极加强集体备课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各备课组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教研工作,即"统一集体备课,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测试"。

4、配合各备课组,搞好第二课堂活动,把创新教育理念灌输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

3、具体措施:

1、期初及期中后召集全组教师会议,布置教研活动安排及进行新大纲学习;

2、降实各备课组教学进度表及教学打算;

3、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初一年组织学生单词竞赛;

初二年组织学生进行能力比赛;

初三年组织学生进听力比赛;

其中初一年有条件的话多教唱英文歌曲,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含介绍英美文化背景常识。

4、各备课组降实好课外辅导打算,给学有余力的部分学生制造条件,积极备战英语"奥赛"。

5、要求各科任教师,积极主动及时地反馈教情学情,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努力方向;

6、针对别同年段学生的别同表现,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教学工作中;

7、降实本学期教研听评课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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