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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白水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5-22 14:00:10 来源:网友投稿

白水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保健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白水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白水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白水县创建基层中医药

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保健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和《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为指导,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围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遵循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县乡联动”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中医医疗、科教、培训、中医文化宣传等各方面工作,构建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基础,村卫生室为补充,布局科学、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网络体系。

二、目标任务

以《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为标准,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使我县农村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农村中医药服务队伍,基本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县中医药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顺利实现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中医药政策。将中医工作列入县政府总体工作目标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全县农村中医药各项工作,政府对公立中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以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方面贯彻落实有关中医药政策,不断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管理。完善中医工作管理机构,统筹全县中医药资源,建立全县中医工作档案。组织推广农村常见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鼓励开展以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为主要内容的科研活动。组织开展面向全县基层群众的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防病、保健知识。加强对社会和个人办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

(三)推动公立医疗机构中医工作加快发展。加强中医医院建设,从中医医疗服务、急诊急救、人员配置、科研立项、带教培训、重点学科建设、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入手,不断提升中医医院的综合实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促进人才引进及培养。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促进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会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晓康 县政府正县级咨询员

员:刘俊宏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奚小琴 县财政局局长

雷亚洲 县人社局局长

郑学军 县经发局局长

郭玉峰 县市场局局长

郭学军 县科技局局长

王建龙 县卫计局副局长

孙亚民 县中医医院院长

各镇镇长、城关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俊宏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协调。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区域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制定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农村居民基本农合报销范围。

2、经发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财政局负责加大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扶持力度,落实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补助经费。在贯彻卫生服务财政补助

政策中统筹考虑中医药服务补助。

4、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5、科技局负责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6、市场局负责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7、各镇政府、城关街道办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长期发展规划。

四、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716日至2016731 日)

工作任务:

1、组织学习有关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文件、标准、要求,明确开展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目的意义。

2、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调查,摸清本地资料,建立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档案。

3、针对全县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

4、县中医医院设立中医基层指导科,制定基层指导规划和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

5、落实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补助经费。

6、确定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和专病,确定专科专病人才,配备相应设施与条件。

7、确定基层创建试点卫生院。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81日至20168 25 日)

工作任务:

1、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加快人才引进及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为镇、村医疗机构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中医药人才。

2、县中医医院在巩固等级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提高,使之建成一所具有专科特色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3、县医院开设门诊中医科,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门诊、急诊工作。

4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及中成药。

5、每个村卫生室要有50种以上中成药,有条件的设立中药柜、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药饮片。

6、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门诊、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应逐步规范。

7、对各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技术人员分布、技术结构、服务功能等进行合理调整,扬长避短,稳步发展。

(三)督导评估阶段(20168 26 2016831 日)

工作任务:

1、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和中医事业发展经费落实到位。

2、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为基础的三级中医医疗保健网络。

3、健全县中医医院各项服务功能。

4、按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迎接市级评审,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四)验收阶段(201691日至2017325日)

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际,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县创建中医药建设先进单位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各相关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投入,确保中医事业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

(二)提升服务水平

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关键是加强中医人才的培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抓好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工作,采取培训、专题讲座、临床教学、自学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各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诊疗水平。

(三)强化督查考核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对重点工作要采取随查抽查和跟踪督查等措施,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创建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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