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编办方案】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6 10:50:07 来源:网友投稿

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建立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44号)的部署,为确保按时完成建立长岭县政府部门责任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编办方案】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编办方案】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建立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44号)的部署,为确保按时完成建立长岭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切实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形成运转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职能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建立责任清单的范围与建立权力清单的范围相一致,即已经建立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35个部门和单位都要建立相对应的责任清单。

三、工作任务

(一)确定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责任事项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责任事项要与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职权逐一对应,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明确规定的,依法进行确定;法律、法规、规章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党纪、政纪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来界定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即对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追责和问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切实纠正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梳理部门职责。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

(三)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存在职责交叉、重叠和不清问题的管理事项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四)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各部门要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责任追溯等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五)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满足公民某种具体的直接需求为目的,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217-1221日)。研究确定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工作原则、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工作,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基本原则。

(二)部门梳理上报阶段(20151222-2016131 日)。

各部门依据县政府行改办要求,并参照《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对本部门主要职责、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本部门的责任清单意见,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将《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附电子版),于131日前报县政府行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沟通审核阶段(201621-331 日)。

行改办组织审核组,由县编办行政体制改革科及有关科室进行业务培训后集中开展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审核工作。审核小组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力求达成一致的审核意见。一是各审核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部门(单位)主要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逐项逐条审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反馈给上报部门,各部门研究后再次修改上报;二是各审核组将各部门第二次上报的修改意见报综合组复核;综合复审组对部门上报的责任清单进行审定,审核无异议后通知各部门修改完善后正式上报。对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

(四)审议审定阶段(201641-429 日)。

建立责任清单审核意见经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任务分工

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包含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主要职责、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5个子任务。审核把关是建立责任清单工作中重要环节。部门主要职责和职责边界2个子任务,根据职责分工,由县编办编制科负责审核,其他3个子任务由县编办行政体制改革科牵头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由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准确把握相关要求,及时提出并上报建立责任清单的意见,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由县编办牵头,县行改办成员单位各司其责,认真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承担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县行改办要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建立责任清单工作的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行政问责,确保在20165月底前完成我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 

推荐访问:县政府 清单 部门 【编办方案】建立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