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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2015年广宁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3 10:00:07 来源:网友投稿

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宁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电[2015]21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2015年广宁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2015年广宁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

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宁县委办公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广宁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电[2015]2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要求

活动主题:扶贫济困,共同参与。

目标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动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要求,动员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争取今年募集捐赠款物高于去年。

2015年我县教育系统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指导意见如下:以自愿捐款为原则,职工每人不低于100元,普通教师每人不低于200元;行政领导、高级教师每人不低于300元;局干部、职工每人不低于200元;副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300元,正科级干部每人不低于400元。对于特别困难的教职员工,可以有所表示,奉献爱心。

募捐到的款物全部返还给我县用于扶贫济困、扶贫助学工作。

二、召开动员会议

630日前组织召开广宁县教育局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动员大会。动员组织全县教育系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三、募捐活动内容

(一)开展奉献爱心捐赠活动。通过积极参与全县组织开展的爱心捐赠活动、缴纳一个月特殊党费、团费、工会费活动等,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群众性“一元捐”义务募捐员活动,积极倡导各中小学领导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捐赠活动;倡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捐出节余的零用钱,献出一份爱心,付出一份真情。

1、开展爱心捐赠活动。72日前各学校干部职工、学生开展捐赠活动。

2、组织参与开展多捐赠一个月党费、团费、工会费、妇女爱心捐赠、群众性“一元捐”以及县开展的“广东扶贫济困日”等活动。

(二)开展专项扶贫助学活动。结合各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其他扶贫助学活动。支持解决我县困难家庭学生学费、生活费问题;资助我县农村学校解决图书缺乏困难问题;“百校扶百校”的对口学校、“红领巾手拉手”学校可通过赠送书籍、学习用品,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减免学费等多形式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三)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各学校在73日前后,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对口扶贫点开展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活动,以及开展走访慰问在职的贫困教师和退休的困难教师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省委省政府倡导和组织的全省性活动。我县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主要任务是募集善款帮扶全县贫困村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帮扶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学校必须提高认识,要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政治高度出发,精心组织好奉献爱心捐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起先锋模范作用,成为奉献爱心捐助活动的表率。要明确目标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募集善款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县教育局成立活动工作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廖肇健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

各中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本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备小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629日前,把负责领导和联络员名单、电话报县教育局办公室钟彩霞同志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活动,关心和扶助需要帮助的同学,构建和谐校园。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版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扶贫济困”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扶贫济困、扶贫助学”的先进典型,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学校组织发动募捐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五个不得”纪律: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不得采取扣发工资、津贴的做法,不得对没有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

(五)保障活动效果。按照《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管理办法》,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各中小学校捐款,汇入县慈善会帐户。并于78日前将有关情况(盖有县慈善会印章的捐赠专用收据复印件)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

募捐款项接收单位:广宁县慈善会

募捐款项可以汇入以下任一账号: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宁南街支行

接收账号:44652201040002490

2、开户银行:广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街信用社营业部

接收账号:80020000002839535

地址:南街镇车背垌达信路8号县民政局(县慈善会)

联系电话:8622628 传真电话:863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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