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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05 14:1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荣昌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荣昌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文完整)

 

 德政办发〔2013〕 121 号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乡 ( 镇)

 人民政府, 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实施。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目

  录

 1

 总则 1. 1

 目 的 1. 2

 方针、 原则

 1. 3

 编制依据 1. 4

 适用 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3

 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3. 1

 预防预警 3. 2

 应急处置行动 3. 3

 信息报送 3. 4

 应急结束 4

 后期处理 4. 1

 善后处理 4. 2

 调查与评估 5

 附则 5. 1

 责任与奖惩 5. 2

 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5. 3

 预案实施时间

 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 1

 目 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 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文娱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 伤亡、 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 2

 方针、 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 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文娱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应当遵循居安思危、 科学前瞻、 以人为本、 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

 坚持整体考虑、 统一指挥, 按照“谁主办( 管)、 谁牵头”、“谁承办、 谁负责” 的原则, 建立职责明确、 分工协作、 规范有序、 资源统筹、 信息共享、 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 3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 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1. 4

 适用 范围 本预案适用 于在德保县体育馆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

 事、 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文娱活动。

  1. 4. 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在德保县体育馆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 参赛运动员 达到 150 人以上或观众达到 1000 人以上)

 的全国及自 治区性综合、 单项体育比赛。

 1. 4. 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旨在推动全民健身、 促进全民体质提高, 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观众、 参与者数量达到 1000 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1. 4. 3

 大型文娱活动 大型文娱活动是指大型文娱晚会, 舞会等大型综艺活动。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现成立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具体成员 名 单如下:

 组

 长:

 莫维铭

  县委常委、 宣传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岑忠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新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应急办主任 农启曼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小示

  县文化和体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承刚

  县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 :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文化和体育局、 信访

 局、 教育局、 公安局、 监察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 规划建设局、 交通运输局、卫生局、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旅游局、 广播电影电视局、 法制办公室、 人民武装部、 武警德保县支队、 武警德保县消防大队、 气象局、 地震局、 县红十字会、 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广西电信德保分公司、 广西移动德保分公司、 中国联通德保分公司及 12 个乡 ( 镇)

 人民政府各一名 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体育局, 办公室主任由黄小示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德保县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 常管理工作。

 3

 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

  3. 1

 预防预警

  3. 1. 1

 严格规范在体育馆内 举行的各类活动审批登记工作。

 在体育馆内举办体育赛事、 群众体育活动、 文娱活动, 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 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实行严格审批登记。

 3. 1. 2

 做好信息分析与 风险分类收集整理工作。

 根据活动的特点、 规模、 规格及风险程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活动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集中相关信息上报县委、 县政府进行分析并确认。

 3. 1. 3

 体育馆的场地、 建筑、 通道、 设施、 环境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符合国家公安、 消防、 卫生有关安全要求, 保障人员 紧急疏散和抢险、 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3. 1. 4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培训和演习, 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 了 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 医疗救治, 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 保持信息畅通, 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共安全知识、 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 2

 应急处置行动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 防范人员 踩踏伤亡、 防范爆炸、 防范火灾、 防范建筑物倒塌是体育馆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如有突发、 偶发事件发生, 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及危害程度迅速启动预案, 并调动部署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进行处置, 迅速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周边秩序, 并与县公安, 消防、 卫生等部门协调, 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减少损失。

 3. 2. 1

 处理火灾事故 ( 1)

 突发火灾事故时, 立即拨打 119 火警, 120 急救电话,安排人员 到主要路口 接引 消防车、 救护车, 通过电话、 短信等方式通知体育馆消防人员 赶到火灾现场, 利用馆内现有消防设施、器材控制火势。

 消防车到位后, 给予配合协调。

 体育馆保安人员应立即打开体育馆各应急通道及所有大门, 安排工作人员 通过广

 播、 电子屏幕等方式安全有序引 导体育馆内人员 进行疏散, 当疏散人员 过多, 情况严重时, 可采取特殊手段, 如击碎幕墙玻璃、扩大通道, 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通讯联络人员 要把现场灭火、 疏散救援的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以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统一调度, 县卫生部门及时组织医护人员 对火灾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进行救护, 把伤员 救护到安全地带, 确保及时救治。

 ( 2)

 当火灾扑灭时, 领导小组协调公安、 消防、 安监等有关部门, 对现场进行封锁, 查明火灾原因。

 将情况汇报给上级部门, 并组织人员 对火灾造成的人员 伤亡、 财产损失等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 3)

 尽快做好灾后重建和修复场馆设施工作, 恢复功能。

 3. 2. 2

 处理大型活动中各类突发事故 ( 1)

 当馆内观众对比赛或演出的某些细节造成情绪激动、失控, 产生骚动、 起哄现象, 或者馆外无票观众过多, 不能进馆,情绪激动、 失控, 产生骚动, 或是因为其它原因产生的骚动, 现场公安干警和体育馆工作人员 要立即进入化解工作。

 ( 2)

 如果骚动为个别人员 , 由该区域引 导人员 及时汇报现场负责人, 并做好宣传、 解释工作, 对情绪激动的观众, 进行座位调整, 保证比赛、 演出正常进行。

 ( 3)

 如果骚动的人数不多, 由体育馆保安人员 配合警力,对情况较严重的要加强控制, 并利用广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稳住局势, 避免事态扩大。

 ( 4)

 当局势严重、 警力不足、 不易控制时, 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请求协调警力增援, 同时有序疏散观众, 确保馆内所有观众的安全。

 ( 5)

 对极个别寻滋闹事、 别有用心的人, 现场保安人员 要采取果断措施, 带离现场, 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 3

 信息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县领导小组, 不得迟报、 谎报、 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包括时间、 地点、信息来源、 事件性质、 影响范围、 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 4

 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 应急处置工作队伍撤离现场。

  4

 后期处理

  4. 1

 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 成立善后工作小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 安置与补偿、 污染物的清理、 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 应急人员 和受损失人员 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事项。

  4. 2

 调查与评估

  在突发公共事件结束的同时, 领导小组协调纪检、 公安、 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调查, 对事件的起因、 性

 质、 影响、 责任、 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 全面查清事件起因,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建议, 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领导机关。

 5

 附则 5. 1

 责任与奖惩 县人民政府对在体育馆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 做出突出 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失职、 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 2

 预案的制定和解释 参照《广西壮族自 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定本预案。

 5.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 公布之日 起实施。

  抄送:

 县委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工商业联合会。

 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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