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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

时间:2023-05-22 13: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增强上海青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国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15-2017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增强上海青浦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3214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促进生产、生活和生态融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立足自身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道路,为我国水源地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工作目标

2017年末,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50项指标(详见附件1),实现环境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打造绿色生态人居品质,着力推进水环境保护,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进一步提升,努力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三、工作架构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青浦区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生态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协调和推进建设工作以及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同步设立八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专项组,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组长单位为各专项组的牵头单位,牵头制定各专项组工作方案,协调推进各专项组承担的任务。各镇、街道领导作为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

1、划定“三线”边界。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三线”管控,明确功能区布局,推进淀山湖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综合调控各类空间开发需求。(规土局牵头,发改委、农委、环保局、相关街镇配合)

2、推进绿色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总规及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有序推进徐泾、华新、白鹤、朱家角、练塘和金泽等镇的新市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化确定新市镇职能分工、城镇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口居住、道路交通等重要内容,为控详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以城乡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做强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特别是撤建制镇的“四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重固镇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和青西三镇的联动开发,切实提升区域城镇化水平。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制度设计,推进村庄布局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衔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到2017年,创建1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区级)。(规土局、发改委、农委牵头,湖区服务中心、各相关街镇配合)

(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科技进步

3、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三新三优一品牌”引领新型工业化发展,以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集聚更加明显。到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29%。“七朵金花”全面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会商旅文联动发展、现代物流集聚发展、创新金融和信息服务业融合发展达到新高度。至2017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区域GDP比例达到50%。“三水三彩”引领都市特色农业发展。加快水稻、茭白、水产养殖三水农业的基地建设;强化草莓、绿叶菜、枇杷三彩农业的技术创新和有效供给。(经委、农委牵头,发改委、科委、文广局、旅游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4、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结合《青浦区工业区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104区块着重低效工业用地的盘活、产业能级的提升及产业空间的合理布局,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到2017年调整项目1182项,调整面积12613亩。重点聚焦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吴淞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和青东农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整体打包调整。加快推进赵巷新城经济区二区、徐泾镇金博及E通世界地块、华新工业园区、练塘工业园区(含富民开发区)四个转型升级试点。(经委牵头,规土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5、加快生态文明科技进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建立以北斗导航为代表的产业创新基地和总部经济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基地。推进污泥干化、热电冷三联供、危废收集平台等循环低碳技术在节能环保工程中的应用。建设青浦创新驿站及科技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青浦区环保领域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参与开展一系列科研项目。(科委牵头,经委、农委、环保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6、加强源头防控。围绕青浦区主导产业及招商目录,严格产业项目准入,把好项目质量关。全面完成10104工业区块新一轮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严格落实企业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实施新建、扩建项目节能审查评估例会制度,将节能评估和节水评估审查制度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之一。严格限制新上“三高二低”产业项目和单位产值能耗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工业项目。(发改委牵头,经委、环保局、水务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三)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7、推进全社会多领域节能降耗。推进工业园区节能工程,深化工业节能降耗。组织实施重点耗电企业电能平衡测试。积极推动园区耗能企业实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工程、优化能量系统工程、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工程、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等节能工程,从源头上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创建绿色建筑。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办公建筑、居住建筑和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及新建2000平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加快轨道交通17号线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城区线路布点和全面推进公交村村通建设;稳步推进老旧车辆更新、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三年内,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355辆;倡导低碳出行,积极建设公共租赁自行车系统和公共场站充电桩,三年内建设公共租赁自行车站点320个,投放运营公共自行车5000辆,建设公交专用充电桩345根,完成公共充电桩250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分项计量和能源审计工作,完成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100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点15个。建立区级能源管理平台系统。(节能减排办牵头,经委、建管委、机管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8、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集约化供水、加强输水管理,加快金泽水源湖建设。努力推进河水绿化浇灌等非传统水源利用,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以及公共建筑、市政环境等节水技术,推进污水厂中水、尾水回用。到2017年,青浦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3.86 亿立方米以内。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到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1.2立方米以内。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和蔬菜标准园建设工作,严格管理,到2017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8。按照五量管理要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在2014年减量化133公顷的基础上,2015-2017年期间力争再推进450公顷的减量;至2017年,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增加到4.42亿元/平方公里。(水务局、规土局分别牵头,发改委、经委、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9、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上海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以“一园三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十大工业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巨浪危废处理平台和青浦能源中心项目等关键补链项目的建设,到2017年,园区的循环化改造率达到60%;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推进实施再生资源与生活垃圾清运的“两网协同”工作以及燕龙基城市矿产基地建设。加大建筑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以及秸秆等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监管力度。巩固实施旧发动机再制造业务、污泥干化等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发改委牵头,经委、农委、绿容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四)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10、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清洁水计划和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实施淀山湖及周边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加快青西郊野公园建设,构建淀山湖不同区段湖滨带生态。重点推进青西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和节水型农业园区的面源污染防控试点。推进李更浪、四大泾、中心河等界河整治工程,实施赵巷镇和尚泾、白鹤镇鼓盆港,及慈母泾、练塘镇南王浜等河道生态治理,打造以水文化和自然生态为主题的景观走廊。深化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淀山湖防洪大堤综合整治。加强河网水系沟通,至2017年再拆除坝基25个,新建桥、涵等25处,建设太北片和太南片水闸工程,进一步完善水系。实施西大盈港 10 公里骨干河道生态堤防和朱家角泖塔圩区 10 公里圩区生态堤防试点工程。(水务局牵头,发改委、农委、相关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11、着力推进水环境保护。以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平。完成清洁水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处理工艺试点方案研究。到2017年累计完成3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或升级改造。配合开展市管泵站改造和外围系统排查,实施区管雨水泵站污水截流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纺织城雨水泵站旱天截污改造和南门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实施华新镇三条道路雨污混接改造。(水务局牵头,发改委、环保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12、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清洁空气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围绕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六大领域,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推进VOCs 重点企业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散货码头、堆场整治,强化建筑、道路、河道等扬尘管控,深化汽修和干洗行业整治,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气治理。(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经委、农委、建管委、绿容局、水务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13、加强噪声和土壤污染防治。继续开展“安静小区”巩固和创建,确保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功能区等噪声100%稳定达标。优先实施耕地和水源保护区土壤保护,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场地污染修复,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局牵头,经委、农委、各街镇、相关区属公司配合)

14、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建成青浦新城公共绿地(淀山湖大道16万平方米),推进中央公园等一批公共绿地建设。推进公共绿地设施改造,提升城市应急避险能力。科学设置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和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加快立体绿化建设,丰富城市空中景观。加强对已建成立体绿化成果的后期养护管理,保障绿化效果。提升居住区绿化水平,全面推进林地、林荫道建设,三年内新建林地1万亩、新建及改建林荫道3条。开展农田林网和“四旁林”建设,配套河道防护林建设,新增农田林网和河道防护林0.47万亩。推进城区雨水综合利用。结合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管委牵头,绿容局、相关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5、建设四大平台推动绿色经济发展。发挥物流总部集聚优势,构建供应链管理平台经济。依托国家会展中心,大力培育发展会展经济。焦聚国家战略,全面部署民用航空产业链。推进北斗导航应用创新,打造卫星导航示范基地。(经委牵头,发改委、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16、推动存量经济绿色低碳改造。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和绿色设计。以建材、石化、化工、制药、有色等大气重污染行业为主,以“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环保局牵头,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17、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加强产业培育和政策支持,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以康恒为代表的大型环境装备企业、巨浪等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处置综合利用的环保服务企业和绿澄、巴安水务等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高新环保企业,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完善节能技改、循环经济等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节能关键技术、关键企业的扶持。加快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推广,2017年底前推广光伏项目26兆瓦,其中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兆瓦,居民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兆瓦,光伏电站项目11兆瓦。(经委牵头,发改委、环保局、各街镇、区属公司)

18、建立循环型工业和农业试点。以“一园三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试点,以发展循环型工业和农业为目标,建立以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循环化利用能源为核心的循环型工业试点,建立以节能减排、增收为核心的循环型农业试点。依托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立低碳循环工业体系,重点推进危险废弃物、工业污水污泥再回收、再利用平台的建设。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绿色循环农业体系。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对接。提升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林下经济、农事旅游等循环型农业发展。(发改委牵头,农委、各街镇、一园三区配合)

(六)建立江南水乡文化体系

19、巩固提升水乡生态旅游文化。加快建设工业园区生态规划展示馆、水乡文化展示馆,继续办好淀山湖文化艺术节活动,使水生态文明理念得到确立,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增强,特色水文化得到传承与创新,水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挖掘传统旅游和非传统旅游文化。注重挖掘“江南水乡”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的生态思想内涵。以朱家角旅游为导向,弘扬水乡建筑实体、风土人情及艺术作品等优秀的传统文化。(文广局、旅游局牵头,水务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20、推进先行示范建设。扎实推进国家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以“提倡人水和谐,建设美丽青浦”为战略部署,通过试点建设,到2016年,水生态文化保护和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国家水利部验收。扎实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及国家生态区建设,到2016年通过国家验收。2017年,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淀山湖地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发改委牵头,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2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进轨道交通的建设,倡导基于轨道交通的绿色出行。完善垃圾处理“大分流、小分类”的体系,建立基于绿色账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至2017年推广绿色帐户激励机制覆盖10万户。倡导基于节能节水的低碳生活模式。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方式,将传统的勤俭节约美德和现在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结合,鼓励公众追求低碳生活方式,抵制高污染、高浪费商品。(文明办牵头,发改委、经委、绿容局、水务局配合)

22、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青浦水情、古文化与水文化宣传、水科技创新等活动,提升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水文明理念。开展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讲座。联合教育部门编制《青浦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教育课程》。深入企业社区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召开企业责任关怀体系座谈会;组织一类污染物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危废产生企业学法座谈;开展“65”世界环境日期间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全面的开展水生态文明宣传,提升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水文明理念。征集生态保护志愿者,引导志愿者开展适宜的绿色保护行动,建立宣传教育活动机制和平台。(宣传部牵头,组织部、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党校、文明办、科委(协)、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七)夯实基础能力

23、建立生态文明科学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统计机制。建立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及信息发布平台,积极推动形成政府职能部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统计数据搜集体系。建立统计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的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就相关数据进行沟通和交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面统一的统计与监测信息。完善数据信息的发布机制,保障发布频率。逐步构建专门的信息发布平台,依托“互联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统计数据和报告发布。推进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严格责任追究。(统计局、审计局分别牵头,发改委、经委、农委、绿容局、环保局、水务局、各街镇、区属公司配合)

24、依托互联网技术,提升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能力。加强自然资源动态监测。针对能源、水、大气、湿地等生态要素,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扩大动态监控范围,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立体监控系统。加强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积极推进区内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增加监测污染物种类,扩大监测范围。以各重点用能单位、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统计跟踪监测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协调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区级能源管理平台系统。(环保局牵头,发改委、建管委、科委、机管局配合)

25、制定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绿色产品认证。加快制定修订一批与青浦区产业准入制度相关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标准,实施能效和排污强度“领跑者”制度,加快标准升级步伐。对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水源地区域要提出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高建筑物、道路、桥梁等的绿色建设标准。积极动员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三品”认证工作,特别在质量控制体系、农产品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档案等方面严格把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责任单位:经委、农委牵头,建管委、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26、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环境执法能力。继续推进对涉重金属企业、减排重点企业、危化危废企业、餐饮企业、“未批先建,久拖不验”项目的环保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开展“一园三区”一类污染物专项整治,开展纳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专项检查。推进行刑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对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公安、环保、水务、绿容、交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探索区域环保监管方式转型。加快推进移动执法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快速取证、现场查处、数据共享等方面的设施,及时捕捉环境违法证据,提高现场执法效率。(环保局牵头,建管委、公安青浦分局、绿容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生态文明制度创新重点

(一)创新太湖流域跨界水环境管理机制。一是推动环淀山湖地区整体规划制定,加强与江苏、浙江在环淀山湖地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合作。二是积极与周边行政区开展环境保护合作和环淀山湖水环境联防联控联动工作协调机制。三是探索推进跨省河道水系贯通工作,拓展镇村两级管理部门联合宣传、巡查、执法等联动机制。四是创新河湖管理机制,重点探索“河长制”。五是逐步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不断提高跨界水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水务局、环保局牵头,发改委配合)

(二)探索纵横互补的生态补偿机制。一是探索建立纵横互补的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完善纵向转移支付机制,创新“以奖代拨”考核机制。探索区内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城乡统筹发展资金,向青西予以倾斜。探索城镇化区域直接支持青西地区,推动青东物业反哺青西发展。二是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进生态补偿资金市、区同比例增长机制。三是积极探索多渠道的融资机制。(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农委、环保局、水务局、地区办配合)

(三)试点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的一体化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一体化工作机制,在市容、水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形成模式创新。二是深化第三方环境治理机制,在环境污染治理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着力推进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工作。(经委、环保局牵头,发改委、绿容局、水务局配合)

六、重点项目

三年内,重点建设项目53项,项目总投资211亿元,共分6大类,其中,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类项目8个,总投资17亿元;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类项目6个,总投资17亿元;环境污染防治及生态系统修复类项目14个,总投资30亿元;海绵城市建设类项目6个,总投资9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及能力建设类项目13个,总投资116亿元;先行示范区创建及生态文化建设类项目6个,总投资22亿元(详见附件3)。

七、工作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52-20161月):完成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前期筹备工作;《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评审。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62-201712月):区政府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和《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召开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启动大会,全面推进50项指标,26项任务,3项制度创新,53个项目。

(三)优化提升阶段(2018-2020年):总结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各项经验和成果,按相关程序提请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加强相关专项规划与本方案的衔接。依托区生态文明的工作机制,建立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对各自部门的工作进行深化分解和分工,确定定性或定量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二)加强统筹,有序推进

一是对于各牵头部门负责的目标、任务和项目,要有计划、有安排,加强与相关配合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按节点目标推进。对于配合的目标、任务和项目,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同做好工作。牵头部门要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二是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监督,强化问责

区相关部门牵头,开展对方案内目标、任务、项目等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并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活动形式,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以及APP等新媒体,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点节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通过举办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题报告和讲座,开展各种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摄影图片展览、科技成果展览,向市民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民积极投入、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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