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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质控工作方案(审议稿)

时间:2022-07-25 16: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11.16质控工作方案(审议稿),供大家参考。

2020.11.16质控工作方案(审议稿)

 

 湘潭市 2020 年妇幼健康重点工作 现场质评工作方案 (审议稿)

 按照《湘潭市 2020 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及重点民生实事等工作要求,为做好 2020 年度妇幼健康重点工作质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质评范围 1、5 个县市区和 3 个园区; 2、20 家助产机构。

 二、时间安排 2020 年 11 月 23-27 日。

 三、质评内容 (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关于开展 2020 年全省妇幼健康重点工作现场质量评价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0〕100 号)的要求:《2020 年湖南省妇幼健康重点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市级自评表)》和《2020 年湖南省妇幼健康重点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县级自评表)》共 56 页。

 (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关于印发湖南省 2020 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0〕19 号)和《湘潭市 2020 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潭卫函〔2020〕57号)要求:39 项指标(见附件 1)。

 (三)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和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免费两癌普查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项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要求:27项指标(见附件 2)。

 (四)《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0 年市州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湘卫办发〔2020〕8 号)要求:6 项任务(见附件 3)。

 (五)《湘潭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和《湘潭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评估要求:46 项指标(见附件 4)。

 (六)《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0〕104 号)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七)其他工作: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缺陷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妇幼健康教育管理;妇幼信息管理及助产机构妇幼信息化建设情况。

 四、质评方式 对所有指标及项目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电话调查、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期间不开见面会、不听汇报,“四不两直”开展工作。

 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主要以查阅电子档案、电话随访、保健手册核对等方式。

 助产机构孕产妇安全采取抽取病例、查看分娩登记本、急救演练等方式。

 五、人员及分工 组

 长:罗铁辉 副组长:曾建武、洪春辉 联系人:郭

 凉 分两组进行,每组安排 4-5 位专家。

 六、工作要求 1、质评结束后,在 11 月 30 日前完成质评工作总结,报省卫健委妇幼健康处;12 月 10 日前完成质评通报,下发各县市区(园区)及助产医疗机构; 2、质评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园区)和市直医疗机构妇幼健康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明显母婴安全隐患及其他质评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将予以通报、约谈。

 3、加强问题整改,要求各县市区(园区)卫健局在质评完成后一月内提交整改报告,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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