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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6 17:55:04 来源:网友投稿

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的通知》(皖教财〔2016〕2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的意见的通知》(皖教财〔20162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14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保障其健康成长。

二、实施目标、原则、范围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目标。2017年秋季开始,采用学校食堂供应午餐及品牌奶为主的供餐模式,实现全覆盖供应营养餐。同时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实施原则。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体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四)补助标准及经费来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国家、省与县财政按照5:4:1分担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补助。

三、供餐内容及模式

(一)供餐模式。有食堂的学校采用供应午餐及品牌奶,无食堂的学校采用供应品牌奶、蛋、水果的课间餐供餐模式。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我县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四、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

(二)教体局负责采购品牌奶、食堂大宗食材的招标采购,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行供餐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停止供餐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

3.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4.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行为的;

5.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6.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五、实施步骤

(一)8月上旬,我县已建设完成的学校食堂全部投入使用,每个乡镇打造12所样板食堂,探索管理经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示范引领。

(二)8月中旬,完成对品牌奶、米面油等大宗食材的统一采购工作,对肉、禽、蛋、蔬菜等新鲜食材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定点采购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高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完成学生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

(三)8月底前,县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做好运营人员的招聘、体检及食品安全等知识的培训;做好食堂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品牌奶储藏室的改造、食堂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9月份,全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由县教体、卫计、市场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指导实施工作,对中标企业、工商户提供的食材、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试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食品安全、饭菜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   

(五)11月~12月,由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学校使用资金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安排资金使用、改善就餐条件、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专抓此项工作,坚持属地管理。负责辖区内“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引导、监督、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书,县教体局与学校签订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制,切实明确工作职责。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督办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议定事项;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改善学校就餐条件;配合卫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堂安全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把“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和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负责对全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体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供餐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体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原材料供应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学生营养供餐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进行监管,查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县农委负责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与农产品种植相关的勤工俭学活动。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物价局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依法查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行为。

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 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供优质服务。

各乡镇中小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落实。建立校长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由分管校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并有专人分管学生的用餐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和设备配备及维护工作,确保食堂正常运转;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在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节余留用。同时,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严把食品采购关、质量检查关、食品储存关、食品加工关、食品发放关和食品留样管理关,切实保证食品安全。三是加强学生食堂(伙房)建设和管理。按照“六统一”(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报批,报建,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决算)原则,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的管理职责,并对项目的计划与立项、建设与管理、布局与实施、监督与检查、考核与奖惩等进行详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四是加强企业供餐管理。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管理办法》,通过招标,明确供餐企业的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退出机制,并对供餐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学校对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作出规定。五是加强实名制管理。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六是加强民主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主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实施责任追究。七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学校、供餐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向社会公示;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严禁克扣和浪费。

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学校要定期以报送信息的形式上报本单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各项操作流程及办法,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效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各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原材料供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采取全员监测、抽样监测和定期监测方式,建立分年度学生健康营养档案,对学生进行饮食习惯、生活作息、体力活动等问卷调查,积极开展学生膳食营养结构监测,关注学生体质健康变化,切实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五)制定工作预案。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制定《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把保障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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