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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通用5篇)

时间:2022-04-17 13:15:02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5篇

第一篇: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师生身体素质,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订本制度。

  一、教学卫生:

  1、教师应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课内外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应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上好体育体活课,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学校应落实专人负责学生的两操评比,并适时公布评比结果。

  3、教师要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班主任每月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5、各科教师要严格培养学生正确阅读坐姿、握笔、听讲的姿势。

  二、环境卫生:

  1、学校设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的环境卫生检查考评工作。同时明确环境卫生的包干责任范围和卫生标准,确保日常环境卫生和突击性环境卫生都有教职工负责。

  2、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各班教室及清洁区的日常卫生由校有关部门组织班级卫生员进行检查,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月评比,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主任及文明班集体的评比。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指导与记录,期末进行必要的考核奖励。

  突击性卫生检查(如迎检、节前等的全校性搞卫生),组织有关领导教师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3、全校教职工都应加强学生卫生习惯的教育与培养,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以确保墙壁无手脚印,地面无痰迹,桌椅无刀痕,使校园真正做净化和美化。

 4、教职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卫生工作是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重视,同心协力做好。

  一、学生个人卫生标准:

   1、仪容端庄大方,衣着整洁,不穿拖鞋背心上学,随身带好手帕或纸巾。

   2、不留长指甲,不染发,不烫发,不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

   3、勤洗澡换衣、勤洗头理发,勤洗手剪指甲,勤刷牙漱口。

   4、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包装袋,不涂污墙壁。

   5、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在教室、小店外面边走边吃、边玩边吃零食或饮料。

   6、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精神饱满,动作准确。

   7、不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不随意坐在地上,不玩沙子和泥土。

  

  二、教师集体办公室卫生标准:

   1、有序摆放室内的桌椅、书柜等,无损坏。

   2、室内物品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污渍,墙壁上无个人物品的粘贴与蛛网积尘,室内无个人大件物品摆放。

   3、室内有卫生值日教师,废物垃圾天天清除,使用完公共卫生工具后按要求放回原处。

   4、教师办公桌上无烟缸,工作时间教师办公桌上无小吃零食堆放。

  三、教室及清洁区卫生标准:

   1、班级有学生值日与检查制度,教室及清洁区天天有人清扫,并确保质量。

   2、保内讲台、厨柜等桌内外物品整洁、有序。

   3、学生课桌完好、排列整齐,桌面无刻画,桌内无废弃物,。

   4、教室地面无纸屑废物;墙面无脏污,无蛛网积尘,新油漆的墙面无明显的人为损坏。持室

第二篇: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党的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_党的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汇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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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每一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要认真领悟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充分认识到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对执政党的重要意义,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
  第一节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运用和体现,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实现科学决策必不可少的制度保证。十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创立及其发展
  民主集中制是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伟大创造,是随着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
  (一)马克思、恩格斯为民主集中制奠定了科学基础
  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在同盟章程中对如何实行民主、如何实行集中作了若干具体规定。例如,章程规定:“同盟的组织机构是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是全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全盟的权力执行机关”,“所有盟员一律平等”,盟员要“服从同盟的决议”,等等。这些规定虽然还没有使用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但已经体现出了与前人不同的民主和集中相联系的思想,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民主集中制的创立指出了方向。
  (二)列宁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概念
  列宁从19世纪80年代起开始革命活动,他在精心钻研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于1899年,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组织原则概括为“集中制”。随后,列宁又指出了“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的一致性和可能性。1904年,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一文中,进一步强调“集中制思想,是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他又说:“为了保证党的工作的集中化,还需要有组织上的统一,而这个统一是在一个多少超出了家庭式的小组范围的党里面,如果没有正式规定的党章,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没有部分服从整体的原则,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列宁在强调集中制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民主。他指出:“俄国社会民主党是根据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来处理,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出来,是必须向党员作工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 由此可见,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实践中,既强调了集中制,也强调了民主,逐步发展成一个统一的概念,即民主集中制。1905年,俄国共产党根据列宁的思想在一个决议中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这个科学概念,在1906年4月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第四次(统一)代表大会上,民主集中制第一次作为党的组织原则载入党章。后来,列宁又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共产国际各国党的建设当中,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的条件,提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
  (三)中国共产党继承并发展了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所奠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建立起来,并按照这个根本原则进行活动的政党。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中,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党章,规定“党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此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重申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我党将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把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提高到党的组织规律的高度来认识,使之不断丰富和发展,并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将之作为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党在组织建设上的鲜明特征。
  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在坚持民主集中制问题上,我们党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在新民主主义初期,陈独秀、王明在推行错误路线的同时,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家长制、个人专制那一套,给中国革命带来严重的损失。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了民主集中制,保证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不正常,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党的民主集中制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使党和国家遭受了巨大的灾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痛定思痛,在恢复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党的十七大党章载明: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正确贯彻执行,使党内政治生活日益正常和活跃,为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了强大的制度支持。
  二、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和基本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涵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民主集中制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制度。
  十七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这一规定,科学、准确地表达了民主集中制的实质与内涵。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集中制原则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结合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讲民主不能离开集中,讲集中不能离开民主。党内必须以民主为基础,离开民主的集中,就会成为个人专断;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党内民主又是在集中指导下进行的,是受党章和党的纪律制约的、有领导的民主。离开集中的指导,就会成为极端民主化,成为无政府状态。只有把民主原则和集中原则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既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又能有效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如果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就会使党的组织涣散、分裂,使革命和建设事业遭受损失。
  (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包括: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从总体上规定了党内生活的原则,构建了党内关系的良好秩序,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的最本质体现,它对于建设一个集中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有中央的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必须有全国的统一计划和统一纪律,破坏这种必要的统一,是不允许的。同时,又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有适合当地情况的特殊。”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选举是一种个人表达自由意志的重要形式,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实行民主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和基本要求之一,它对于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党内民主制度化的重要规范,这项规定明确了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的重要地位,指出了党的委员会在党内的重要作用。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一规定有利于从领导制度、组织制度上防止个人专断,有利于保证领导机关内部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实行集体领导关键在于要健全党委制,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个人崇拜不适当地夸大个人作用,把个人凌驾于群众、阶级、政党之上,加以神化,盲目崇拜。它完全违背了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严重压抑和妨碍了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以上六条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丰富经验的结晶。它既体现了党内民主,又体现了党内集中,是党内民主和党内集中的统一,是我们每个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先进性在组织方面的重要体现,就是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由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
  党章规定: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担负着实现共产主义的艰巨使命。党在组织原则上必须是民主的,绝不能实行专制和独裁。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力量只有通过组织才能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形成统一的意志和权威。党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就必须把党的力量集中在一个攻击点上,这样才能有力量。离开了集中和纪律,党组织只能成为清谈馆和俱乐部,一盘散沙,一事无成。
  第一,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才能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我们这样一个有七千多万党员的大党,靠什么组织起来并具有强大力量呢?很重要的是靠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削弱或否定它,就会损害党的战斗力,以致瓦解党的组织。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织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选出统一的中央领导机关,有了上下级组织,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党才能成为有组织的战斗部队。
  第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保证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从而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毛泽东同志说过:“鉴于种种历史教训,鉴于个人的智慧必须和集体的智慧相结合才能发挥较好的作用和使我们在工作中少犯错误,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偏向。”因为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就是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原则,它是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生活中的创造性运用。所以,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很好地集中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才能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第三,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党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党内不同的意见和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为了正确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基本原则,因为只有实行这些原则,才能做到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党的纪律,从而保证全党在组织上的坚强团结和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的合理的有效率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在长期的实践中体现出决策及时、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特点,即便发生失误也能得到有效的纠正。因此,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的同时,称民主集中制“也是最便利的制度”、“最合理的制度”。
  说它科学,是因为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明确地规范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符合辩证法,具有科学性。这种制度,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力量。说它合理,是因为它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因而是合理的。说它有效率,是因为它决定问题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一经做出决定,就必须坚持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因而具有简捷、灵活、高效率的特点。实行这个制度,便于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正确的决策;也便于统一全党的行动,保证决策迅速有效地贯彻执行。
  我们党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都证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就团结统一,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革命建设事业就兴旺发达;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就会涣散、分裂,党的战斗力就必然削弱,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严重失败。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一条规律。我们党在长期斗争中之所以有强大力量,之所以能够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除了靠坚定的理想信念之外,一条根本的经验就是在组织上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和东欧发生剧变,其中一个沉痛教训就是因为他们长期违背乃至最终根本否定民主集中制,导致组织的涣散和分裂,丧失战斗力,在敌对势力进攻面前顷刻瓦解。因此,邓小平同志告诫全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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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站岗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情况

1、学校的办学理念:

教师工作目标

对党忠诚,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社会认可,自我认同。

学生培养目标

爱党爱国,人格自尊,行为自律,意志自强,学习自主。

2、学校的办学目标:

办师生依恋的学校。

3、学校制定的“三风一训”和“师德规范”:

“校风”:和谐务实,自强进取。

“教风”:知教之道,修教之行。

“学风”:耐学之苦,得学之乐。

“校训”:知行合一,德才并美。

“师德规范”:谋事“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师成长,有利于学生成才;修身“三个正”,即:正直,正气,正能量;工作“三个实”,即:实干,实效,实绩;追求“三个有”,即:有为,有威,有位。

4、制定方案,加强要求:

针对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的相关制度名称,如《站岗学校德育教育培养方案》、《站岗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实施要点》

站岗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总结

(从“学校办学方向正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学生思想品德状况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良好”角度写,500字以内)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新时期党的“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教育方针后,我校积极组织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首先,准确领会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为我们指明的办学方向,全方位,不折不扣地沿着党的教育所指定的方向办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其次,我们始终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贯彻党的教育发展的主要侧面,在广大师生大力宣讲其重要意义、含义,努力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广大师生对其熟记于心,广践于行。

再次,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实效,把实效作为我们对教育方针贯彻的彻底与否的量度。经全校上下不懈努力,学校“规范办学”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总根柱,以“三个有利于”、“三个正”、“三个实”和“三个有”为主框架而打造的站岗学校精神高地昭示着“忘我”、“向正”、“务实”、“奋进”的学校精神;以四季常青、绿树成荫、花团锦簇、芳香满园的生态校园,以及设施齐全、功能齐备的教学设备,发挥着它的独特育人功能,散发着自然界的清香和站岗学校的朝气。

第四篇: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
(光明日报)

教育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

  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阐述了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并语重心长地要求我们认真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某些干扰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噪音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光明日报》3月29日刊登的一位研究生的来信,就很值得我们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谈话》精神,在事关我国教育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明辨是非,增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正确方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方向

  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教育为谁服务,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教育中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因此,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是关于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的规定。邓小平立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从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要求出发,明确提出在新时期要继续坚持德、智、体等几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他指出:“我们的学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的地方。培养人才有没有质量标准呢?有的。这就是毛泽东同志说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他还提出“整个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思想,为进一步明确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推进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江泽民同志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进一步阐明了我们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的方向,他指出:“在我们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我国教育发展的方向以及明确规定这一方向的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的,是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决定的。一定社会的教育同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竞争。国际间的经济竞争、科技竞争和军事竞争,实质上是智力和人才的竞争,因而也是教育的竞争。无论就增强经济、科技、军事的实力,还是就提高民族素质、加强民族凝聚力来说,教育都具有基础性的地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育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邓小平教育优先发展思想的指引下,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培养“四有”新人,全面提高民族素质,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目标和主要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就是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的教育事业才能健康、顺利地发展。如果我们的教育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脱节,如果我们培养出来的是片面发展的、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人,就会给整个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消极的影响。

  二、高度重视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牢牢抓住素质教育的灵魂

  为了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新人,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克服教育观念和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种种片面性,特别是要克服那种只重视智育,轻视德育、体育和美育的倾向。毫无疑问,学生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是极为重要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尤其需要加强。但是应该看到,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整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德育和智育、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对人才的培养,要处理好各方面素质的关系,不可偏废。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不断增强学生和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他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再次强调:“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文化知识教育,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老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这些论述对于指导我们当前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德育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青少年学生的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健康地成长,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直接关系到21世纪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必须在抓紧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的同时,更加重视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中国社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和收入分配形式多样化等,决定了我国目前社会生活中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呈多样化态势;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法律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仍然不够等原因,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在一定范围得以滋生,一些过去已被消灭的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一些人的思想出现了混乱。从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变化来看,经济全球化趋势使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思想文化的激荡、冲突愈加激烈,西方敌对势力对社会主义中国实施“西化”、“分化”,并极力通过多种途径加紧进行思想和文化渗透,同我们争夺思想阵地、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也愈加激烈。我们必须紧密联系国际国内形势的新特点,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高度,从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是理想信念教育。理想是人们事业与生活的精神支柱,是人们对未来的希望与追求,是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人生奋斗目标上的集中表现。理想教育在社会主义教育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指出:在“四有”中,“我们最强调的,是有理想”。“我们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年,要有理想。”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在我国现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没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共同信念,就没有凝聚力,就不能团结人民同心同德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必须同增强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统一起来。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民族自尊、民族自信、民族自强和热爱中华、振兴中华的精神;要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国家或民族利益的关系,引导他们自觉地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提倡无私奉献的精神;要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帮助他们认清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是否应该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少年学生的问题上,当前仍然存在着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有的人反对爱国主义教育,说什么“国家是抽象的,如果大家都为抽象的、看不见的东西做贡献,只有自己牺牲,国家不是成了怪物?国家用我的贡献做什么?”有的人极力鼓吹个人主义,批判集体主义;美化资本主义,否定社会主义。有的人公开反对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培养目标,说什么“‘新人’已经没有任何灵魂和肉体”,“‘新人’的设计和培养是失败了的”。有的人反对用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教育青少年。如果按照他们的观点去教育学生,那么培养出来的怎么可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呢?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和警惕的。

  三、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思想理论阵地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我们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是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根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是对人类全部优秀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发展,是时代精神的理论结晶,是完备的科学的世界观。它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也是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科学理论基础。因此,必须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生。近年来,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加强和改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方面作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尤其是邓小平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对帮助青少年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起到了明显作用。当然,在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中还存在着不足之处,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新形势的变化,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还需要下大力气不断改进。

  要不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这是一个关系到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有个别人反对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教育事业、教育学生。甚至说什么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生,就是“洗脑”,是“可怕的心理专政”,是落入了“宗教迷雾之中”。邓小平在谈到对学生的教育时明确指出:“我们要抓紧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在重大的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分清是非,旗帜鲜明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生。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一定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掌握思想阵地,决不允许在这一根本问题上同党和国家唱反调。我国广大理论工作者为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活跃学术理论研究,传播进步思想,做了大量工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但是,在思想理论领域里,也不时出现一些错误的思想观点,比如:鼓吹历史虚无主义,歪曲、否定我们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鼓吹西方的民主和自由,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的指导地位;主张私有化,否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还有的无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主流,抓住我们前进中发生的问题和社会上的一些消极现象,否定党的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不能不反映到学校中来。思想理论阵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就会去占领。高等学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阵地,决不能为错误思潮提供讲台、论坛。我们的教育工作者,特别是从事思想理论教育的同志,必须在政治问题上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让步,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含糊,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思想理论阵地和校园文化阵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教育事业健康、顺利地发展。

第五篇: 学校关于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

关于贯彻落实教育方针问题的几点思考

作者:石中英

作者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北京100875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ISSN:1002-4808

年:2017

卷:000

期:010

页码:36-40

页数:5

中图分类:G40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教育方针;教育改革;教育督导

摘要:党的教育方针是一个时期党和国家有关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指导方针和纲领性政策表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是党和国家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教育工作正确价值方向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要充分认识到教育方针对于教育全局性工作的指导性和权威性,把握好教育方针的阶段性和统一性,加强教育方针的解读和宣传,并适时开展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或综合督导检查,以便更好地发挥教育方针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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