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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方案】武隆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行动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5-24 09: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行动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非法流通真烟等涉烟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全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烟草方案】武隆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行动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烟草方案】武隆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行动方案(精选文档)



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

“利剑”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走私烟、非法流通真烟等涉烟违法行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全市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利剑”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利剑”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打击非法卷烟立体防控网络,严惩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力争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捣毁一批制售非法烟窝点,打击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净化卷烟终端市场,坚决遏制非法卷烟对我县卷烟市场的冲击,力争全县卷烟市场净化率达到98%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全县烟草打假打私打非市场治理的组织领导,形成烟草打假打私打非长效机制,大力整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全县卷烟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二)部门协同。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县级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强化沟通协调,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三)全面整治。针对全县卷烟市场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开展治理,形成全方位的整治链条,确保行动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切实提升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争取社会认同和支持,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交委、县海事处、武隆报社、县工商、武隆邮政分公司、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二大队、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武隆县卷烟市场打假打私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针对烟草产业形势,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衔接相关事宜,建立卷烟市场打假打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烟办,由县烟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烟办、县烟草专卖局相关人员组成。

县烟草专卖局: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假私非烟和非法运输、储存卷烟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联合执法,扩大专项行动参与面。收集汇总案件线索,为专项行动提供有效信息情报和有力后勤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相关警种参与侦破涉烟违法犯罪大案要案,加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监控和抓捕。联合执法部门对卷烟销售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查处,强力推进终端市场整治。查处妨碍烟草行政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确保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货运站场和运输企业,加强对无证照经营卷烟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销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行为。依法查处擅自使用“中国烟草”、“重庆烟草”等字样或徽章、标识的店招店牌等广告违法行为。与烟草专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终端市场监管。利用联合征信系统、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采取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方式,实施信用惩戒。

县交委:交通主管部门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港航管理、交通行政执法等单位,要为烟草专卖部门在交通运输环节查处卷烟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给予职责范围内的支持和帮助。

武隆邮政分公司:积极与烟草部门共同加强邮政、快递企业涉烟邮件、快件的日常监管。配合公安、烟草部门开展寄递渠道联合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对涉嫌夹带限制寄递烟草专卖品的邮件、快件依法开拆检查。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烟草专卖品收寄验视制度和限寄制度。加强寄递渠道涉烟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四、工作措施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9月中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明确部门和单位职责,统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专项行动提供组织保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行动战果,反馈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共同研究相关处置措施。县电视台、武隆报社要在各平台上宣传举报电话12313(全国举报电话)、77712527,畅通举报渠道。

(三)开展制假环节整治专项行动(9月—11月)

1.彻底清查制假窝点。930日前,采取全面清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门力量实施拉网式清理监管,重点清理辖区内的闲置厂房、果园及农场等可疑场所。

2.大力监管原辅材料。要加强对烟叶收购秩序的监管,由县公安局、县交委、县烟草专卖局抽调人员成立机动队,在重点道路设卡,做好烟叶边界值守工作。重点抓好烟叶收购和运输环节,严防烟叶等生产原辅材料和废弃烟用物资流入制假窝点。对查办的非法收购烟叶和运输烟叶大要案件,要在办理后24小时内报县委、县政府。

(四)开展非法运输专项整治行动(9月—12月)

1.根据《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协作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烟局专〔201663号),尽快建立物流、货运站、仓库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名单。1220之前,开展寄递渠道涉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3次,重点查处部分物流货运场(站)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以及为违法储存、运输烟草专卖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等行为。

2.协调开展路检路查。在毗邻务川县、道真县等重要交通道口以及渝湘高速路口等处设立检查站点,烟草专卖、公安、交通等单位要不定期对重点客车、货车,实施重点监管和蹲守检查,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卷烟行为,确保每月开展1次以上。

3.结合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的“铁鹰1号”行动,加大对渝怀铁路沿线、重点车次卷烟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开展12次专项整治,加大震慑力度。

(五)集中清理重点对象(9月—12月)

1.清理涉烟违法户。加大对名烟名酒店、25档以上客户、高档娱乐场所、公寓酒楼的整治力度,每月开展整治行动不少于3次,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参与配合不少于1次。重点查处部分无证销售卷烟、销售假冒卷烟、销售非法渠道所进卷烟等违法行为。

2.清理互联网售假行为。加强烟草专卖与电信、电商、新媒体运营商的协作配合,建立互联网、微信自媒体等涉烟违法人员“黑名单”信息库,强化互联网涉烟信息监管,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涉烟违法犯罪活动。

(六)强力整治终端市场(9月—12月)

1.强化终端市场综合治理。加强终端市场监管,提高检查力度和频次,每周日常检查不少于5次,夜间检查不少于6次。通过开展卷烟市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调动县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打私打非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实现卷烟打假打私打非工作社会共治。

2.强化边界市场监管。加大对位于边界的浩口、黄莺、鸭江、平桥、双河等重要场镇的集中整治力度,确保每月集中整治不少于3次,其中县公安局参与不少于1次。要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筑牢边界防线,严防非法卷烟通过边界市场侵入我县市场。

(七)加强查办大要案件

1.强化案件线索收集。加强对案件线索的收集分析,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梳理目前组织侦办的网络案件,结合专项行动开展扩大战果,为“2.03”网络案件的收网创造条件。

2.根据《重庆市烟草专卖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重庆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烟局专〔201558号),制定我县相应的实施办法,做好涉烟犯罪案件的起诉追刑工作,震慑违法犯罪。

(八)组织假烟销毁行动

12月上旬,组织一次假烟销毁行动,按规定对已罚没的假烟进行销毁。相关媒体要对活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同时,要建立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委、县工商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安排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的重大活动,探索建立和完善卷烟打假打私打非部门联动的长效协作机制。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烟草打假工作责任制,建立操作性强、职责明确的考核评级体系,形成烟草打假责任向基层延伸、城乡一体、打防结合的新格局,提升专项行动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烟草打假打私成果,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严格执法,严守纪律。相关执法单位必须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切实保障相对人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公务人员参与或庇护制售假冒伪劣烟草活动以及在打假打私打非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而导致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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