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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调研】自治区政协关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20 17: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调研】自治区政协关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应急调研】自治区政协关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于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为了解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情况,提高各方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召开一次“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协商会,为我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在马铁山主席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自治区政协组成了以蒋培兰副主席为组长、部分社法委委员及有关部门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调研。311日至730日,专题调研组分别到自治区政法委、应急办、民政厅、财政厅、水利厅、卫生厅、安监局等7个区直单位和14个市调研,在政法委召开了有公安厅、安全厅、司法厅、高院、检察院、武警总队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并赴广东、四川省考察学习,前后共召开了25个座谈会。调研组每到一地,都尽可能考察当地的应急联动机构、公安部门“三台合一”指挥中心、水利部门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和救灾物资仓储等。通过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调研组对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

(一)特殊地理区位给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我区位于西南沿海地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降雨量大,台风影响频繁,因台风引起的大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和生态环境压力的加大,自然灾害将出现气候波动剧烈、极端天气现象频发的态势,旱涝并存、旱涝交替、急速逆转,重大灾害将明显增多。我区地下岩溶比较发育,具备发生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同时,我区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是我国华南地区中强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省区之一,具有遭受破坏性地震的潜在危险。我区有8个县(市)与越南接壤,有17个国家对外开放一类口岸、8个二类口岸,边境贸易点25个,是东南亚进出口主要通道,人流物流日益增多,一些邻国的人禽流感、口蹄疫、疟疾、鼠疫等传染病疫情是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

(二)转型期暴露出的诸多矛盾加大了我区公共危机的潜在风险。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多,流动人口不断加大,导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上升,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数量庞大的“出租屋”和“城中村”成为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多发点。我区部分地区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有所抬头,违法犯罪活动突出,代替地方政权职能,控制地方政权选举,抗拒政府对民事、土地纠纷、山林纠纷的裁定,纠集村民与政府对抗等,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引发社会冲突的因素增多;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管理等方面存在大量不规范行为,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三大纠纷”、水库移民和军队退役人员安置、企业改制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收入分配、城乡土地征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高层建筑中的油、气、水、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大型的关键设施、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增多,加大了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在风险。

(三)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对我区社会稳定提出严峻挑战。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的渗透活动日益突出,境外“民运”、“法轮功”等组织借各敏感时期派员潜入境内实施干扰破坏活动不断出现;境内外敌对分子及西方反华媒体插手我区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歪曲事实真相,煽动群众不满情绪,破坏我区社会稳定和丑化政府形象的事时有发生。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加快,在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的同时,东南亚地区暴力、恐怖、邪教“三股势力”加紧对我渗透的情况有可能出现,针对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国际活动的恐怖袭击事件有可能发生,国际敌对势力利用东南亚地区作为前哨颠覆我政权、扰乱我社会情况的可能性增加。此外,境内外贩毒、贩枪等刑事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加剧,从而对我区社会稳定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成效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健全。以自治区主席任主任,常务副主席任常务副主任,各相关副主席、秘书长和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负责人任副主任的自治区应急委于今年3月份成立。应急委成员单位71家,常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18个,应急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政府明确了应急委、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及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日常工作机制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也正在相继成立。近日,自治区政府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共有专家68名,分为4个领域组,重视发挥专家学者在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四大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基本建立。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建立了柳州洪水预警预报、南宁水情分中心、青狮潭等11座大型水库的洪水预报调度等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以及连接全区14个市的计算机光纤网络和视频异地会商系统;实现了对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五市的江河水情实时异地监测。自治区安委会正在筹建广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完成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14个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的招投标工作,今年有望建成投入使用。自治区卫生厅实施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硬件建设基本完成,与卫生部及各市的视频会议系统已发挥有效功能。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110119122“三台合一”建设,初步建立起公安机关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指挥中心系统。南宁市2001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第一套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率先将110119120122统一纳入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在全国首创“统一接警、统一处警”模式,构建了科学、灵敏、高效的城市应急指挥平台,成为全国的典型。

(三)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自治区本级应急预案体系于200710月全部建成,自治区总体应急预案、29个专项应急预案、86个部门应急预案已全部印发实施。14个市的总体应急预案、339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1127个市级部门应急预案也全部印发实施。各县(市、区)的专项应急预案完成率达96.4%,部门应急预案完成率达95.3%。基层应急预案不断增加,截至20088月,全区共编制街道(乡、镇)应急预案6270个,社区(村)应急预案15026个,企业应急预案4006个,各类学校应急预案46795个。

(四)应急队伍建设初具规模。目前,我区已建立了一批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救援、医疗救护、动植物疫情防控、维护稳定等方面的专业、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训练基地。主要的专业应急队伍有:自治区在南宁、柳州、玉林、贵港等地建立的5支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147人;依托企业建立的13支自治区级矿山救援中队363人、4支自治区级危险化学品救援中队85人、3支自治区级烟花爆竹救援中队56人;企业自身组建的危险化学品兼职救援队伍38504人;广西海上搜救中心专兼职救援人员63人;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1个、市消防支队14个、县(市、区)消防大队115个、消防中队149个,拥有消防举高车、泡沫、干粉、水罐消防车等各类执勤战斗车549辆;全区各市都成立了公安特警队,部分市成立了巡警支队,成为反恐、防暴和处突的骨干力量。自治区卫生应急专家库有专家247人,涵盖了公共卫生、临床、心理和社会医学等领域。覆盖全区各地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基本形成,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应急培训演练有效开展。各级各部门都开展了应急培训和预案演练。自治区安监局大力开展矿山救护中队指战员培训,组织部分应急管理人员、矿山救援指挥员赴河南等地进行专项培训。自治区卫生厅举办了应急管理能力、急救基本知识、防化医疗救援知识、反恐怖专业知识、重点传染病防治技能等各类专项卫生应急培训班;组织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群体踩踏事件应急处置、应急医疗快速反应和救治等专项演练,提高卫生应急队伍能力。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全区市、县(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各乡镇(街道)民政助理进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自治区政法委举行了反恐应急指挥、专门力量应急响应实战演习。在事先不通知、不预演的情况下,紧急调动武警广西总队,南宁、柳州、桂林三市和自治区卫生厅的反恐怖应急力量参与。去年723日,举行了“八桂·2008”奥运反恐怖应急演习,公安、武警、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10个部门近3000人参加演练。 2008年,全区各级公安消防与交警开展消防应急救援联动演练49次。

(六)应急经费和物资储备有所保障。自治区财政厅建立了应急保障预案,2007200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专项工作支出分别为20.81亿元和30.02亿元;2009年预算安排20.32亿元。以广西备灾中心为核心,初步形成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民政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水利防汛部门分别在南宁、贵港建立了各1200平方米的防汛物资储备仓库,主要储备物资有冲锋舟161艘,编织袋197万条,救生衣15000件,各类防汛抢险救援物资价值6230万元。林业部门建立了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扑火机具和安全防护装备。卫生、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建立了适应防疫需要的药品、器械等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分散在不同地方和单位的应急物资,并建立了物资储备数据库和紧急调拨配送系统。此外,作为全国拟建设的7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之一,国家民政部决定在广西南宁建设123000平方米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我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能力。

(七)预警预报体系初步形成。我区江河洪水预警预报系统、水库水情自动测报和洪水调度系统建设取得进展,基本实现雨情、水情数据及时报送和防汛抗旱即时会商;气象、国土资源、地震、环保等部门已建立相对完整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通过与通信运营企业、广播电视媒体密切合作,及时向部分公众发布气象信息和灾害预警;卫生部门建立了以个案报告为基础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现了疫情报告的动态、实时和网络化管理;民政部门建立了自然灾害灾情快报制度,县级灾情4小时内上报自治区。

(八)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各地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我区以“一案三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先后取得了历次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面胜利,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三、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虽然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相比,与新时期我区面临的公共安全形势相比,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期待相比,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灾抗灾基础设施以及应急管理处置能力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加强和完善。

(一)应急管理体制尚需健全。目前,全区14个市有9个成立了应急委,5个尚未成立;13个成立了应急办,1个未成立;各市应急办人员最多的10人,最少的1人;有全部在编的,也有全部兼职或部分兼职的,还有个别临时聘请和返聘的;各市应急办6个定为正处级,2个定为副处级,1个定为正科级,4个未定级。县、乡两级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少地方还不能顾及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从系统来看,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的部门,自治区本级解决得较好,在市一级大多是兼职。如卫生厅应急办有3个专职人员,大多数地级市和几乎所有的县都没有专职应急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职级衔接差、责任不分明、人员编制少,工作难开展,在某些地方“事无人管,急难以应”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应急指挥平台亟待整合。我区防汛抗旱、公安、卫生、安监等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职责密切相关的部门,各自都建有视频监控和视频会议系统即应急指挥平台,除卫生部门能与公安部门的连通外,其他的基本是各自为政,不能兼容和互连互通,而自治区又没有统一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这样多头投资而又缺乏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不同部门之间无法进行很好的配合和协同,自治区应急委、各专业应急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系统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有关信息数据分割较为严重,使得有限的资源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应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我区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看,专业救援队伍数量偏少,救援种类单一,日常经费没有落实或缺乏政策保障,专业装备和培训演练明显不足,实战能力不够强;半专业救援队伍缺乏组织,数量少,专业性不强,救援技能不高;依托企业建立的救援队伍社会救援收费问题尚未理顺,生存艰难。如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按照“企业组建、政府扶持、有偿服务”的体制进行运转,除服务于本企业自身救援外,还承担着社会救援的任务。但相当部分高危行业企业既不依法建立专业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也不愿意与就近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因为签订协议涉及到收费问题,自治区有关部门认定为乱收费,企业也不愿意出这笔钱。另一方面,大多数救援队伍也不愿意签订救援协议,怕承担巨大责任和风险。这“两个不愿意”,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虽然自治区政府每年都投入部分救援经费进行扶持,但扶持资金和力度有限。

(四)应急物资仓储建设仍需加快。现自治区本级有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广西备灾中心)、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基地2处;14个市、109个县(市、区)中,有8个市和42个县(市)建起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其余的6个市和67个县(市、区)均没有救灾物资储备库。在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地方,不少是临时性的,这些临时储备库大多是借用办公用房或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的房屋,库容小,专业性差,仓储设施简陋,无通风、除湿、防虫条件,满足不了救灾物资储备的需要,储备物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民政仓储救灾物资,除帐篷、衣被外,品种较少,数量不多。防汛物资装备不足,缺乏运输车辆,仓储布局不能在2小时内运达灾区,除部分重点防汛县配备有少量的冲锋舟外,其他县(区、市)均没有防汛救援设备。全区目前还没有一个储存安全生产救援设备的基地。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不完善,尚未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指南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办法,物资储备更新、轮换、补偿机制不健全。

(五)应急预案尚需完善和加强演练。截止2008年底,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但还不够科学完善,专项应急预案设置偏少;不少预案照抄照搬,脱离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基层应急预案编制还有空白点。此外,各级各类预案普遍未经实践考验又缺乏演练,难以有效衔接、配合和联动,存在问题得不到发现,安全隐患得不到排查,应急工作人员和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配合能力得不到提高。

(六)基层应急管理尚需加强。由于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刚刚起步,人员少任务重,基层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少地方还没有把基层应急管理纳入工作范围,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无力组织群众开展应急应对工作;各地对基层的培训普遍不足,基层组织对应急管理缺乏了解,还没有认识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关部门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较为滞后,队伍弱、装备少、基础差,仍停留在“重救轻防”之上。

四、加强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其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的重要社会管理职能。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分类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组织领导体系。建议自治区政府加强指导和督查,争取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二是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中的责任。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除负责分管范围工作外,还要承担分管范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应成立有专门机构编制的应急管理办公室,明确机构级别、人员编制、工作职责,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运转保障职能,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四是规范现场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明确各地党委、政府承担现场处置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多头指挥。

(二)加快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载体-应急指挥平台。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的内容多、涉及面广,需要几乎所有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对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能力的要求极高,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应急联动机制的重要载体-自治区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部门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要以“一网五库”即应急管理工作联络网、应急管理专家库、救援物资库、应急预案库、救援队伍库、典型案例库建设为突破口,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专业系统资源,逐步形成连接自治区、市、县(市、区)和自治区应急委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71个成员单位的纵横联系、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协同应对,增强横向调度和纵向指挥能力。如一时条件不成熟,也要出台《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等指导性文件,对各专业系统信息平台建设提出技术要求,如预留端口为以后增加其它应用技术提供技术空间,优化应急资源配置,避免条块分割、互不兼容、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是加快组建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公安消防队伍多年来的实践,这支队伍具有体制机制的优势、装备技术的优势、法律法规的依据,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和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行政成本的实际,建议把我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成为各级政府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投入,增加装备,加强演练,提高综合救援能力。二是加强专业性救援队伍建设。增加财政投入,改善技术装备,加强队伍训练,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我区安全生产救援队伍普遍存在的“能建不能养、能养不能久”的共性问题,加大对20支安全生产救援队伍扶持力度,确保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积极组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由各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依靠社会组织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通过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在大学生中建立一支庞大的志愿者队伍并进行严格培训,提高他们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上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呼吁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性基地。根据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群的港口危险品吞吐量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经营日趋增加的实际,为防患于未然,建议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建立国家级北部湾经济区(广西)综合性应急救援综合性基地,重组财政差额拨款的广西矿山应急救援大队、烟花炮竹应急救援大队、海上搜救中心、道路交通应急救援中心、中毒急救中心和核能应急救援中心等7支专业救援队伍,平时用于执法检查,战时听候国家调遣,服务北部湾经济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快建立应急保障体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都应当保证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个阶段必需的经费。一是将应急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合理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建立应急专项预算,安排应急专项资金,分级负担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加大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投入,对规划内的监测预警、技术支撑系统、物资保障、培训(教育)基地等重大建设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组织做好《“十一五”期间广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确定的7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平台系统、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二是建立救灾应急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建议各级财政分年度安排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的救灾资金预算,并按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情况等因素,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标准。三是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优化整合资源,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品种齐备、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提升储备能力,扩大服务辐射范围,提高救灾物资跨区域调动管理效率。自治区要加强各级行政区域、各系统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各市应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以自治区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各市、县(区、市)两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建议自治区政府将制定广西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纳入“十一五”立法计划,为有效实施应急管理提供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和法制保障。

(五)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演练。“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在我区已建立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加大预案制订和修订的力度。一是力求全面系统。要求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都要制订应急预案,做到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二是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单位在制订预案时,既要贯彻上级制订预案的原则框架,又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不写空话、套话,力求预案切实可行、易于操作。三是对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预案随突发事件程度、外部环境的发展而变化的特点,注意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进行事后修订,原则上总体预案每四年修订一次,其他专项预案视情况及时修订,保证预案灵活应变。四是定期组织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排查隐患、磨合机制、促进各部门及相关人员间的相互协调,提高应急工作人员和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配合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应组织现场演练,没有条件也要采取桌面推演方式进行摸拟演练。建议自治区应急办出台基层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编制印发专项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等。

(六)加强危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预防危机是危机管理的重点,预防与控制是管理中成本最低、最简便的方法。各级政府应树立公共危机意识,健全危机预警机制,加强隐患排查,尽早发现危机征兆,抓住解决危机机遇,把危机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待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切切不能有侥幸心理,各市、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战略规划、制订危机管理预案、举行危机处置演练、设立意外事故基金,做好应对各种危机的充足准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本地区公共危机的预测预警网络,形成上下结合、分工协作、效能统一的公共危机监测体系。同时,培养公众的危机意识,落实激励机制,鼓励公众反映公共危机征兆或潜在威胁,建立健全信息汇集、报告、通报、发布制度,明确机构、人员、责任和任务,分工负责,认真开展常规和动态的监测和预报。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手机目前是随身携带的最便捷通讯工具,当公共危机发生时,可启动手机通知系统,采用群发短信模式,开展危机预警预报工作,大幅提高各方面的应急应对时效。

(七)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挂图、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二是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向公众发放通俗易懂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读物,使公众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方式,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公共安全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在中小学生中普遍开展自救逃生演练,从小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党校、行政院校和干部院校的必修课程,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判断预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纳入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教学内容,提高公务员的公共安全意识和应急管理水平。定期对应急管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议自治区应急办组织专家编写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编制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科普丛书和宣传小册子。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要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信息发布与处置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所有需对外发布的信息需经指挥部审定,重大或敏感突发事件应设立新闻发布制度,由指挥机构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言人,要有重点地进行培训,绝不能因不当的新闻发布进一步加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

(八)全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应成立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配置专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的组织实施工作;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将应急管理作为自治的重要内容,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是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社区要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学校应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力争两、三年内,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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