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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7篇

时间:2023-07-10 08: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基础数据部分基础数据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幼儿信息和教职工信息,是通过采集信息系统采集并生成上报文件上报至中央文件服务器,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7篇,供大家参考。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7篇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1

基础数据部分

基础数据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幼儿信息和教职工信息,是通过采集信息系统采集并生成上报文件上报至中央文件服务器,并且经过相关处理之后进入学前管理信息系统的。在学前管理信息系统中,可以对基础数据进行报表查询。基础数据经过区县、地市、省各行政级别的财务、资助、师资、学前教育部门的逐级的审核和上报,最终数据上报至中央。 1基础数据信息查询

使用者:各行政级别的领导用户和学前教育部门用户

1.1报表查询

用户可以查看机构管理、幼儿管理和教职工管理模块下的常用统计报表和综合统计报表。

所有的报表显示页面基本上都包括左侧的行政区划树、右上方的查询条件和右下方的列表信息显示。

点击页面左侧的行政区划树节点,显示该节点对应的行政区的报表统计信息。 页面右上方的查询条件包括常用统计和查询范围,选择常用统计下拉框中的值或者选择查询范围页面的条件,都可以对报表显示信息进行过滤显示。

1.2信息查询

用户可以点击机构管理、幼儿管理和教职工管理模块下的信息查询进行简单查询和高级查询。

查询页面的查询条件输入框都可以模糊匹配进行查询。

2基础数据审核上报

使用者:各个行政级别的学前教育部门、财务部门、资助部门、师资部门用户。

2.1区县级审核上报

当基础数据从采集系统到管理信息系统之后,先由区县级的资助部门、财务部门、师资部门、学前教育部门对数据进行审核,在审核之前必须先点击下级学前机构名称进行查看,否则不能进行审核。

当有审核不通过的学前机构时,可以通过按钮导出没有审核通过的学前机构名称。

等四个部门对有所的学前机构都审核完成并且都审核通过之后,最后由学前教育部门上报至地市级行政单位。

2.2地市级审核上报

地市级的资助部门、财务部门、师资部门、学前教育部门可以对下属区县上报上来的基础数据进行和操作。学前教育部门用户还可以驳回区县上报的数据,对于驳回的区县数据,区县需要重新审核并上报。

当所有的下属区县的数据都上报上来,而且都审核通过之后,最有由学前教育部门上报至省级行政单位。

2.3省级审核上报

省级的资助部门、财务部门、师资部门、学前教育部门可以对下属地市上报上来的基础数据进行和操作。学前教育部门用户还可以驳回地市上报的数据,对于驳回的地市数据,地市需要重新审核并上报

当所有的下属地市的数据都上报上来,而且都审核通过之后,最有由学前教育部门上报至中央。

3系统管理

3.1修改密码

使用者:所有用户。

用户登录系统之后可以用模块下的功能,来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

密码输入域满足校验规则:长度最小8位,必须包含数字与字母。

项目数据部分

首先各级系统操作员给下级行政区划单位分配项目,然后系统操作员给本级的其他用户分配项目。项目分配从省级开始,然后市级,最后区县级。项目分配完成后,区县级用户开始填报项目,区县级完成项目填报后,市级用户审核上报项目,并填报指定的项目,市级完成项目填报、审核上报后,省级用户审核上报项目数据,并填报指定项目。最后中央级用户登录系统查看全国的项目信息。

1项目分配

操作对象:系统操作员

系统操作员登陆系统后,点击菜单->进行给下级行政区划分配项目。

点击->给指定的用户分配要操作的项目。

注意:1. 项目分配是在省级开始往下分配的,且其中有四个项目不需要分配,这四个项目每个区县必填,在分配时会显示已经分配。

2、 在填报项目前首先要给用户分配项目,否则用户登录后看不到要操作的项目。 2项目填报

操作对象:普通用户

用户登录后点击->菜单,选择一个已分配好的项目,进入录入页面,填写项目信息。每个项目的信息在没有上报前都可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果上报了,则只能查看,点击按钮,可以查看不同时间段上报的项目信息。

注意:1.项目填报是从区县级开始填报,逐级向上。但其中有一个项目可以不用按照这个顺序,这个项目是: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信息表,该项目各级填报各级的互相不干扰。

2、在填报页面看到的信息,是表头显示的时间段的填报信息,只有点击按钮,才可以看到上个月,或上一年或上学期填写的项目信息。但是项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只填写一次,所以在区县级没有按钮。地市级和省级可以查看本级和下级的数据。

3、地市级与省级只填报三个项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基本情况表,学前教育发展概况,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信息表,这三个项目就是在项目分配中提到的不需要分配的项目,其中前面两个项目必须要在下级全部填报完成后地市级和省级才可以填报,因为地市级填报时需要统计区县级的数据,省级填报时需要统计地市级的填报数据。

4、如果数据已上报了,但是有的数据有问题,但又不能更改,这时候就要通知上级管理该项目的用户,在审核上报模块将该地区的项目驳回。

3项目审核上报

操作对象:普通用户,且区县级用户没有该操作。

用户登录后点击->菜单,选择一个项目,进入该项目的审核上报页面,可以看到下级项目信息的上报情况。并且查看审核下级填报的数据。如果数据有问题,可以点击按钮,让下级修改后,重新上报。

注意:1.“幼儿教师培训项目信息表”该项目不需要审核上报。中央级直接可以看到该项目的信息,但其他项目必须要上报后才可以查看信息。

2、 按钮是对所有下级的项目信息的汇总统计。可以看到下级所有填报的项目详细信息。

3、 省级项目上报后,中央级没有驳回功能,如果要驳回某个地市的项目信息,则可以将该地市的项目信息与地市所在省都驳回。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2

你的密码是否更改,如若没有更改,可以从区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相关人员获得。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3

1、网络版的。网址是什么?

2、在单机版采集端上报数据,出现一个对话框,索要用户和密码,请问,用户、密码是什么?

答:用户、密码是省级部门下发的网络版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除安全和审计不能录入外,其余均可以使用。

3、我在单机版软件成功上报了数据,但是登录网络版系统后看不到数据,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成功上报后,等待至少24小时才能看到数据。

4、数据上传好几天了,但是还是在机构管理、教师管理、幼儿管理下看不到数据,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请你先到数据管理—数据审核上报—数据审核上报操作(基教)查看有无上报数据,先审核数据。

5、我点击进去以后,左侧一栏是空白的,无法审核数据,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使用该系统需用IE7以上版本或者火狐浏览器版本。

6、我发现数据在网络版中有错误,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需要用采集端重新上报,为了避免过多的重新上报,建议把问题集中修改后再重新上报。

7、我将数据全审核通过了,但是在最顶上一行却没有审核,请问是怎么回事?如下图:

地市级部门没有审核

8、我发现项目数据录入错误并审核上报,该如何处理?

联系上一级行政部门,将项目数据驳回,再重新修改、填报。

9、项目录入和数据上报可以同步进行吗?

答:可以。

10、我在项目管理下看不到任何项目,请问如何填报?

请先确认一下,本级系统管理员是否将项目分配给各部门,如果没有,自然在各部门的账号下看不到任何项目。

11、我的用户名的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如果是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忘记了,则联系上一级行政部门,让上一级的行政部门管理员在【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密码重置】菜单下重置密码。

如果不是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忘记了,则用本级系统管理员在【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密码重置】菜单下重置密码。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4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

上机指南及练习题

一、网址、用户名及密码

1、全国培训系统网址:202.205.188.110。 2.用户名:已下发小纸条。

3、密码:xueqian@2014(培训测试阶段不可修改密码,待正式使用系统后可修改密码)。

二、系统上机操作注意事项

1、浏览器建议IE8及以上版本、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浏览器。 2.同一浏览器无法同时登录多个账户。

3、在输入用户名密码时注意大小写(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 4.在练习过程中不要修改密码,以免影响正常上机操作。

三、练习题指南

(一)机构管理

1、基本信息管理

(1)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机构管理->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管理】,进入基本信息管理操作界面,点击【编辑】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提交状态的机构基本信息需要上级区县审核通过后才可生效,且此时无法再编辑)。

(2)使用 区县级(审核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业务管理->机构数据管理->基本信息审核】,进入基本信息审核操作界面,对刚才提交的机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如认为幼儿园信息正确则点击【审核通过】,若认为幼儿园信息填报有误则点击【驳回】。(点击【驳回】时需写明审核意见)

(3)再次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机构管理->信息管理->基本信息管理】,进入基本信息管理操作界面,查看“机构状态”,若“机构状态”为“驳回”,请重新【编辑】并【提交】。 2.班级信息管理

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机构管理->信息管理->班级信息管理】,进入班级信息管理操作界面,点击【新建】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即可(无需上级区县审核)。可查看“班级编码”。

3、财务信息管理

(1)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机构管理->信息管理->财务信息管理】,进入财务信息管理操作界面,点击【新建】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提交状态的财务信息需要上级区县审核通过后才可生效,且此时无法再编辑、删除。)

(2)使用 区县级(审核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业务管理->机构数据管理->财务信息审核】,进入财务信息审核操作界面,对刚才提交的机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如认为幼儿园信息正确则点击【审核通过】,若认为幼儿园信息填报有误则点击【驳回】。(点击【驳回】时需写明审核意见。)

(3)再次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机构管理->信息管理->财务信息管理】,进入财务信息管理操作界面,对刚审核过的财务信息进行查看。

(二)幼儿管理

1、幼儿学籍管理

(1)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信息管理->新建幼儿学籍】,进入新建幼儿学籍操作界面,点击【导入】按钮后选择“下载导入模版”,根据模板填写幼儿信息,并将前面新建过的班级的“班级编码” 填写在相应的位置,文档保存成功后导入系统。导入成功后稍等片刻,刷新当前页面,看到刚才导入的幼儿信息,点击【提交】按钮,幼儿将自动进入系统后台的省内查重(无需老师操作,等待片刻即可)。可以通过【幼儿管理->信息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看幼儿在系统中的“幼儿状态”。

(2)省内查重通过后,使用 机构级(审核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信息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学籍审核】,进入幼儿学籍审核操作界面,对幼儿进行审核相关操作,可以对幼儿做【审核通过】或者【驳回】的操作。(点击【驳回】时需写明审核意见。) (3)再次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信息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查询】,查看幼儿当前在系统中的“幼儿状态”。

2、幼儿日常管理

(1)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幼儿信息维护】,进入幼儿信息维护操作界面,选中任意记录修改其信息(由于这里只能修改非关键信息,所以无需审核可以直接保存)。

(2)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日常管理->分班调班升级】,进入分班调班升级操作界面:①在“分班管理”选项卡中对单独幼儿信息进行分班操作,然后进行批量分班操作;②在“调班管理”选项卡中做几次调班的操作;③进入升级管理选项卡,对某个班中的学生进行升级操作(这里注意如果要升级到的班级不是空班级,里面的学生必须全是留班状态,所以应该先对高年级的班进行毕业/升级/留班操作后再对低年级的进行升级)。

3、幼儿离园管理

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离园管理】,进入幼儿离园管理操作界面,对单独学生记录进行任意离园操作(暂时不要选择转出,后面转学会用到),然后在“毕业离园”选项卡中对某个班级中的部分人进行批量毕业操作(只有大班与混龄班才能执行该操作)。

4、幼儿调转管理流程一(与周围的人共同完成练习)

(1)转入方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调转管理】,进入幼儿调转管理操作界面,选择【转入申请】(学前系统只支持转入方发起转学申请)。通过学籍号或姓名性别证件号的组合信息查询到需要转学的学生,点击“转入”选项。

(2)转出方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调转管理】,通过转学申请。

(3)转入方在转出方通过后,在“幼儿调转管理”中通过转入申请,然后登录 机构级(审核用户),对转学进来的学生进行审核。

(4)转入转出双方互换然后重复该流程。

5、幼儿调转管理流程二(与周围的人共同完成练习)

(1)转出方先对需要转出的学生做离园处理(转出或其他, 不能是毕业),同3。

(2)转入方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幼儿调转管理】,选择【转入申请】(学前系统只支持接收方发起转学申请)。通过学籍号或姓名性别证件号的组合信息查询到需要转学的学生,点击“转入”选项。(这样操作无需转出方审核)

(3)转入转出双方互换然后重复该流程。

(三)其他业务

1、异动申报

(1)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业务管理->异动申报管理->异动申报】,进入异动申报操作界面,点击【异动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是否需要审核”选择为“是”,填写完后【提交】。

(2)使用 区县级(审核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业务管理->异动申报管理->异动审核】,进入异动审核列表页面,查看该申报内容,并审核通过。

2、公示公告

(1)使用 区县级(审核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系统功能->公示公告管理->公示公告维护】,进入公示公告维护操作界面,点击【新建公告】,范围是机构级,填写完相关信息后【提交】。

(2)使用 区县级(领导用户) 登录系统,选择【系统功能->公示公告管理->公示公告发布】,【发布】该公告。

(3)使用 机构级(普通用户) 登录系统,在首页“公示公告”处点击“更多>>”查看刚才发布的公示公告内容。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5

清河学区中心幼儿园规范管理自查报告

在教育局及学区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广大幼儿园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教育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幼儿特点,坚持“保教结合、以保为主、以保促教”;“寓教于乐”的办学原则,开发幼儿潜能,培育幼儿健全人格,促进智力、情感、意志的协调发展,为幼儿以后的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自查,本园总结经验教训,得出以下认识,现汇报如下,以期得到领导们的批评指正:

一、园内基本情况及设备设施简介。

我园有教学班5个,大班2个,中班2个,小班1个,在园幼儿115人,在园教职工13人,其中专职幼儿教师2人,班额人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每个幼儿均有桌椅及午休床,均达安全标准。教学设备包括电子琴3架,网络电视6台,大型活动器械2套;厨房有防蝇、饮水设备,冰箱一台和必需的炊具餐具;我园还备有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

我园园舍坚固,采光较好,空气流通。园内园外无污染,无噪音,适合幼儿在此学习生活。本园园舍开放,能及时疏通幼儿,安全系数高。

二、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夯实学前教育内驱力。 我园有教师11人,我们拥有一支年轻、进取、有活力的师资队伍。教师的发展才是教学的发展,为此,我们从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两个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一是一个月召开一次主题研讨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和《指南》,解决教师角色转变问题,预防和制止幼儿教学小学化的恶性发展。

二是开展“教育沙龙”活动,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对教师个人素质要求很高。教师要会唱、跳、画、剪、为锤炼和夯实教师基本功,我们规定每周一张简笔画,一个月会唱两儿歌,一个月学会一个幼儿舞蹈。

三是认真扎实开展好听、评课活动。各教研组长拟定好教师讲课计划,各讲课教师精心备课,精心制作课件,各教研组组长组织教师认真评课,讲课教师针对评课组意见,对所讲的公开课再认真整改,力争出精品,出成果。

四是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活动。一年来,我们先后组织教师东明、赤峰、呼市等地学习,参加培训教师回园后对教师作二期培训,形成“以点带面,联体互动”的培训格局。

三、园内开展的活动。

1、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2、每周五下午放学前半小时的开放活动,增进家长与教师间的交流与沟通。

3、我园为贯彻素质教育,丰富幼儿生活,还举办了庆祝六一文艺表演,家长半日开放活动、元旦迎新年文艺表演,锻炼了幼儿的身体和表现自我的勇气,以及团队之间和幼儿之间协调的能力。

四、园内严格的卫生与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

我园从制度上规定安全措施,从设施上保证安全无隐患,从人员管理上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厨房按规定设置,并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获得“卫生许可证”。建立食堂食品卫生检查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制度,食品、餐具、炊具均按规定消毒,幼儿一人一巾一杯也按规定消毒。炊事员每年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按照规定建立合理的幼儿作息制度,确保幼儿身体健康发育。

我园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将之与幼儿活动结合起来。每月一次的安全演练,活动前有计划,活动后有总结,活动过程有记载。

坚持晨检,午检查幼儿随身携带物品,及时消除危险。并做好服药记录,让家长签字。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共同重视幼儿安全工作;坚持接送幼儿家长确认,确保幼儿安全离园。

五、园内的教育教学管理。

3 我园自开办以来,就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每学期制定学期计划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兴利除弊,扬长避短。

我园每班每周均根据幼儿实际情况制定计划,积极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为幼儿提供足够的活动材料,活动范围和活动空间,让幼儿充分展示其能力,开发其潜能。

在语言、计算、音乐、舞蹈、绘画等教学活动中,将游戏与教学活动很好的结合起来,让幼儿愉快的接受学习。

在舞蹈教学中,将身体协调性的训练和孩子的兴趣结合起来,在舞蹈的内容中融入孩子喜闻乐见的故事情节,既锻炼了幼儿的身体,培养了他们对于美的认识,又让他们感到快乐。

在美术教学活动中,教师在基本画法训练的基础上,充分给予幼儿想象的空间,并创设情景,让幼儿自由发挥,教师加以指导,使幼儿的绘画充分保持其童趣童雅,不受拘束,开发幼儿的想象力。

我园常年实行每周做计划制度,对幼儿一周的工作从保教两方面做出总结,吸取经验,总结教训。定期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参观学习他人的经验,让每个教师得到锻炼,让教师继续学习,不断进步。

五、园内的经费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公开公正。认真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的的意见》,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 规定,不超过标准收取保育费、管理费。向家长进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家长的监督。

我园按国家规定办园,并根据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收取管理费和保育费,将费用进行合理合法而有效的开支。

六、加强家园联系,促进保教工作开展。

园内利用早晚接送幼儿的机会与家长及时联系沟通,将家长联系纳入周计划,让家长更好的了解幼儿在园情况;并设立家长联系册,将每日每班幼儿生病幼儿记录在册,并通知家长,让生病幼儿得到及时医治。我园还利用书面意见建议表,让幼儿的情况得到家长的及时反馈,为保教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有效的信息。我园并定期开展家访,举办各种有趣的活动,让家长到园与幼儿一同参加,使联系工作在轻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以增进家园联系。

七、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规划。

展望未来,任重道远,与先进幼儿园相比,我们在硬件和软件建设上有较大的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是幼儿师资队伍建设有待优化。目前,幼儿教师都是以前小学教师转岗而来,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迫在眉睫,必须加大对目前小学转岗教师的培训力度,逐步加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以促进学前教育的优质发展。

二是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纠正还需要更多强有力措施,实行全旗一盘棋的方法,集中纠偏,真正实现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师生晨检日常化、制度化坚持不够,全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五:教师教学方式方法有待进步,教师在废物利用自制玩教具上需要不断挖掘、思考、学习;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教育局和学区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园的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起色,逐步步入规范化轨道,在此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幼儿园面临新的挑战,要使办园水平真正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能够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站稳脚跟,还需不断努力,同时恳请各位领导能给予我们指导,使我们在管理方面,教研方面取得成果,真正成为孩子最喜爱的幼儿园,家长最放心的幼儿园,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2014-12-1 清河学区中心幼儿园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6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常见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1、常见问题(机构级) 。.。.。.。.。.。.。.。.。.。.。.。.。.。.。.。.。.。.。.。.。.。.。.。.。.。. 1

1.1机构管理 。.。.。.。.。.。.。.。.。.。.。.。.。.。.。.。.。.。.。.。.。.。.。.。.。.。.。.。.。.。.。.。.。. 1

1.1.1基本信息管理 。.。.。.。.。.。.。.。.。.。.。.。.。.。.。.。.。.。.。.。.。.。.。.。.。.。.。.。.。.。.。.。 1 1.1.2班级信息管理 。.。.。.。.。.。.。.。.。.。.。.。.。.。.。.。.。.。.。.。.。.。.。.。.。.。.。.。.。.。.。.。 1

1.2幼儿管理 。.。.。.。.。.。.。.。.。.。.。.。.。.。.。.。.。.。.。.。.。.。.。.。.。.。.。.。.。.。.。.。.。. 1

1.2.1新建幼儿学籍 。.。.。.。.。.。.。.。.。.。.。.。.。.。.。.。.。.。.。.。.。.。.。.。.。.。.。.。.。.。.。.。 1 1.2.2问题学籍处理 。.。.。.。.。.。.。.。.。.。.。.。.。.。.。.。.。.。.。.。.。.。.。.。.。.。.。.。.。.。.。.。 2 1.2.3幼儿学籍审核 。.。.。.。.。.。.。.。.。.。.。.。.。.。.。.。.。.。.。.。.。.。.。.。.。.。.。.。.。.。.。.。 3 1.2.4分班调班升级 。.。.。.。.。.。.。.。.。.。.。.。.。.。.。.。.。.。.。.。.。.。.。.。.。.。.。.。.。.。.。.。 4

1.3其他功能问题 。.。.。.。.。.。.。.。.。.。.。.。.。.。.。.。.。.。.。.。.。.。.。.。.。.。.。.。.。.。.。. 5

2、常见问题(区县级) 。.。.。.。.。.。.。.。.。.。.。.。.。.。.。.。.。.。.。.。.。.。.。.。.。.。. 5

2.1机构管理 。.。.。.。.。.。.。.。.。.。.。.。.。.。.。.。.。.。.。.。.。.。.。.。.。.。.。.。.。.。.。.。.。. 5

2.1.1申请自定义行政区划 。.。.。.。.。.。.。.。.。.。.。.。.。.。.。.。.。.。.。.。.。.。.。.。.。.。.。.。.。 5

2.2幼儿管理 。.。.。.。.。.。.。.。.。.。.。.。.。.。.。.。.。.。.。.。.。.。.。.。.。.。.。.。.。.。.。.。.。. 6

2.2.1基本信息查询 。.。.。.。.。.。.。.。.。.。.。.。.。.。.。.。.。.。.。.。.。.。.。.。.。.。.。.。.。.。.。.。 6

2.3业务管理 。.。.。.。.。.。.。.。.。.。.。.。.。.。.。.。.。.。.。.。.。.。.。.。.。.。.。.。.。.。.。.。.。. 6

2.3.1基本信息审核 。.。.。.。.。.。.。.。.。.。.。.。.。.。.。.。.。.。.。.。.。.。.。.。.。.。.。.。.。.。.。.。 6 2.3.2建筑信息审核 。.。.。.。.。.。.。.。.。.。.。.。.。.。.。.。.。.。.。.。.。.。.。.。.。.。.。.。.。.。.。.。 6 2.3.3问题学籍审核 。.。.。.。.。.。.。.。.。.。.。.。.。.。.。.。.。.。.。.。.。.。.。.。.。.。.。.。.。.。.。.。 7 2.3.4问题学籍仲裁 。.。.。.。.。.。.。.。.。.。.。.。.。.。.。.。.。.。.。.。.。.。.。.。.。.。.。.。.。.。.。.。 7

2.4其他功能问题 。.。.。.。.。.。.。.。.。.。.。.。.。.。.。.。.。.。.。.。.。.。.。.。.。.。.。.。.。.。.。. 7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1、常见问题(机构级)

1.1 机构管理

1.1.1 基本信息管理

1、附设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基本信息如何填报? 答:附设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建筑信息表可以选填。 1.1.2 班级信息管理

1、请问班级中存在教师,这样的班级可以删除吗? 答:可以。只有班级中存在幼儿时,是不可以删除的。

1.2 幼儿管理

1.2.1 新建幼儿学籍

1、幼儿信息模板导入,提示导入成功,但是在“新建幼儿学籍”与“幼儿信息查询”处均看不到相关幼儿信息,请问该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产生一般是因为导入模板格式被修改。首先请确定导入模板的格式一定没有被做任何修改,模板不可直接粘贴其他电子数据表(Excel)的数据,您可以在粘贴时选择“选择性粘贴——>数值”,这样不会将模板格式改变。

2、请问无身份证怎么录入?

答:在身份证类别里选“其他证件类型”或者“其他”,选择“其他”时证件号码可以为空。

3、请问出生地和户口所在地的编号在哪查,查找有快键方式吗?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答:模板里“出生地以及户口所在地对照表”可以查到,可以用EXCEL的查找功能提高效率。

4、请问血型是必填项吗? 答:不是。

5、请问模板导入后的信息可以删除吗?

答:导入的幼儿信息处于保存状态,可以在新建学籍功能中删除。 6.请问在机构“审核”中“驳回”的幼儿信息,如何在机构里进行删除? 答:在“新建幼儿学籍”中,进入“被驳回的幼儿”页面进行删除。 7.请问系统对超龄儿童有限制录入吗?

答:当幼儿超龄时,会给出信息提示,点击“确定”可以继续录入信息。 8.填写过程中模板格式被改动,“导入数据校验日志”提示出生日期”只能输入日期型数据,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先点击模板中分列(数据→分列),然后设置单元格格式即可。 9.请问我用“迅雷”下载导入模板后,为什么模板中只显示一行数据? 答:请解除“迅雷”与浏览器之间的绑定,使用浏览器进行下载导入模板。 10.请问为什么我在导入之后提示:成功导入0条数据,并且系统没有给出错误日志?

答:在模板中幼儿姓名是不能为空的。 1.2.2 问题学籍处理

1、请问问题学籍处理中出现幼儿信息重复怎么操作?

答: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数据重复录入导致的,机构在“问题学籍处理”中保留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一条正确条目,其他做删除操作即可。如果是不同姓名出现身份证号重复导致的,就需要双方机构对各自幼儿做出佐证处理,再由各自区县进行审核,若两方区县都认为佐证材料正确,将由两方共同上级做出仲裁。

2、请问问题学籍处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问题学籍是由幼儿信息重复造成的,以下按照实际情况作出说明: 1.如果是同一机构多次录入数据造成的问题学籍,机构业务账号在“问题学籍处理”模块保留一条正确的学籍,对其他条目做删除操作,问题学籍处理结束。

2、如果是不同机构出现重复问题学籍,对应机构业务账号“问题学籍处理”模块可以看到详细信息,请机构自行检查是否自己录入出现问题,需要删除本机构错误条目的做删除,需要修改的做修改,修改后再次进入省内查重,流程参照新录入幼儿情形。如果不同机构均认为自身条目没有问题,请做佐证操作上传佐证材料,由各自区县审核用户对佐证材料作出审核,如果只有一方审核通过,其他条目自动失效;如果有多方均通过区县审核,则需要这些区县的共同上级做出仲裁,仲裁结果是只有一条信息有效。

1.2.3 幼儿学籍审核

1、请问幼儿园审核账号是审核什么内容?

答:机构审核一般只涉及到幼儿信息已通过系统省内查重的审核。此情况出现一般有三种原因,一是首次录入幼儿信息提交后通过省内查重后;二是在上述情况中机构已经审核通过但需要修改幼儿关键信息时,机构使用普通账号先修改,再提交,幼儿信息将再次进行省内查重,省内查重通过,机构需要审核;三是机构对问题学籍做“修改”操作,之后该信息再次进行省内查重,如果通过,需要机构再次审核;如果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是省内查重未通过的幼儿信息会直接作为异常处理的,是不会涉及机构审核的。

2、请问机构审核过的幼儿信息能否删除?

答:机构审核过的幼儿信息无法直接删除,可通过修改关键信息后,再进行驳回操作,之后在被驳回的幼儿页面将其删除。当其成为问题学籍时也可进行删除操作。

3、请问幼儿园已导入幼儿信息,可很多学生状态依然是“保存”,如何审核? 答:请在每一页幼儿信息中都勾选当前页所有幼儿并点击“提交”。提交后,系统进行省内查重,查重通过后无问题学籍幼儿便可审核。

4、请问如果机构审核过后,发现幼儿名字有误,将如何操作?

答:需要使用机构的审核账号在【幼儿管理——>幼儿学籍管理——>关键信息变更】变更幼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5、请问在机构级普通账户提交过幼儿信息,但在审核账户审核幼儿信息只显示十几个幼儿的信息,是怎么回事?

答:在【新建幼儿学籍】中选中所有幼儿信息点击“提交”,仅仅是提交了当前页的幼儿,必须对每一页新导入的幼儿进行该操作,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后续页的幼儿只是“保存”状态,尚未“提交”,如果全部“提交”,那幼儿信息不出现在审核处就可能是因为该幼儿信息成为了问题学籍或者该幼儿还处在省内查重阶段。

1.2.4 分班调班升级 1.幼儿如何进行分班?

答:录入幼儿信息并成功“提交”后系统自动进行省内查重,省内查重通过的幼儿机构需要进行审核,机构审核通过后幼儿方可进行分班操作。同时,要先建立班级才可以对幼儿进行分班操作,否则在分班操作中会找不到班级。也可通过模板导入功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能进行分班操作。

1.3 其他功能问题

1、在学前系统中,教职工信息如何维护?

答:此次学前系统采集,只采集机构信息和幼儿信息,不采集教职工信息,教职工信息采集将在教师系统中采集。

2、请问机构名称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只能通过机构代码系统修改。

3、请问教师信息展示、资助信息展示、资产信息展示都打不开是网络问题吗? 答:这几块功能暂时是关闭的,暂时不可用。根据教育部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这几项内容另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比如教师有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信息不需要通过学前系统录入,待相应的系统建成之后学前系统里可以在相应的功能模块下查询到相关信息。

4、请问密码无法登陆,密码忘记了,该如何处理?

答:幼儿园可联系区县,由区县人员将密码重置。用区县业务账号,在【系统管理——>密码重置】修改密码。

5、登陆系统时,提示账号被禁用该如何处理? 答:联系上级,确认机构是否被撤销。

2、常见问题(区县级)

2.1 机构管理

2.1.1 申请自定义行政区划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1、如何申请自定义行政区划

答:需要各省市学前机构管理部门向教育部申请,经教育部管理部门同意后,由系统创建。

2.2 幼儿管理

2.2.1 基本信息查询

1、幼儿信息提交后,在区县级用户看不到,请问怎么办?

答:幼儿信息需要机构级审核通过后,区县才可以查看到幼儿基本信息。

2.3 业务管理

2.3.1 基本信息审核

1、已经审核通过的机构信息,可以修改重新提交吗? 答:可以,机构可以修改信息后,再重新将信息提交。 2.机构审核时,机构的名称显示不全,该如何处理? 答:将鼠标放在机构名称上面,即可看见机构全称。

3、机构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区县级是否可以查看机构信息? 答:可以,通过【机构管理】中,“基本信息查看”功能进行查看。 2.3.2 建筑信息审核

1、请问在业务管理模块中,点击建筑信息审核,机构名称显示不全,该如何查看? 答:将鼠标移动至机构名称上,即可显示机构的全程。

2、区县级在审核机构信息时,误操作将要驳回的信息审核通过,应该如何修改?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答:通知机构修改信息,重新上报数据,重新审核。

3、机构同时提交了“自建”与“租赁”两条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将错误信息驳回,写明驳回原因,再由机构修改后,重新提交。 2.3.3 问题学籍审核

1、请问区县级用户问题学籍审核中显示的问题学籍该如何处理?

答:区县级登录系统后,当下属机构对问题学籍做出佐证操作时,需要区县审核账户做出审核,当下属机构对重复学籍迟迟不处理时,区县审核账户可以进行强制删除操作。

2、如果显示“已完成”的状态,说明机构已处理完成了,是吗? 答:是的。

2.3.4 问题学籍仲裁

1、幼儿信息由谁来仲裁,什么情况下需要仲裁?

答:由问题学籍幼儿所在幼儿园的公共上级仲裁。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幼儿提供佐证材料时,才会进行仲裁,遵循的原则是最早进入系统的幼儿为仲裁通过的幼儿。

2.4 其他功能问题

1.县区级用户需要做的工作是什么?

答:在目前的工作中,区县教育局需要做的是审核辖区内机构基本信息、办学条件信息和建筑信息,填报无证机构信息;对机构上传的问题学籍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强制对机构不处理的重复学籍做删除操作。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常见问题

2、请问区县级有三个账号,分别做什么用?

答:区县级账号分业务账号、审核账号、领导账号。由于现在的区县功能较少,业务和审核账号目前功能是一样的,是用来审核辖区内机构等相关信息与处理问题学籍的,领导账号是查看报表的。

3、如果遇到机构撤销、新增,机构名称变更等机构信息变化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联系当地规划部门,通过规划部门(国报)系统及时更新机构信息。

4、无证园怎么录入系统呢?没有通过年审的幼儿园,被取消办学资格的,是不是由区县教育局来填写这些信息?

答:这次学前系统按照国报系统下发的机构数据为准。如果没有账号,请向当地规划部门申报,如果没有办学证件,区县按无证机构填报。关于无证机构录入,请参见群共享的手册文件《学前机构用户操作手册-区县级》。

无证园分为两种:一个是不久将被取缔的非法办学机构,这个直接参照手册,在“无证机构管理”中操作。还有一种是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在规划部门有备案的,但由于时间原因来不及发证,从而导致无机构标识码的,就不要当无证园录入了,等待证号下发,并得到学前系统的帐号后登录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另,学前管理系统就是为了掌握无证幼儿园的幼儿数量,各地必须如实上报,不然会影响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海南省优秀篇7

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

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以下简称系统)的建设工作,保障系统长期、稳定、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系统的管理、服务和决策支撑作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系统是“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加强幼儿信息日常管理、机构动态监管和学前教育项目管理等提供数据服务,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三条 系统所指学前教育机构的范围为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各类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学前班。

第四条 系统主要实现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幼儿学籍动态管理、幼儿园日常业务监管,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项目资金使用和实施进展动态监测。

第五条 系统分为“两级建设、五级应用”。“两级建设”指在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系统。“五级应用”指教育部、省级、地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五级。

第六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并确定技术支持单位。技术支持单位具体负责系统建设部署、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技术支持单位、使用本系统的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和相关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系统运行环境准备、部署运行、系统应用、项目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承担系统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各地系统部署、运行维护、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系统开发和部署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

(二)承担教育部级系统运行环境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三)检查教育部级系统日常运行情况,诊断与排除系统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故障。

(四)负责指导地方各级系统性能优化、升级。

(五)承担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

(六)承担系统应用接口、拓展应用等方面的组织研发。

(七)按照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要求,做好系统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制订本级系统建设、部署方案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实施技术要求》的要求,落实系统部署所需的场地、软硬件设施设备。

(三)组织开展本级和下级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级系统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技术支持单位承担本级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级系统安全。

第三章 数据产生与管理

第十二条 系统数据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信息、幼儿信息、监管信息和学前教育项目信息等四类。数据的采集、更新与维护工作原则上由数据产生部门(单位)负责。数据产生部门(单位)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基础信息由学前教育机构填报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建筑信息、办学条件信息等,有变化时应于1个月内更新,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幼儿信息由学前教育机构负责更新,一般每年9月份录入秋季入园幼儿信息,7月份为毕业幼儿进行毕业操作,8月份为在园幼儿升级。幼儿信息有变化时应于1个月内更新。存在争议的问题学籍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仲裁。 第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监管信息的内容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规定。学前教育机构通过“异动申报”功能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或阅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处理。

第十五条 学前教育项目信息包括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和各省自行安排的项目。教育部按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年度分配情况填报各省的中央资金。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级项目管理相关信息的填报、审核和更新工作。

第十六条 数据更新与备份。系统将于每月最后1天零时自动保存学前教育基础数据汇总信息。学前教育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本机构相应数据的更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完成相应数据的审核更新。

学前教育项目数据每月最后1天零时系统自动保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展情况,每月及时更新相应数据。

第十七条 数据导出与应用。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导出本级以下相关汇总数据,数据生成部门可导出本部门录入的全面数据。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服务系统共享数据。

(三)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可通过国家系统开放共享平台,满足个性化应用对系统数据的需求。 第十八条 数据安全。

(一)系统所有数据的使用均须按照用户使用权限进行分配。用户使用权限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分、制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用户身份通过密码确认。密码是录入数据的责任依据。系统用户必须严格保护密码,不得随意公开用户名和密码,密码需定期修改。

(三)因工作需要将本人密码借给他人使用的,必须事先经本级系统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使用后原密码须及时修改,以保持责任唯一。密码所有者私自将密码借给他人使用,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各省须按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信息安全规定,制定和落实系统安全措施,增强防病毒、防入侵等能力。 第十九条 保密责任。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前教育机构对所获取数据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严防学前教育相关信息外泄和滥用。

(二)系统所有数据须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严禁泄露或挪作他用。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 各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应配备必要数量的系统管理、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负责本级系统软硬件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用户服务与支持工作。

第二十一条 运行维护主要内容。

(一)硬件设备日常保养、定期保养、故障诊断与排除。

(二)网络接入带宽动态保障,域名和负载均衡配臵维护。

(三)数据库运行监控、日志清理和数据每日备份。

(四)学前教育系统应用服务器的日常运行监控。

(五)数据交换及打包前臵机日常运行监控与异常处理。

(六)其他基础支撑平台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运行监控、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学前教育系统应用升级维护。

(八)系统安全监控。

第二十二条 加强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人员的逐级培训,提高各级系统应用人员操作系统、利用系统开展业务管理、利用系统数据支持管理决策的能力,提高各级系统技术支持服务人员解决系统操作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完善系统应用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学前教育业务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建立系统应用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负责系统应用工作。依托各级教育信息中心或教育信息技术部门建立系统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负责系统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各级系统应用人员和技术支持服务人员可依托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逐级开展技术支持服务,及时解答用户疑惑、沟通使用经验。要根据当地基层用户的使用习惯,通过设立热线电话,建立技术支持服务群、邮件组等多种方式,加强技术支持服务。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前教育信息系统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把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培训、技术支持服务等支出纳入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使用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 幼儿信息与学籍管理

第二十六条 幼儿档案和学籍建立。

(一)幼儿初次入园办理注册手续后,学前教育机构应于1个月内为其新建幼儿档案。幼儿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前教育机构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幼儿档案,不得重复建立幼儿档案。

(二)幼儿信息经过机构审核与省内系统查重后,通过系统申请幼儿学籍号。幼儿学籍号生成规则同中小学生学籍生成办法一致,以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

(三)系统查重发现幼儿信息重复或学籍存在问题时,学前教育机构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删除、修改、佐证等。选择佐证时,幼儿家长需向学前教育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仲裁。

(四)学前教育机构应先建立班级,再进行幼儿分班、调班、升级等操作。 第二十七条 幼儿信息与学籍变动。

(一)幼儿基本信息变更、转班、升级、毕业、离园时,学前教育机构应实时维护系统中的有关信息。

(二)幼儿关键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的修改,应由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申请,由学前教育机构核准并予以变更。

(三)幼儿转园或升学,转入学前教育机构或学校应通过学前教育系统或中小学学籍系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前教育机构应予协办。幼儿学籍转接应于30个工作日完成。

(四)幼儿因重大事故发生伤亡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凭相关证明在30个工作日内录入意外离园信息,并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八条 学前教育机构在读的外籍幼儿和港澳台幼儿学籍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十九条 幼儿学籍管理和使用的具体规定,以及与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衔接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制订具体建设部署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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