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组织方案】县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7 18: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方案(冀办字【2015】40号》、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宣传发动的通知(怀组通字【2015】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方案】县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组织方案】县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方案(冀办字【201540号》、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宣传发动的通知(怀组通字【201511号)》要求和部署,为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章规定和中组发【201421号文件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紧紧围绕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建设京西北中等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综合衡量评价党员,深入核实区分主管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做到处置工作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严格执行中组发【201421号文件明确的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支委会、基层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作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3坚持教育为主原则

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集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58月开始至201510月结束。

(一)动员学习阶段(87日至821 日)

1、制定方案。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单位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出部署,宣传上级有关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参与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上级 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领导讲话等,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明确标准、端正思想、掌握政策、积极参与。

(二)排查摸底阶段(822日至1022日)

1、排查清理。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七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情况;清理党费交纳情况;清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党员鼓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清理党员违法违纪等情况。

2、开展“双找”活动。针对排查确定的6个月以上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情况,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

(三)组织处置阶段(两周时间)

1、初步认定。召开支委会,对调查核实的存在问题党员情况,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不合格党员初步认定名单。

2、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初步认定情况,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局支委会,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愿意接受教育的,提出限期改正的处臵意见,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为一年;对拒不认识错误或拒绝组织帮助的,应当作出劝其退党的处置意见,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本人有明确态度,不愿继续留在党内的,应当作出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的处置意见。

3、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党支部将初步处臵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上级党组织预审。

4、支部大会表决。经上级党组织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臵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逐一投票表决。

5、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限期改正处臵的,报上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报上级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

6、宣布处置结果。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宣布。被处置党员本人拒不签署意见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四)帮扶教育阶段(1130日至1210 日)

1、落实帮教措施。对受到限期改正处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与他们逐人深入谈话,讲明组织意图和期望要求;党支部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对限期改正期满的党员,党支部对其进行评议,根据改正情况作出相应决议,按程序上报审批。

2、做好思想工作。对被劝退、除名的,党支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和政策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严谨细致的作风推动工作开展。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全程参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确保业务指导全覆盖。

(二)强化责任追究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防止简单粗糙、宽严皆误。要加强正面宣传,防止炒作。对借机打击报复、侵犯党员权利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做好立卷归档

建立健全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档案。支委会、支部大会研究讨论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要详实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处置决定归入个人人事(党员)档案;民主评议资料、调查材料、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束后,要依据处置结果及时更新党员信息库。

推荐访问:不合格 处置 关于做好 【组织方案】县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