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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9篇

时间:2023-05-31 17:5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直接关系到国家和组织的长远发展。然而,在实践中,该过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以下是其中一些问题的描述:

  1.地方权力干预选拔任用:许多领导干部利用自己的权力,通过私人关系、打点好处等手段,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这不仅会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还会导致一些不胜任的干部被任用。

  2.程序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通常需要都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如考核、面试等。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并不规范,可能会存在不合理的程序或者程序不完善的现象,这会影响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

  3.官僚主义: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官僚主义。这是由于审批程序繁琐、官僚体制僵化、思维僵化等原因导致的。这进一步加重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难度,也让符合条件的人才无法得到体现。

  4.任用标准不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该制定一套明确的标准来衡量干部是否适合任用。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这些标准并不明确,导致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合理、不合理甚至不公正的做法。

  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应该严格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增强程序规范化的执行。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寻找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漏洞并制定相应的规范措施。此外,应该提高干部任用标准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以保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良性发展。

篇二: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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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选人用人工作整改报告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

  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

  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

  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

  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

  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

  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

篇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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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08年11月3日8:33来源:辽宁党校报

  作者:王疐曈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能不能巩固和发展下去,能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强盛不衰,关键看我们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因此,弄清并解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既是当务之急,也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

  1.初始提名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即先民主后提名,而实际上是先提名后民主,即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征求意见,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规范。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失察失误责任难追究。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责任主体很难确定,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推荐反馈机制,对民主推荐结果,合意的就强调“必须尊重民意”,不合意的就强调“不能简单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结果运用的权威性不足。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社会氛围不浓厚。职位空缺调配信息尚欠明朗化。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需配备时,一般都是到民主

  推荐阶段时在目标推荐单位进行小范围公开,其他主体很难获取信息,限制了其他主体参与的机会,不利于调动其他主体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

  2.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问题。一是考察对象的外在表现易于把握,内在素质难于考察准确。与工作表现、态度、成果等外在表现相比,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水准等内在素质难以把握。二是考察对象的现实能力易于把握,工作潜力难以考察准确。考察对象在现岗位上的工作能力、水平容易评判,但其是否具备交流到其他岗位或提拔到更高岗位担负更重要职责的潜力难以把握准确。三是考察对象的所作所为易于把握,工作实绩难以考察准确。考察对象在工作中的所作所为容易把握,但其行为起什么作用、具有什么效果则难以把握。四是考察对象的大概状况能有所了解,具体特点难以考察准确。考察对象的敬业精神、组织能力、决策水平、自身形象等情况,在总体上能够有所把握,但是往深处细处追究难以考察透彻,把握准确。

  3.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虽然在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但是干部“能下”的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下”的标准、程序不好把握,变相的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依然存在,领导干部因能力与年龄原因从党委、政府所谓一线职位转到人大、政协所谓二线职位是司空见惯的现象;领导干部因工作失

  误造成损失受到处分,易地为官的现象也屡屡发生。

  4.用人机制缺乏有效监督问题。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认识上有差距。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部分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欲望不强,监督职能部门有思想顾虑,怕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监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工作。二是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到位。制度与制度之间缺乏内在联系,有的甚至还存在相互“打架”的现象;监督运行方式单一,除来自上级部门的监督外,其他监督运行方式并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监督的手段滞后,大多数是事后的矫正性监督。

  三是用人失察失误的追究制度不完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规范的条款,大多没有做出相应的具体规定,量化的程度低,使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

  二、解决干部选拔任用中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

  1.完善民主推荐程序,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以及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有效避免少数人选人,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首先要加大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其次要完善制度,建立科学、完备的民主提名机制。要建立空岗预告制度,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建立符合条件参加推荐人选公示制度及推荐提名责任制。再次要严密程序,扩大提名工作民主程度。科学界定提名主体的范围,创造良好的民主推荐环境,科学分析推荐结果,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并适当公开推荐结果,将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2.提高干部考察质量,防止失真失实。解决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必须以选贤任能为目的,以发扬民主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科学和规范的操作为手段,建立公开、立体、动态、求实的干部考察机制。首先要提高考察者综合素质。在严格挑选考察人员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培训,增强考察人员的专业知识、考察技巧、综合分析能力及组织纪律性,并做到考察责任到人。其次,要改进考察工作方法。一是要扩大参与面,在广泛听取和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反映的基础上将问题了解清楚。二是考察情况要全面细致,客观、公正、全面、历史地反映出一个干部的面貌。三是坚持集中考察与平时考察相结合,将平时考察作为任用考察的有益补充和全面评价干部的参考依据。最后,要建立健全确保干部考察准确性的制度。一是理清考察主体的责任,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二是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实行差额考察制。三是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审计,结合审计结果对干部进行综合分析。四是发布考察预告,实行考察预告制。

  3.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完善公开选拔制度,应该把握如下几点:第一,要适度把握公开选拔的层次、范围。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并以单位和部门的副职为主。第二,考察方式的运用需要科学化。要制定干部考察综合评价体系,优化考察组结构,注重实绩考察,严格考察纪律。第三,要搞好公开选拔的配套制度建设。要做好与试用期、任期制等改进举措的衔接配套,以推动整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完善竞争上岗制度需把握如下几点:首先,遴选官员的范围要适中。目前竞争上岗基本上是机关内部实施,可选之才有限,较难避免不正之风。如果在同一个地域范围内的同一系统的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都可参加该系统领导职位的竞考,更合适的人选可

  能会产生。其次,竞争者的资格要宽严相济。台阶论在一般情况下是正确的,但把它绝对化,或者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就有可能造成失误。竞争上岗的资格,应该鼓励破格,这样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健全引咎辞职制度,畅通干部“能下”的出口。实行引咎辞职制度,是推行依法行政、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是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的需要。干部的引咎辞职是建立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严格的考核制度基础之上的,只有通过科学的考评、可信的凭据,实现干部“能下”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能下”的出口才能真正畅通,那些没有尽职尽责的干部才会主动下台,正常的淘汰机制才会建立起来。当然,要制定干部“下”的配套措施,对干部的淘汰出口制定出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办法。对那些“有咎”“不辞”的领导干部,还要启动罢免、弹劾等程序,以追究其责任。

  5.逐步完善监督机制,构建社会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首先,要建立责任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明确干部推选、考察责任的基础上,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追究制。其次,以专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构为依托,构建社会参与的立体监督体系。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依法监督,整合党内外监督力量,以党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为依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等监督的各自优势,形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整体合力。

  (作者单位: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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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

  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

  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

  (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

  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工作票合格率100%,执行情况较好。

  百公里?年)。

  全年工区所辖线路跳闸次数共计0次,线路跳闸率为0次/((四)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

  本年度在公司统一的部署下,工区积极参与安环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派员参加安环体系标准化培训2次,迎接公司开展安环体系内审工作三次,先后审查出问题共计20余处,先后进行了闭环整改。截止日前,工区已初步建立起了标准化安环工作体系,在今后工作中,工区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努力确保体系工作符合外审相关要求。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目标,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工区各级人员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各级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一级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实现工区安全工作规范化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我们先后制定并顺利实施了《XX年工区安全技能培训计划与方案》、《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组织形式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培训,突出抓好一线青工和安全责任人培训教育,着力提

  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工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工区组织培训一线员工百余人次,先后组织工区所有生产人员参加《安规》培训以及登高架设取证以及复审培训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求重新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后方能上岗作业。对新进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别是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警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超前防范的各项工作,这是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一年来,我工区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事故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提高突发事

  故处置能力。工区举行了XX年迎峰度夏应急演练,有效提高了工区应急处置能力。先后圆满完成XX年迎峰度夏,防汛保供电等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线路遗留问题较多,线下遗留树木和违建房屋不断增多,处理复杂。

  (二)电力设施破坏、线下施工、异物等时刻威胁着线路的安全运行。施工周期较长的线下作业项目日益增多,各种超大机械施工较多,给线路运行造成很大的隐患,由于很难与施工方签订安全协议,工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时候很被动,各种隐患不在预控之中。

  截止目前,工区共存在线下施工点22处,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书3处,下发施工安全告知书13份,张贴警示标志共计5处。

  (三)工区员工的安全意识、理论技能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线路的日益增多,生产任务繁重,我工区青工人数偏少且安全素质有待提高,对工区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三、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下一年,我工区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安全事故,推动工区安全生产进一步持续好转。为此,我们将突出“四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

  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抓重点防范。重点要放在线下作业大型机械的监管,防范线路外力破坏,积极争取主动,努力使各种线下外部作业项目完全处于工区的可控状态之中,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时间飞逝,转眼xx年年关已到,我到xx公司也有一年时间了。这是紧张又充实的一年,xx见证了我从无到有。从今年三月八号进公司以来的一年,对我来说是一个成长的过程,我从一名经验浅薄的应届生,逐渐成长为一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采购职员。面对这一年,xx公司所有人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克服了今年市场经济低迷的困难,使公司产品推陈出新,这是值得我们骄傲的。为我们克服了困难,经受住了考验而骄傲自豪。

  年初,我以应届生身份来xx公司实习,这是我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是人生道路上一个很重要的起点。众所周知采购部是公司业务的后勤保障,是关系到

  公司整个销售利益的最重要环节,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回首这一年,我在xx的取得的进步都历历在目,每一个进步都值得我骄傲。正是因为有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一群可爱的同事,才使我能够快速适应工作,一步步走向成熟。

  工作中有苦也有乐,但更多的是收获,这一年的工作我受益匪浅。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要知此事必躬行”。对我们应届生来说刚走上工作岗位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把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并在实践中积累更加丰富的理论知识。转眼已经一年。就这一年的工作我做一个简单的总结,汇报我在xx公司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以及自己的不足。

  一、个人成长方面:1、心态转变。学校的生活养尊处忧,无需我们担忧某些问题,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学习跟得上就可以,而在工作当中就不然,工作中,我们要考虑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怎样处理与上级领导、同事的关系,还有在工作当中的不尽人意等事情,这些都要我们以一颗平常心

  去对待,及时的转变心态会让我们工作更加顺利。

  2、计划做事。有了明确的计划,目标才清晰,以至于在工作中不会茫然。在采购部工作的一年中,我每天都整理工作日志,记录下我要做的事情,然后再总结一下完成状况,日志看似平常,但在无形中提高你做事的效率和工作的有序程度。也改变了我刚开始工作缺乏系统和逻辑性的缺点。

  3、处处留心皆学问。这是我毕业的时候导师对我讲的一句话,对这句话并没有给我多说什么,但在工作当中我深有体会,初到采购部我把仔细阅读以往的采购合同。在整理过程中我仔细的看了一下采购合同的内容,这为我以后的修改合同起到了很大的帮助,我可以直接套用以前的合同范本,这个结果直接归为我的留心。

  在生活中只要你留心处处都有学问在,不要总是期盼别人告诉你怎么去做,应该学会思考自己应该怎样去做,留心别人怎么做。

  4、不以事小而不为。做大事小事有不同的阶段,要想做大事,小事情必须做好。这是我急需知识和经验的阶段,做一些繁琐的小事情,很有必要。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每一个细节,但我并没有感到烦,而是把它当作我素质培养的大讲堂,正因为这些小事情改变了我对工作的态度。小事情值得我去做,事情虽小,可过程至关重要。在xx有一群乐于帮助我的同事,在工作过程中,我虚心求教,同事也不吝啬热情帮助。从最简单的电子元器件,到产品特征、市场情况,让我在找到了学习了方向,使我更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5、认识的提高。以前我只泛泛认为采购就是买东西,简单的金钱与物质的交易,只要价格合适、质量过关那就可以。通过工作才知道其实不然,这个简单的买卖关系并不简单。保证适时适地适质适价都是采购过程中必须满足的要求。进入xx,我首先思想上转变了原来不正确的观念,在思想上和工作职责要求相统一。特别采购是公司供应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要求我们以满足市场和生产需求为准绳,任何错误都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说采购岗位需要的是完美的人,是有根据的。我自觉自己离要求还有很远,但是我一步步向这个方向靠近。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采购工作者。

  二、工作方面:自入职以来,在公司和部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在部门同事的言传身教下,我很快融入xx公司。从基本的物料库存查询开始,到下订单,收货入库等工作都很快上手。

  要说这一年积累的经验,我首先学会的是核价,不管采购任何一种物料,在采购前应熟悉它的价格组成,了解你的供应商所生产成品的原料源头价格,为自己的准确核价打下基础。这样谈判时,做到知已知彼,百战百胜。现今的社会是一个电

  子化的社会,作为采购人员要由不同的方面收集物料的采购信息,地域差别等。只有了解了市场,才真正了解了所需产品的价格定位,为采购活动做好先期准备。

  公司内部的沟通很重要,特别像我一样,刚进公司的新人来说,尤为重要。八月份公司xxx项目采购任务下来了,这个项目在钣金件以及一些电子元器件方面有特殊的要求。刚开始我并未发现有这个的情况,等订单下了以后,问题才从供应商处反馈到我这里,我即使和已调任其他部门的前任同事沟通,才逐渐解决了这些问题。没了解清楚我就做出了决定,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幸此次并未造成经济损失和生产的延误。这个事情让我明白沟通很重要,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做决定,才不会造成损失。

  xx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在业内是出名的。成品的合格率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采购材料的品质是否达到产品要求。材料合格率、以及售后服务都属于质量范围。我们对物料的要求高了,就是对供应商的要求高了。例如包装问题,有的供应商任务包装有瑕疵不会影响产品质量,但对我们来说,不能够以点盖面,特别是对电子产品来说,任何细小的瑕疵都有可能影响品质。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有不同观点的供应商改变了不正确的看法。xxxx电子有限公司,是我们公司在接插件方面的主要供应商,原来因为我们在那里采购产品的系列多、供应产品多而杂,在来料准确率上存在这一定问题。但后来通过采购、品质的联合改善以及供应

  商自身的努力,在每个品种的物料上贴标示,包括我司物料代码和规格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内容,来料不合格情况基本杜绝,而且标签还方便了我们检验和仓库入库,一举两得。这只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更新供应商和品质方面沟通下,在我负责的供应商里电子元器件到货不合格率降低到1%以下,钣金结构件到货合格率达到90%,没有对生产正常进行造成延误,也没有增加我们的采购成本。

  采购成本的控制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在采购过程中我不仅要考虑到价格因素,更要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做到货比三家;还要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操作,明确采购在各个环节中的不同特点、作用及意义。只要能降低成本,不管是哪个环节,我们都会认真研究,商讨办法。我们采购部遵循按照订单计划量向供应商下订单的原则,除却必要的余量,在满足供应商最少采购量的原则下,尽量不造成库存积压。避免因为库存造成公司经营成本的积压。同时不断正对市场变化寻找更优秀的供应商,例如,我司xxx项目的双头预置网线,采购成本一直较高,而且原供应商制作方法落后造成偶有不合格现象。十一月,我寻找到xxxx电子有限公司,经商谈发现此公司加工方法较原供应商先进,而且能够降低此网线25%的采购成本,从原2.0元/pcs降低到1.5元/pcs。十一月由xx电子供应的xx项目一个批次和xxx项目两个批次的双头预置网线,合格率达到100%。降低了xx项目的采购成本,而且更加完善了产品品质。今年下半年金属价格开始回落,我及时和供应商联系,使我司分频卡等项目用的铜柱采购成本降低了15%;还有xxx项目金属外壳通过更换供应商等措施,价格下降了20%。如何保障生产的正常供给,同时降低成本、保证来料质量是采购部每天都思考的问题。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推陈出新,不断优化供应商资源库,根据技术工程师选型要求,及时反馈市场情况。身在采购部,确实感到很大的压力,同时也是动力,有压力才促使我不断去学习,跟进市场的发展,这对我个人经验积累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存在不足:我渴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奋斗为xx多做一些贡献,但离领导及同事对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譬如我的产品知识、工作系统性、逻辑性还不能完全达到采购岗位的要求;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较低。面对以上不足,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发扬成绩,向先进学习,加强与领导和同事沟通交流,自觉把自己置于同事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认真查摆、分析、总结自己的各项不足,以最佳的工作状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合格的xx员工并完成从采购到优秀采购的进步。

  最后,感谢公司所有领导和同事,我有今天的进步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是他们的协同和支持使我成功。总之,xxxx年我会以一颗感恩的心,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我要用全部的激情和智慧创造差异,让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保证以发自内心的真诚和体察入微服务对待我的工作,追求完美,创造卓越!和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从新的起点开始,迈向成功!

篇四: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

  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

  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

  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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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市委组织部:

  20XX年11月8日,贵部检查组对我会近三年以来会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我会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接到反馈意见后,会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重新查找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发现问题必纠正,把《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新起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

  会党组将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我会组工干部真正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

  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和任职

  环节上,坚持集体讨

  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做好整改工作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我会近三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在5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针对我会个别干部的经济问题,会党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针对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党组讨论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按照规范进行整理补缺,并指定专人完成整理党组讨论会议记录,并做到今后统一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三)针对我会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全、存档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将新材料及时归档,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四)关于干部培训的问题,我会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按照贵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同志进行培训。

  20XX年1月25日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历来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兴亡。选拔任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要问题,更是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能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根源,探索解决办法。

  第一部分

  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

  化、制度化、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综观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显著加强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切实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中央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诸如《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各地也根据这些党内条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党内条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条件、程序和监督检查、组织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大改革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明显提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为重

  点,扩大民

  主,完善考核,增进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和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在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方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建立了票决制、任期制等规范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届末、年度考核,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不调整领导班子不考察考核的状况。并做到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充分发挥定期考核的作用。为了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提高考察质量,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考察预告制等许多有效做法。

  三是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工作的力度,重点抓了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

  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并不断从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干部到地方,从地方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任职或挂职,以及从地方选派干部进行跨省区市交流,以增长干部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将干部交流与扶贫、支边、支教等工作结合起来。1995年以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500多人,全国地厅级干部交流1万多人,县处级干部交流超过16万人。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异地任职。

  三、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为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照中央的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普遍对本地、本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并进一步健全了相关措施和办法。如中组部制定、下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各地积极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

  我市通过近几年的探索,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已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季度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内容、记录人员、记录本等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并制发了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制发了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查的文书,规范了干部监督机构和选拔任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二是加大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通过总结、整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条例》不够扎实,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条例》规定的现象,个别地方还严重违背《条例》,甚至出现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民主、公开程度还不够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实不够,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

  尽管近年来干部选任工作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表现在:

  (二)少数人说了算。个别地方的选任主体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了的无法监督状态,使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家长制作风有了宽松的周边环境。表现在:

  1、在推荐环节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一是民主推荐前,有的“一把手”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把班子成员或有关人员的推荐意向统一到自己心目中的人身上来。即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来主持推荐,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为了与“一把手”保持一致,只好违心推荐,造成上级党组织不得不认真对待所谓的一致意见。二是“一把手”个人推荐干部一般都不写推荐材料,有的未经酝酿、沟通和研究就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有的则授意以组织部门的名义向上级推荐。2、干预干部考察工作。有的“一把手”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其想提拔重用的干部,或不满意、想安排出去的干部时,一般都要进行干预。干预的方式或是在通报会上讲肯定性意见,或个别打招呼,形成与考察组谈话要多说考察人选的优点、不

  说或少说缺点的导向;有的甚至在向考察组介绍情况时,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有意回避或误导,以实现自己的意图。

  3、酝酿干部先入为主。有的“一把手”在酝酿干部人选时,或者抢先提出自己想用的干部,使其他人员不好发表反对意见和提出其他人选;或者执意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者事先向有关人员透漏自己的意见,利用他人之口,说出自己想用的人选,“巧妙”地把个人意见变成酝酿的意见或他人的意见。

  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一把手”或责任心不强,或为达到个人目的,使得主持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是会议时间短,一次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数量过多,使与会人员无法逐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只是把干部姓名和任职单位浏览一遍,根本来不及考虑和发表意见,最终却形成了与会常委一致通过的常委会记录。二是趁换届后班子新成员较多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于新成员对干部情况不了解,谈不出意见,而了解情况的班子成员即使提出不同意见,也往往因处于少数而得不到采纳。

  二、选拔视野不宽,存在“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一)近亲繁殖,迁就照顾。有的单位选人用人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人情,使得在选人用人上不坚持五湖四海,视野狭窄,眼光仅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和身边少数人身上,选所熟悉的,用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为了照顾上级、同学、同乡、同事、战友、亲朋好友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既不坚持原则,也不尊重民意,将一些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不该重用的重用了,应该下去的保留了。

  (二)论资排辈,缺乏竞争。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有的不看能力看资历,不看水平看辈分,不看政绩看工龄,导致一些人混年头,熬岁月,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即使政绩平平也能得到提拔使用,而大批年轻的优秀人才却受到压制;有的搞实际上的“终身制”,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队伍老化。

  (三)条块分割,缺乏整合。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都各自储备了一大批干部,然而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干部交流不能进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人才过剩,有的单位人才匮乏,无形之中形成了条块分割。表现在:一是划圈圈。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将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三支干部队伍纳入“一盘棋”,而是划成了三个圈。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党政机关,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大中型企业,科技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圈内。二是划条条。现在,相当一部分执纪执法部门都对干部进行直管,因此对其

  干部的选任也就局限在本行业、本系统领域,往往只能出,不能进。如此产生的一

  篇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

  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

  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

  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篇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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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市委组织部:

  20XX年11月8日,贵部检查组对我会近三年以来会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我会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接到反馈意见后,会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重新查找和剖析了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正视问题不回避,发现问题必纠正,把《检查情况反馈意见》作为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新起点,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

  会党组将继续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我会组工干部真正成为干部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

  二、进一步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

  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

  程序一步不错。坚持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提拔任职的必经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充分酝酿协商,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临时动议。

  三、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时做好整改工作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我会近三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要求在5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针对我会个别干部的经济问题,会党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针对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党组讨论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按照规范进行整理补缺,并指定专人完成整理党组讨论会议记录,并做到今后统一标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针对我会部分干部档案材料不全、存档不及时等问题,已要求组织人事干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将新材料及时归档,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四)关于干部培训的问题,我会将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按照贵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未达到培训时间的同志进行培训。

  20XX年1月25日

篇五: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千秋大业在用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为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导向,是一面旗帜,历来事关人心向背、国家兴亡。选拔任用好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要问题,更是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能否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的重大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有章不循、执纪不严而导致的用人失察失误依然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需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根源,探索解决办法。

  第一部分

  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

  我们党历来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总体上看,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能够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质量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各方面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革也步入了新的阶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逐步走向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综观当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以下进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显著加强

  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切实防止和克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中央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诸如《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各地也根据这些党内条规,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这些党内条规、实施办法和细则,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条件、程序和监督检查、组织纪律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为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加大改革力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明显提高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全国各地、各部门以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为重点,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增进交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和公开程度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地在扩大民主、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方法。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完善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试用期制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推进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建立了票决制、任期制等规范化制度,体现了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是干部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届末、年度考核,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改变了以往存在的不调整领导班子不考察考核的状况。并做到了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充分发挥定期考核的作用。为了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提高考察质量,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考察预告制等许多有效做法。

  三是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异地交流工作的力度,重点抓了党政“一把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法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并不断从中央、国家机关选派干部到地方,从地方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任职或挂职,以及从地方选派干部进行跨省区市交流,以增长干部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将干部交流与扶贫、支边、支教等工作结合起来。1995年以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500多人,全国地厅级干部交流1万多人,县处级干部交流超过16万人。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异地任职。

  三、强化监督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为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按照中央的要求,县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都建立健全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普遍对本地、本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并进一步健全了相关措施和办法。如中组部制定、下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同时,根据中央《关于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各地积极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纠正、查处力度。

  我市通过近几年的探索,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已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定期报送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季度报送干部选拔任用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内容、记录人员、记录本等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并制发了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制发了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查的文书,规范了干部监督机构和选拔任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二是加大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对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通过总结、整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二部分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条例》不够扎实,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条例》规定的现象,个别地方还严重违背《条例》,甚至出现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目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民主、公开程度还不够高,群众知情权、参与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实不够,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

  尽管近年来干部选任工作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人选人”的现象。表现在:

  (二)少数人说了算。个别地方的选任主体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既看不见、也管不了的无法监督状态,使其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家长制作风有了宽松的周边环境。表现在:

  1、在推荐环节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一是民主推荐前,有的“一把手”采取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个别沟通等形式,把班子成员或有关人员的推荐意向统一到自己心目中的人身上来。即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来主持推荐,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为了与“一把手”保持一致,只好违心推荐,造成上级党组织不得不认真对待所谓的一致意见。二是“一把手”个人推荐干部一般都不写推荐材料,有的未经酝酿、沟通和研究就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有的则授意以组织部门的名义向上级推荐。2、干预干部考察工作。有的“一把手”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其想提拔重用的干部,或不满意、想安排出去的干部时,一般都要进行干预。干预的方式或是在通报会上讲肯定性意见,或个别打招呼,形成与考察组谈话要多说考察人选的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点、不说或少说缺点的导向;有的甚至在向考察组介绍情况时,对一些关键性问题有意回避或误导,以实现自己的意图。

  3、酝酿干部先入为主。有的“一把手”在酝酿干部人选时,或者抢先提出自己想用的干部,使其他人员不好发表反对意见和提出其他人选;或者执意坚持自己的意见;或者事先向有关人员透漏自己的意见,利用他人之口,说出自己想用的人选,“巧妙”地把个人意见变成酝酿的意见或他人的意见。

  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质量不高。有的地方“一把手”或责任心不强,或为达到个人目的,使得主持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流于形式,质量不高。表现在:一是会议时间短,一次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数量过多,使与会人员无法逐人发表意见,与会人员只是把干部姓名和任职单位浏览一遍,根本来不及考虑和发表意见,最终却形成了与会常委一致通过的常委会记录。二是趁换届后班子新成员较多时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由于新成员对干部情况不了解,谈不出意见,而了解情况的班子成员即使提出不同意见,也往往因处于少数而得不到采纳。

  二、选拔视野不宽,存在“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

  (一)近亲繁殖,迁就照顾。有的单位选人用人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讲人情,使得在选人用人上不坚持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五湖四海,视野狭窄,眼光仅仅停留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和身边少数人身上,选所熟悉的,用自己喜欢的人。有的为了照顾上级、同学、同乡、同事、战友、亲朋好友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既不坚持原则,也不尊重民意,将一些不该提拔的提拔了,不该重用的重用了,应该下去的保留了。

  (二)论资排辈,缺乏竞争。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有的不看能力看资历,不看水平看辈分,不看政绩看工龄,导致一些人混年头,熬岁月,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即使政绩平平也能得到提拔使用,而大批年轻的优秀人才却受到压制;有的搞实际上的“终身制”,存在着“不到年龄不离岗,不犯错误不下岗”的现象,使得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领导干部队伍老化。

  (三)条块分割,缺乏整合。目前的干部体制,客观上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各管理一批干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又都各自储备了一大批干部,然而隶属关系不一,单位性质不一,干部交流不能进行,导致有的地方和单位人才过剩,有的单位人才匮乏,无形之中形成了条块分割。表现在:一是划圈圈。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将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知识分子三支干部队伍纳入“一盘棋”,而是划成了三个圈。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党政机关,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视野局限在大中型企业,科技干部的选拔视野局限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圈内。二是划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条条。现在,相当一部分执纪执法部门都对干部进行直管,因此对其干部的选任也就局限在本行业、本系统领域,往往只能出,不能进。如此产生的一些领导干部,领导才能和素质值得考究,有时甚至只讲局部利益、部门利益,与党委、政府对着干,干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划块块。个别地区和部门特别是偏远地区,搞“土皇帝”,担心外地干部进入不便领导,将选拔干部范围限定在本地区、本部门,即使对组织安排、交流的也千方百计进行抵制,采取各种手段提拔自己的亲信。

  三、缺乏科学的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存在“选不准、用不好”的现象

  (一)选任标准抽象化。在选用干部时,由于对理解和贯彻“德才兼备”原则及“四化”方针抽象和概念化,没有一个科学、合理、具体的标准和监督措施,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在年龄和文凭上搞一刀切,降低标准,在矮子中选高个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提拔干部要求政绩突出,但缺乏对干部实绩的严格科学的考核办法,搞假政绩的现象不好杜绝;群众公认原则不好把握,一强调群众公认,有的干部为了迎合群众,便不坚持原则,不敢开展批评,一团和气,而一些敢想敢说敢干,敢于批评,坚持正义的干部可能得不到群众的赞成票而被拒之门外。

  (二)选任标准笼统简单,不够具体。选任干部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坚持和强调的都为“德才标准”,再具体就是“德、能、勤、绩、廉”。在提出人选、考察、酝酿、讨论中都用这五个字来衡量,导致了考察内容的模式化、考察材料的格式化以及选任干部思想僵化,不能突出某一干部的特点,也不能用人所长,避人所短。且不论哪一级,不论什么职位,不论什么领域,选任干部都坚持“用同一把尺子去靠”。无高低之分,无职位之分,三支队伍一个样,导致“供需”脱节,既影响领导干部个人才能的发挥,又不利于该职位职责的履行。

  四、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观念和手段,存在“方法单一、人才难选”的现象

  (一)缺乏现代人力资源配置的新观念。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基本建立以后,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已愈来愈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一些选拔主体缺乏人力资源战略思维,不能将干部选拔任用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乃至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联系起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淡漠,甚至疾贤妒能,压制人才,浪费人才。市场经济要求,必须用它最基本最本质的手段——竞争的方式,而不是别的方式来配置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干部。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少数人的暗箱操作下,早已充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满了激烈的竞争,但这种竞争是一种不规范、有失公平的,掺杂了金钱和私利的竞争。少数身居要职的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象支配私有财产那样,随意任用干部。“跑、要、送”几乎成了干部升迁的唯一道路,《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等被当作必不可少的形式而滥用,党管干部的原则成为少数人滥用权力的借口。

  (二)领导干部资源配置缺乏市场化。在中国加入wto的今天,所有的高校、国内企业都已觉醒,采取“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方式,不惜一切代价吸引人才,但干部选任工作始终存在把个人身份作为首要门槛,将大量社会精英拒之门外,更不用说去挖掘人才,吸引人才,开发人才。从选拔方式看,对领导干部的选任仍主要采用的委任制老模式,没有建立通过市场来选任领导干部的创新机制。

篇六: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XX年X月至X月,县委督查组对XX党组进行了检查,期间县委组织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X月X日,县委组织部向我局反馈了整改意见。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XX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选准用好干部。

  1、严把民主推荐工作关口。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程序,坚持做到召开推荐会议、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相关要求,组织好民主推荐工作,杜绝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认真组织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步骤。在下属单位特别是人员编制较少的单位选拔干部过程中,注重扩大民主推荐和考察谈话范围,除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外,扩大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主管业务科室全体干部。

  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杜绝以听代记、以口头征求代书面材料的不规范做法。同时,把反馈意见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发现有影响选拔任用的问题线索,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杜绝“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4、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项报告。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确定选拔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特别是基层工作经历不够的干部一般不予提拔;对条件优秀、确需“破格提拔”的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事先向上级干部主管部门请示,获得批准后再履行任用程序,避免出现程序不够严谨规范的问题。

  二、关于专项整治工作需进一步深化的问题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1、严格干部编制职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干部编制职数,杜绝超编制配备干部和混编使用干部的情况,因实际工作需要,确需在机关编制内调整使用干部职数,事先向编办报备,待核准后再进行调整使用。

  2、严肃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对一名干部退休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严格落实离退休干部兼职取酬的规定,责其退回兼职期间领取的薪酬,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培养教育、实际工作锻炼等方式促进干部成长,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培养干部。

  1、加强干部队伍培养交流。加强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后备干部名单。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加大发现培养、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力度,有针对性地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将交流工作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个别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结合单位情况、岗位设置和干部条件,纳入干部交流计划。

  2、重视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杜绝消极懈怠现象。整改期间,结合实际修订了《考勤制度》等规章,健全完善了考勤、请销假等制度。

  四、关于干部选任基础性工作还需加强的问题

  强化做好基础性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精准细严”工作标准,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1、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载。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痕迹”记录,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阶段性小结,形成文书档案。把酝酿、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讨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记载清晰,使整个工作程序有据可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严谨。

  2、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档案查

  (借)阅、收集、归档、转递、保管、保密等相关制度,使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按制度办事,做到及时搜集、鉴定、归档材料,保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认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审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详细查阅档案中原始记载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材料,对人事档案材料中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档案逐项进行登记,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提出认定意见,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做出相关决定。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注意收集、统计、填报培训信息,全面反映干部在职培训相关情况,促进教育培训质量提高;及时将相关培训材料载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培养、选拔、任用和考核、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局党组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制度,履行好党管干部的职责使命,始终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

篇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使一大批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但是,对照《条例》的要求,工作中还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不够高

  二、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时执行得还不够坚定

  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干部考察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对于合理调整、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干部考察方法的不断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越来越规范、科学,准确度也越来越高。但应当看到,当前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干部考察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失实失真的问题。

  1、由于考察时间和谈话范围相对固定,导致对干部的考察了解不够全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般都在年底进行,谈话范围也相对有规律可循,结果很容易造成考察了解的情况人为色彩较浓。同时,由于考察时间相对固定且比较紧张,因而对干部考察了解的真实情况很有限,尤其是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更是“凤毛麟角”,特别是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知之不多或不全,结果有时造成对被考察者的了解不全面,形不成立体印象。

  2、由于考察人员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参差不齐。干部考察人员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干部考察的质量。实际工作中,受考察人员自身素质制约,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如有的考察人员缺少谈话技巧,不善于观察和掌握时机,往往丧失谈话的主动权,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有的考察人员知识面过窄,当涉及到专业话题时,听不懂,搭不上话,甚至连记录都有问题;有的考察人员是临时抽调的,对考察工作不熟悉,个别的责任感不够强;还有的考察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善于归纳,抓不住要点,撰写的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等等,这些缺陷,在实际工作中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由于谈话对象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不够高。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谈话对象的思想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有的同志对干部考察工作缺乏正确的理解和重视,认为干部任免是由组织决定的事情,谈不谈与己无关;有的同志怕说了实话受打击报复,对被考察者尽说“过年话”,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敢越雷池半步;还有的同志出于嫉妒和报复心理,对被考察者的情况作不切实际的介绍,睁着眼睛说瞎话;极少数同志甚至有“送神”、“帮忙”等私心杂念,对被考察者夸大成绩,隐瞒缺点等等,这些现象都程度不同地影响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选人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遇到不少阻力

  主要表现在:

  1、县(市、区)直部门及领导职位越来越少,干部交流日趋困难。近几年,随着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相继上收实行垂管,部分原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也逐渐加大了垂管力度,加上机构改革,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越来越少,客观上为县域内的干部交流工作带来了困难。

  2、干部来源渠道不畅,选人用人视野不宽。自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除选调生、军转干部以外,党政机关补

  充人员一律“逢进必考”,近几年面上基本没有招考,党政机关干部缺乏新鲜血液,尤其是年轻的、文化层次高的干部比例偏低。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首要的标准条件是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选人空间窄、进人渠道不畅。

  3、硬性指标太多,影响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如:近两年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和非党干部工作力度,并层层定指标、下任务,而目前基层适用的这类后备干部数量并不很多。有时为了达标,只好在“矬子里面拔将军”,或者实行“倾斜”政策。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选人用人的标准,影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要求,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本文就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以浅析。

  一、关于条件资格方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5个基本条件和5个任职资格,规定详细具体。基本条件主要是德能勤绩连体等方面的情况;任职资格主要是年龄、经历、学历、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有的单位对一些人选不严格对照这些条件和资格,即使不符合也要提出。如果从基本的条件和资格上都不符合,很容易从源头上造成用人失误和带病提拔。因此,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条件和资格,坚持标准,把住源头。

  二、关于动议酝酿方面:提出考核人选,必须召开党委书记碰头会提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书记碰头会参加人员包括党委党政主管、纪委书记、干部部部长。有的单位对提出考核人选,仅由主管领导提出,不召开书记碰头会研究。要坚决纠正这种错误做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动议酝酿。

  四、关于会前沟通方面:经过考核后,在上会前,党政主管领导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必要情况下,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和基层单位

  意见。有的单位任前主管之间、主管与副职之间的酝酿沟通不够,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不够,透明度不够。要进行改进提高,全方位了解和识别干部。

  五、关于集体研究方面:干部提拔任用是“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有的单位任免干部不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这是严重违背组织原则的做法,必须进行纠正。召开党委会研究人事问题,必须三分之二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通过才能通过。在会上要充分说明每个人选的任免理由,与会人员要明确发表意见。

  六、关于试用制度方面:试用期制度是必须坚持的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聘任之日算起。有的单位缺少试用期的规定程序。要坚持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七、关于任前公示方面:任前公示是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有的单位对任前公示不重视,认为仅仅是走形式。要认真进行任前公示,在党委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八、关于任前谈话方面: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有的单位坚持不经常,有时间就谈,没时间就不谈。要坚决实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干部,由党政主管或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做到警钟先鸣。

  九、关于评价机制方面:坚持经常性的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是对干部不断督促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评价内容与企业经营业绩联系不紧,与个人实际工作业绩结合不紧,更多的是走程序。要健全年度考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干部能力、素质、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下,国有企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凸显出许多问题。

  一、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受到一定限制

  国有企业的用工形式主要包括在册职工、外聘职工和劳务派遣三种,其中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中占有较大比例,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大多数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用工制度的限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他们的政审资料一方面难以获取,另一方面难以保证真实性,导致他们的职务晋升受到局限。优秀外聘职工若要晋升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必须通过转为在册职工身份实现,然而受用工总量的控制,外聘职工转为在册职工的比例受到严格控制,一年内极个别少数外聘职工能够转为在册职工,甚至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转录名额,这就致使外聘职工的晋升通道受到了阻碍。

  (四)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足够的群众监督

  二、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广开选拔渠道,引入竞争机制

  (三)积极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打通外聘职工职业通道

  (四)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高群众监督力度

篇八: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四化”方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使一大批优秀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但是,对照《条例》的要求,工作中还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不够高

  《条例》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法规,是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锐利武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建章立制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为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应该说,多数单位对贯彻执行《条例》是认真的。但是,也有部分同志思想上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积极性不够,认为学习《条例》是组织人事部门的事,因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程序了解不够多,从而导致参与干部选拔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党员干部甚至表现得比较淡漠,具体表现在:个别单位领导认为,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民主推荐、酝酿、组织考察等完全是走程序,搞不搞“无关紧要”,不起什么大作用,因而参与的热情不够高,有时即使参与,也仅是敷衍了事,缺乏

  应有的革命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还有的对党政机关中层职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不屑一顾,个别单位的极个别主要负责人甚至还搞“任人唯亲”、感情用事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我们认为与部分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对《条例》学习理解得不深不透、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不高有一定关系。

  二、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有时执行得还不够坚定

  《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首先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然后经过一定范围内的酝酿讨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或建议)。须报上级备案的干部,还应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这一规定从理论上讲,比较科学、规范,如果严格按照这些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如: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选拔任用的干部数量相对较多,由于受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约,有时难以完全按照要求,按部就班地履行程序,从而导致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漏洞,给工作造成被动等等。

  三、干部考察的整体质量不够高,使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带有一定的不客观性

  干部考察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干部考察工作是否准确、全面,对于合理调整、选拔使用干部,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干部考察方法的不断改进、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越来越规范、科学,准确度也越来越高。但应当看到,当前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干部考察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失实失真的问题。

  1、由于考察时间和谈话范围相对固定,导致对干部的考察了解不够全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般都在年底进行,谈话范围也相对有规律可循,结果很容易造成考察了解的情况人为色彩较浓。同时,由于考察时间相对固定且比较紧张,因而对干部考察了解的真实情况很有限,尤其是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更是“凤毛麟角”,特别是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知之不多或不全,结果有时造成对被考察者的了解不全面,形不成立体印象。

  2、由于考察人员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参差不齐。干部考察人员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干部考察的质量。实际工作中,受考察人员自身素质制约,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干部的选拔任用。如有的考察人员缺少谈话技巧,不善于观察和掌握时机,往往丧失谈话的主动权,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有的考察人员知识面过窄,当涉及到专业话题时,听不懂,搭不上话,甚至连记录都有问题;有的考察人员是临时抽调的,对考察工作不熟悉,个别的责任感不够强;还有的考察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善于归纳,抓不住要点,撰写的干部考察材料“千人一面”,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等等,这些缺陷,在实际工作中都对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由于谈话对象素质不同,导致干部考察质量不够高。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谈话对象的思想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复杂化:有的同志对干部考察工作缺乏正确的理解和重视,认为干部任免是由组织决定的事情,谈不谈与己无关;有的同志怕说了实话受打击报复,对被考察者尽说“过年话”,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敢越雷池半步;还有的同志出于嫉妒和报复心理,对被考察者的情况作不切实际的介绍,睁着眼睛说瞎话;极少数同志甚至有“送神”、“帮忙”等私心杂念,对被考察者夸大成绩,隐瞒缺点等等,这些现象都程度不同地影响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此外,随着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干部考察过程中请客、送礼、打电话、拉选票等现象也越来越多,加上干部评议结果和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情况不公开,个别时候、个别环境下有“以票取人”以及“跑风漏气”的现象发生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平、公正,同时也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选人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改革遇到不少阻力

  主要表现在:

  1、县(市、区)直部门及领导职位越来越少,干部交流日趋困难。近几年,随着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相继上收实行垂管,部分原实行双重领

  导的部门也逐渐加大了垂管力度,加上机构改革,县(市、区)委管理的干部越来越少,客观上为县域内的干部交流工作带来了困难。

  2、干部来源渠道不畅,选人用人视野不宽。自实行公务员制度以来,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除选调生、军转干部以外,党政机关补充人员一律“逢进必考”,近几年面上基本没有招考,党政机关干部缺乏新鲜血液,尤其是年轻的、文化层次高的干部比例偏低。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首要的标准条件是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选人空间窄、进人渠道不畅。

  3、硬性指标太多,影响了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如:近两年有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和非党干部工作力度,并层层定指标、下任务,而目前基层适用的这类后备干部数量并不很多。有时为了达标,只好在“矬子里面拔将军”,或者实行“倾斜”政策。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选人用人的标准,影响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和要求,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本文就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以浅析。

  一、关于条件资格方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5个基本条件和5个任职资格,规定详细具体。基本条件主要是德能勤绩连体等方面的情况;任职资格主要是年龄、经历、学历、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有的单位对一些人选不严格对照这些条件和资格,即使不符合也要提出。如果从基本的条件和资格上都不符合,很容易从源头上造成用人失误和带病提拔。因此,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条件和资格,坚持标准,把住源头。

  二、关于动议酝酿方面:提出考核人选,必须召开党委书记碰头会提出,不能个人说了算。党委书记碰头会参加人员包括党委党政主管、纪委书记、干部部部长。有的单位对提出考核人选,仅由主管领导提出,不召开书记碰头会研究。要坚决纠正这种错误做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动议酝酿。

  三、关于考核程序方面: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进行考核,没有经过考核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有的单位根本没有任前考核,基层单位提出推荐人选后,主管领导商定后就上会研究;有的单位即使有考核,也仅仅是只有测评或推荐,不能全面反映干部履职情况。要严格考核程序,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核实等方式。考核工作纪委必须要全程参与,并提出任用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会前沟通方面:经过考核后,在上会前,党政主管领导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必要情况下,要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和基层单位意见。有的单位任前主管之间、主管与副职之间的酝酿沟通不够,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不够,透明度不够。要进行改进提高,全方位了解和识别干部。

  五、关于集体研究方面:干部提拔任用是“三重一大”的重要内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有的单位任免干部不经党委会研究决

  定,这是严重违背组织原则的做法,必须进行纠正。召开党委会研究人事问题,必须三分之二常委到会才能召开,应到会常委半数以上通过才能通过。在会上要充分说明每个人选的任免理由,与会人员要明确发表意见。

  六、关于试用制度方面:试用期制度是必须坚持的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聘任之日算起。有的单位缺少试用期的规定程序。要坚持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七、关于任前公示方面:任前公示是落实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有的单位对任前公示不重视,认为仅仅是走形式。要认真进行任前公示,在党委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八、关于任前谈话方面: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有的单位坚持不经常,有时间就谈,没时间就不谈。要坚决实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干部,由党政主管或指定专人进行任前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纪委书记进行廉政谈话,提出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做到警钟先鸣。

  九、关于评价机制方面:坚持经常性的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是对干部不断督促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评价内容与企业经营业绩联系不紧,与个人实际工作业绩结合不紧,更多的是走程序。要健全年度考

  核评价和任期考核评价,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重点考核干部能力、素质、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下,国有企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凸显出许多问题。

  一、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推荐选拔形式比较单一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在中层干部职务空缺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党委启动干部选拔工作程序,一般情况下,在干部选拔事前动议阶段,党委充分酝酿出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基本是在公司内部或集团内部产生。外部单位优秀人才不能作为推荐人选,这种推荐形式单一,不利于吸纳外部优秀人才进入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队伍。

  (二)中层干部民主推荐过程中倾向于以得票数多的为推荐人选的现象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考察需通过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由所有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推荐票,在推荐过程中,往往存在以推荐人选得票数多的作为重点考察对象,在干部考察中,考察组往往倾向于推荐得票多的候选人作为中层干部推荐人选。在这种情况下,推荐人选为了得

  到更多的推荐票,可能存在拉票贿赂等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三)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受到一定限制

  国有企业的用工形式主要包括在册职工、外聘职工和劳务派遣三种,其中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中占有较大比例,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大多数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中坚力量,但是,由于用工制度的限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他们的政审资料一方面难以获取,另一方面难以保证真实性,导致他们的职务晋升受到局限。优秀外聘职工若要晋升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必须通过转为在册职工身份实现,然而受用工总量的控制,外聘职工转为在册职工的比例受到严格控制,一年内极个别少数外聘职工能够转为在册职工,甚至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转录名额,这就致使外聘职工的晋升通道受到了阻碍。

  (四)群众参与度不高,缺乏足够的群众监督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推荐人员范围一般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机关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干部、部分职工代表、被考察部门全体人员等。普通的企业员工和群众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够深入,总以为这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他们的没有关系,导致他们在履行民主推荐过程中,由于没有对推荐人选进行深入了解,缺乏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和工作实绩的客观认识,投票往往流于形式,未能将真正有能力的优秀员工选拔上来。

  二、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广开选拔渠道,引入竞争机制

  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采用竞聘上岗,是目前国有企业正在积极推行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推荐人选不应局限于企业内部,应当根据市场人才结构,结合公司干部队伍现状,采用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中层干部。当企业有中层干部职务空缺时,一方面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在外部招聘网发布职务招聘信息,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开展民主推荐,通过这种内外结合的选拔形式,提高中层干部选拔数量和质量。

  (二)扩大推荐人员范围,采用多种推荐形式

  目前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推荐人员范围基本以管理人员为主,管理人员对推荐人选的具体工作情况了解比较深入,但对思想政治、廉洁从业等方面了解不深,中层干部选拔是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因此,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推荐人员范围可以增加与推荐人员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的岗位人员,如纪委、工会、行政后勤、人力、一线职工等岗位上的部分职工。

  (三)积极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打通外聘职工职业通道

  在现有体制机制不能完全突破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发动社会力量,为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的晋升发展中提供支持和帮助。外聘职工在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干部考察时不能有效提取推荐人选的人事档案资料,审查推荐人选“三龄两历”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方面企业应当完善员工的档案资料,建立外聘职工专项人事档案资料,保存好员工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证明,以及在其他单位和目前单位工作的现实表现等资料。另一方面积极与外

  部存放人事档案的专门机构合作,建立完善的外聘职工人事档案保管体系,使外聘职工人事档案资料能够顺利归档、审查、维护等。

  (四)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高群众监督力度

  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通过正式会议、办公通讯、微信、QQ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有企业干部选拔的重要意义、选拔程序、选拔标准等,使群众对国有企业干部选拔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二是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干部选拔过程中群众发挥的作用,管理层要在部门内充分发挥民主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干部推荐的权利;三是重视干部任用公示程序,干部任用公示期间,考察组需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有意见一定要做好登记和建档,及时给出批复意见,并组织专人进行细致的调查与核实,凡是群众对公示对象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且不符合提拔规定的,坚决不予提拔,以此提高群众监督的信心。

篇九: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不够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改措施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

  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

  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

  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

  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

  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和组织工作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4月17日召开的全市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办字〔2012〕30)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法规性文件为依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不断提高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滁州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力争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

  工作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力争处于“好”的档次。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正确导向。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始终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我局成立“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华担任,成员由局其他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构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有效屏障。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局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3.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中的相关专项制度,明确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4.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有关规定,把坚持标准与履行程序结合起来,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

  核相结合,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考核。突出考察干部的德和绩,树立以德为先的导向;建立科室及干部业绩登记制度,把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夯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群众基础。

  5.推行干部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在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程序和方法告知群众,增强干部工作群众知晓度。

  6.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年度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7.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记录。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对干部选拔过程、重要情况进行记实,并归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以此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8.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执行《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提任前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在发布考察预告的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打造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服务品牌。

  9.加强党性教育。结合在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人事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知人善任能力,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10.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打招呼,提醒本人,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5月上旬以前,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干部职工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员之间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并召开局老干部及服务对象分层次的座谈会,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

  11.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利用“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和京沪苏等高校优质资源,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5月中旬,我局将邀请中央财大等高校教授就财政系统干部素质提升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定期开展各科室的业务交流学习,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干部廉政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效能建设要求,利用集中学习、短信平台、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推动“五治”活动深入开展。三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选派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选派一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锻炼;局党

  组成员在5月底前深入选派村调研,帮助选派村和选派干部制定工作目标,解决实际问题。

  12.开展到基层联系点调研走访活动。4月底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社区和各自联系点进行调研走访,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基层办实事解难事,以务实的作风、诚恳的态度、实实在在的成效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五)加大组织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的良好氛围。

  13.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进行广泛宣传,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满意度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局机关整治理论学习内容,作为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的学习重点,深刻理解学习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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