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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方案】区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5 12:25:04 来源:网友投稿

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五中全会”期间驻京信访稳定工作的指示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区非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方案】区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信访方案】区党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于20151026日至1029日在北京召开。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五中全会”期间驻京信访稳定工作的指示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区非正常上访人员集中清理和劝返接回工作,确保会议期间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劝返从1023日至111日,共计10天。

二、工作对象

各单位(部门)排查出的老案、难案、疑案重点上访人员;2014年以来进京非正常访人员,重点是2014年进京非正常访3次以上和2015年发生“倒流”、“回流”人员以及近期多次到市、赴省且矛盾未化解的上访个人和群体。

三、工作目标

以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做好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驻京信访维稳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力争完成“三个确保”、“一个实现”,即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聚访和集体非访、确保不发生极端行为、确保不造成政治影响;实现“三个零”,即进京非正常访零“滞留”、零“倒流”、零“回流”。

四、工作原则

依法文明、确保安全;全面清劝、不留死角;随清随返,减少滞留;落地交接、防止倒流;内紧外松、防止炒作。

五、组织机构

为做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区信访维稳工作,成立驻京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在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一)驻京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员: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区信访局副局长

    区信访调处中心挂职干部

(二)在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区信访局局长

     区信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镇、各社区、城管局、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局、教育局、动检站、国土分局、区法院、房产管理站、卫生管理站、物业公司及区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区信访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

六、责任分工

(一)驻京、在庆领导小组组长分别主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区驻京和在庆信访全面工作。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分管各部门信访稳定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单位在京期间接访、劝返、稳控上访人等工作;同时,负责各种信访信息的归纳整理传输,向上汇报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全面深入排查不稳定因素。通过集中排查、滚动排查、跟踪排查等方式,不留盲区,不存盲点,排查要做到“三个全覆盖”:一是重点人群全覆盖。凡曾进京到省上访或有进京到省上访苗头的人一律为重点人。二是特殊人群全覆盖。如“两多三教师、被拆迁业户、疑似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曾经上访过或有苗头上访的群体等。三是重点部位全覆盖。如正在建设工地的农民工、新政策出台涉及的利益群体等。

总之,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梳理工作,扩大排查覆盖面,切实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全部纳入视野之中,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进京非正常访案件逐人落实稳控措施和包保责任人,并实施“一案一组”(即一个案件成立一个工作组)的办法推进问题化解,确保人稳当地。登记台账要做“四个明确”:明确责任主体、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和化解时限。各单位是矛盾纠纷排查和建立台账、移送、移交包保责任的主体。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问题化解和人员稳控负有主要责任。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及稳控以属地为主,属事部门要积极配合。政法系统为涉法涉诉进京上访人员劝返接回的责任主体。对发生的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属事、属地都要逐案建立台账,落实三级包保责任。

(二)坚守岗位,畅通信访渠道。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加密领导接待日,区每天安排一名处级领导在信访局接待场所接待上访人;各单位一把手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全日制接待,延长接访时间,坚持公休日不休息,确保上访群众谈得上、稳得住、问题解决好。1023日至111日,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于当日14时之前向区信访局报送情况(电话:*****),并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无事报平安。对重要预警性信息,要在认真核查、弄清情况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报告。

(三)听从指挥,统一开展行动。驻京工作组要在市驻京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落实“四个统一”(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要求,不得擅自行动。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群众的错误行为,坚决杜绝任何违反中联办“两个一律”的行为,坚决杜绝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严禁委托保安公司、社会人员看护和送返进京非访人员。要按照市驻京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保证时间、保证人员,恪尽职守,完成好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及时劝离,搞好落地衔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区驻京工作组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到马家楼分流中心值守,按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做到服从安排、随有随接,依法文明、及时安全地将劝返对象劝返回当地。对进京非访的上访人员,实行落实返回交接报告制度,逐人填报报告单》,确保安全有序。

(五)疏导化解,落实后续稳控。对劝返回当地的上访人员,由上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进行训诫,并落实包保工作责任,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坚决防止“回流”。

(六)强化京省市区联动共防机制。各单位要把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迸京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和长期“滞留”“倒流”、“回流”、闹访的信访老户作为稳定管控的工作重点,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采取“一对一”、“交朋友”、“认亲戚”等稳控措施,逐人见面,逐人谈话,就地稳控。属地单位对重点上访人要在公路铁路售票口、进站口等部位进行排查,将上访人稳控在辖区内。

(七)加大责任追究和依法处置力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将加大追责力度,凡发生重大集体进京非访和极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入,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对县区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倒流”1次的,全市通报批评;发生“倒流力2次的,列入重点管理,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发生“倒流”3次的,将提交市综治委依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翟一票否决权制”的有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并提出相应追责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被中联办、省联办通报批评、引发负面炒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要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加大对违法信访行为依法打击力度,对那些行为过激,恶意制造影响,非法组织串联煽动的违法信访行为,要及对收集固定证据,严格依法处置;对从北京和省非正常上访分流场所劝返回当地的违法滋事上访人员,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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