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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望都县卫计局关于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7 14:55:05 来源:网友投稿

望都县卫计局关于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降低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发病率及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望都县卫计局关于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望都县卫计局关于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望都县卫计局关于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降低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发病率及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与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职责明确,规范管理;科学应对,高效运转”的原则,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的防治工作,及时发现重污染天气相关病例,有效实施医疗救治,降低患病率,提高治愈率。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县卫生计生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涛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见附件1)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县直医疗卫生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负责人(见附件2

(二)工作机构

县卫计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何军良兼任办公室主任,祖淑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祖淑卿,电话:15931254006)。负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本系统做好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有关工作,辅导工作落实;加强与环保、气象等部门沟通配合;完成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立综合信息组、医疗救治组、疾病控制组、后勤保障组、督导检查组五个组。

综合信息组:负责医疗卫生值班安排与管理,信息收集与上报发布等工作。(负责人:杜赟  电话:15830869959;曹志辉  电话:13933230876;刘荣芹  电话:13731685856

医疗救治组:负责医疗救治应急工作。负责调度医疗救治队。(负责人:贾玉英  电话:13803121898

疾病控制组:负责组织重污染天气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传播蔓延。负责调度疾病防控应急队。(负责人:祖淑卿电话:15931254006;王红寨 电话:13831299282

卫生监督组: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负责调度卫生监督应急队。(负责人祖淑卿 电话:15931254006;刘剑萍 电话:15932222777

后勤保障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曹志辉  电话:13933230876

督导检查组:负责督导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负责人:孙超  电话:13831218475

三、应急响应

根据《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我局启动卫生应急响应落实措施。

(一)接到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要按照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的要求,立即向县卫生计生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局综合信息组、医疗救治组、疾病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后勤保障组和督导检查组发出启动应急响应通知。

(二)IV级响应:综合信息组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重污染天气防病咨询建议和技术指导支持。III级、II级、I级响应:综合信息组做好信息收集,协调媒体、车辆调度等工作;疾病控制组做好疾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卫生监督组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后勤保障组做好负责经费申请、使用和管理,物资配备、应急队员医疗保障等工作;督导检查组做好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医疗救治组立即通知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按级响应,并在响应期间制定统计表(见附件:3),对相关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将工作情况向卫生计生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反馈。

(四)县直各医疗单位根据《望都县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诊疗方案》(见附件:4)开展诊疗活动,并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卫生应对工作方案》,依据响应级别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对相关病例进行统计分析,向局救治组反馈。

III级响应:各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II级响应:各医疗机构相关疾病门诊、急诊,适当增加医务人员数量。

I级响应:各级医疗机构要适当增加急门诊医务人员数量,预留应急床位,开通重污染天气呼吸系统疾病等急救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准备工作。

(五)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组终止应急响应。医疗救治组立即通知县直各医疗单位终止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后,局各组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局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四、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急救药品、设备的物资储备。

(二)人员保障。各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预案,建立呼吸科等专业医务人员应急队伍,并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制定医务人员调配计划,及时调整医务人员值班安排,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

(三)技术保障。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重污染天气相关疾病诊疗培训与演练,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技术和救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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