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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方案】黄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3 16:30:07 来源:网友投稿

黄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黄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工信方案】黄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黄山市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27号),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互联网思维,实施“互联网+”行动,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不断创新政府服务模式,夯实网络发展基础,营造安全网络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通过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到2020年,全市在旅游、农业、工业、商贸等方面形成一批“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建成一批互联网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升,云计算和大数据得到较好应用。到2020年,互联网与我市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全省中等水平,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消费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1.创新创业载体专项。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条件,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把握市场需求导向,加强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前沿技术和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推动我市各类创业创新扶持政策与互联网开放平台联动协作,为创业团队和个人开发者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2.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二)“互联网+”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业和互联网加速融合,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布局和应用,推动旅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旅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1.智慧旅游管理专项。完善旅游区域无线网络、3G/4G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3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3星级以上宾馆无线网络覆盖。推进主要场所旅游信息互动终端建设,合理布局景区视频监控、人流监控、位置监控、环境监测等旅游物联网设施。

2.智慧旅游服务专项。支持在线旅游创业创新,大力发展在线旅游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预订和交易支付,积极推动讯飞爱途旅游等电商平台企业发展壮大。

3.智慧旅游营销专项。建立涵盖全市旅游资源的电商集合平台和数据中心,构建全市集旅游信息发布、电子商务于一体的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旅游网络营销模式,加强与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旅游网站等的合作,进行产品和服务营销;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方式,培育黏性客户,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4.智慧旅游创新专项。开展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到20185A级景区建设成为智慧旅游景区;到20204A级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覆盖。推动智慧旅游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服务、营销水平。健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旅游诚信认证中心功能,强化旅游企业信用监管。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黄山信投集团、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摄影办、市旅委,各区县政府)

1.农业物联网示范专项。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保障农民权益。积极创建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实现互联网应用向农业生产环节延伸。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鼓励通过互联网为农民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保险等生产生活信息服务,促进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融合发展。支持江南林权交易所发展,将其建成立足黄山、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综合性互联网电商交易平台。

2.农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专项。促进茶叶、菊花、香榧、油茶、山核桃、特色果蔬等黄山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互联网资源,督促蔬菜基地、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生产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引导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经营店健全销售记录等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3.农旅结合专项。着力推进农旅结合,突出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资源,重点围绕美丽乡村中心村、百佳摄影点等关节点,打造一批线上销售、线下体验相结合的示范点和样板区。

(四)“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办、市文投公司、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1.智能制造发展专项。鼓励“两化”融合基础较好的骨干企业,开展对标贯标工作,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分类开展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企业试点。搭建企业间数据资源交换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人力资源、客户、供应链等管理服务。

2.互联网定制培育专项。建设黄山市云计算大数据创意产业园,大力发展软件研发与创意、工业设计等信息服务业,积极支持科大讯飞智慧旅游、甲骨文(易安信)软件测试培训中心、徽商电子商务创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导航导览服务、云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中心、线下体验中心、技术服务中心、产业孵化平台等集聚联动的信息服务业产业链。

(五)“互联网+”普惠金融。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产业体系、扶持政策体系和配套服务体系,发挥互联网金融“小额、快捷、便利”的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黄山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专项。发挥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MTPS)的作用,积极推动商业银行开展移动金融创新应用,促进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的规模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第三方支付牌照和互联网支付牌照,发展网上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开展互联网业务。

2.互联网金融聚集发展专项。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便利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信用中介平台等金融服务,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范围,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推动金融集成电路卡(IC卡)全面应用,提升电子现金的使用率和便捷性。

3.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防范专项。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业务。加快推动金融IC卡和移动金融在旅游行业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六)“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智慧环保,加强环境数据的汇集、整理、分析,实现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新保局,各区县政府)

1.环保动态监测专项。优化、完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重点抓好新安江水环境和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在线监测和数据分析。建立环境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污染物排放、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通过互联网实现面向公众的在线查询和定制推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环境预警和风险监测信息网络,提升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风险防范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2.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专项。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利用互联网的理念、思维、方法,大力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行动,建立线上线下互动,全民参与、全员监督、各尽其责的环保全员参与机制,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黄山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七)“互联网+”电子商务。抓住当前电子商务发展有利时机,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推动电子商务普遍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专项。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鼓励各区县、黄山经济开发区创造条件建立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鼓励社会资本新建电子产业园或改造现有楼宇兴办电子商务集聚区。

2.涉农电子商务专项。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继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合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资源,打造一批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县域营销特色馆建设,推进电商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

3.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专项。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自然人和企业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支持实体零售、餐饮、家政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订店取、网络订票、预约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业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黄山注册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总部。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黄山市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县(区)平台一体化建设,以整合共享现有资源为基础,以推动共建统一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建设统一制度规范和服务标准为主要内容,“五统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资源库建设、统一操作规程、统一服务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平台资源整合稳步推进。

(八)“互联网+”益民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医疗卫生服务专项。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2.智慧健康养老专项。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3.新型教育服务发展专项。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开展网上社保办理、个人社保权益查询、跨地区医保结算等互联网应用,让老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九)“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实施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市城市数据中心,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信访局、市信息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电子政务平台专项。加强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切实做好电子公文传输、流转办理工作,实现无纸化办公。推进移动办公平台的开发,通过智能手机实现随时随地办公,提高办事效率。深入推进网上信访,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2.政府基础数据信息化及开放共享专项。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市县(区)联动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全市政府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预审与全流程效能监督。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重点建设好黄山发布政务微博、中国黄山微门户,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加强对“互联网+”行动的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

3.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通过“政采电商”将政府采购整个产业链,包括供应商、服务商、仓储企业、物流企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等政府采购市场的参与人通过互联网紧密连接在一起。

三、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强专项扶持。落实国家、省鼓励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在产业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市用于服务业发展引导、科技创新扶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企业上市奖补、招商引资等促进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要加大对互联网产业支持力度,重点用于龙头企业培育、大型互联网企业引进、品牌打造、基地建设等。将云计算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普遍推行信息服务外包,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减少自建应用系统。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从事云计算研发、应用和服务以及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互联网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认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市信息办)

2.完善融资服务。积极发挥天使投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对“互联网+”的投资引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相关创新型企业的投资。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鼓励通过债券融资方式支持“互联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互联网企业,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为“互联网+”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黄山信投集团每年安排一定的担保信用额度,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鼓励企业通过贷款、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黄山信投集团、人行黄山市中心支行、银监会黄山监管分局)

(二)强化人才支撑

1.引进优秀人才。加快互联网人才队伍建设,将互联网人才纳入市人才工作重点和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采取措施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互联网人才队伍,为“互联网+”行动提供人才支持。

2.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应用能力培训,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知识技能培训。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促进双方深入交流合作。加强旅游业、农业、工业、商贸等领域特别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互联网技能培训,培养互联网思维。立足“互联网+”人才需求方向,不拘一格加大对互联网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的引进,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人才享受“黄山人才10条”优惠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任务外包、产学研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充分利用市外互联网人才资源。(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

1.构建诚信体系。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互联网企业可以使用集中办公区域作为登记场所,实行“一址多照”。对互联网企业工商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互联网企业。优先将互联网创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推进我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市诚信认证中心,加强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资源在线披露和共享,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网络交易环境。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息办、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巩固网络基础。大力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统筹推进移动通信和三网融合快速发展,构建快速、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体系,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划管理”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到2018年底,全市4G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速网络宽带化进程,推动全市城乡光纤网络建设和光纤到楼入户工程建设,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率,降低上网资费标准。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重点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满足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办、电信黄山分公司、移动黄山分公司、联通黄山市分公司、铁塔黄山市分公司,各区县政府)

3.保障信息安全。推进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互联网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信息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力推进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构建安全可信的互联网应用环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快黄山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建设,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破坏攻击、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市信息办、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互联网+”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互联网+”各项重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政策、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同,确保“互联网+”各项重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地各部门要科学制定落实“互联网+”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形成牵头部门抓总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示范试点。组织实施一批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互联网+”项目,着力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互联网+”行动试点示范。

(四)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完善服务,加强引导,大胆探索,推动“互联网+”新业态、新经济发展。加强学习交流,借鉴成功经验,深化开放合作,注重利用市场力量,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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