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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上石洞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7 19:1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上石洞乡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我乡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近几年来,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公路建设及工程建设造成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同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上石洞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上石洞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上石洞乡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乡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近几年来,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公路建设及工程建设造成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不断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引发部分群众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兴隆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范围及威胁对象、范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近几年来道路修建等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现象已经突显。今年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通过地质灾害调查,已确定灾害点4处,其中滑坡1处,崩塌3处,威胁我乡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治、监测重点

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地质灾害虽成因复杂,可预见性差,但降水是重要的诱发因素之一,有时甚至是决定性因素。从历史上看,有70%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是由降水诱发而造成的,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燕山山区降水量比常年偏大,大雨和极端降水事件可能增多,山区可能发生局部洪涝。因此,汛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主汛期是我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防治主要地点是:村庄、学校、水坝、尾矿库、矿山、交通沿线、旅游景区重点工程设施等;重点是现已查明4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要防止因不合理的工程经济活动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防任务逐项落实到村委会、监测人等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见附件),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主要责任人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则。采取乡包村、村包点的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镇国土资源所、水务、民政、公安派出所、住建所、财政所、学校、气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因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健全防灾制度,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群测群防网络和应急救援体系;村委会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灾害调查、巡查和抢险救援制度,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和月报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要与防汛、气象等部门密切合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乡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将对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将责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整改落实。

(三)加强险情巡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和重点防治区进行巡回检查,对可能发生泥石流、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落实防灾责任人和防灾监测人,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对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逐户、逐村、逐场地发放明白卡,并请责任人签字或盖章,建立相关档案。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立警示牌,告知群众和行人避让;对危险区内的人员要及时组织搬迁、撤离。

(四)加强防护,确保矿山及重点建设工程安全。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依法坚决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汛期位于洪水水位以下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矿山必须停止开采,撤离全部人员,维护矿山设施,以保证矿工及财产的安全。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矿规程采矿,注意矿渣、尾矿堆放和矿工住所的安全,避免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要加强公路、建设工地、学校等周边的高边坡以及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段的监测和巡查,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防护。特别是对位于河道或地势低洼处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将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避免遭受泥石流山洪灾害。

(五)严格把关,从源头预防地质灾害发生。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也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山区群众建房特别是削坡建民宅,需经专业人员现场查看,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批准基地,以确保建设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认真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适时开展专题学校和培训活动。采取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设立警示宣传牌、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举办讲座等方式,重点在乡村、矿山等直接灾害隐患威胁的地带,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防治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意识,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自觉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地质灾害值班电话:56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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