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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珠山区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时间:2023-05-27 11: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珠山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珠山区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珠山区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珠山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2016年地质隐患点情况

(一)2015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9起(其中崩塌8起、滑坡1,均为小型),成功治理6起,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与2014年相比,地灾发生数略有增加,局地短时大暴雨频发是导致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主要因素。区国土分局共发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短信110余条,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应急调查,完成应急调查报告5份,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共210份,重要隐患点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牌。

(二)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5处。其中竟成镇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6处,里村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新村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石狮埠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昌河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新厂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周路口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太白园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珠山街道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二、2016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降水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预测,2016年汛期(46月)平均雨量偏多约为9501050 毫米。有降水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偏迟,在7月中旬末。

(二)降雨洪水趋势分析

根据市水文局降雨洪水趋势分析,年降雨较常年偏多,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下半年出现旱情的可能性不大;汛期雨量1600毫米左右,年降雨量2100毫米左右。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2016气象、水文部门降水趋势预测,预计2016我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过常年水平,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严峻。具体预测如下:

1、新村——里村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新村、石狮埠和里村街道;

2、昌河——太白园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昌河、新厂、周路口和太白园街道;

3、竟成镇银坑坞——昌江村崩塌、滑坡易发区。包括银坑坞、三宝、湖田、新厂、黄泥头、昌江村;

4、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4月至6月下旬后期的强降水集中时段,及后汛期台风期是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5、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集中降水的区域和强度有关。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80毫米以上时,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1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灾害将大量发生。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6、由于长期降雨预测难度大、精度有限以及集中性强降水的时间、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中长期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的预测。当发生连续暴雨、大暴雨时,易发区内的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2016年全区设置2个重点防护区和2个次重点防护区,具体情况和防护措施详见附件2

1、新村街道——石狮埠街道(包括新村、石狮埠、里村街道)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2、竟成镇三宝村—昌江村(包括三宝、湖田、银坑、新厂和昌江村)崩塌、滑坡重点防护区

3、昌河街道—太白园街道(包括昌河、新厂、周路口、珠山、太白园街道)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护区

4、竟成镇黄泥头村—青塘村(包括黄泥头、前街、后街、童街、樊家井、洋湖和青塘村)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护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2016年全区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0处,具体情况和建议措施详见附件3

(三)重点防范期

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中旬以及汛后附近省、市的台风影响,主要是主汛期降雨集中时期。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防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加强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地质灾害易发区因暴雨等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积极排查铁路、公路、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已建工程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力争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显著减少,确保无人员伤亡。

充分利用我区150000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完善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

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力争我区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达标。

(二)主要防治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竟成镇、各街道应建立完善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竟成镇、各街道和村(居)委会、组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竟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每个已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区国土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协助区政府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区属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住建、工信委、农林水、安监、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

竟成镇、各街道要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通畅。区国土分局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2、严格防灾制度,做好汛期防灾工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在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段、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和处置期间,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发生人员死亡(失踪)或3人以上受伤的地质灾害,或者中型以上(含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速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情况,保证数据准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竟成镇、各街道及有防灾责任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调整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切实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区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情况和防灾措施函告竟成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国土分局以及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巡回检查。

3、务实防灾基础,提升灾害防治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井冈山讲话关于打造美丽江西范本的精神,大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面推进以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逐步积累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经验,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

4、加强监测预警,及时防范地灾风险。竟成镇、各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重点隐患点应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区国土、农林水要联动市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技术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宣传车等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

5、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竟成镇、各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按照区政府批准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6、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必需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2]8)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灾搬迁等工作。

鼓励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国土分局组织治理;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并承当治理所需经费。区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施的指导监督。

7、加强执法监察,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值守、临灾避险等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纪追究行政领导和防灾责任人的责任。区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中违反《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不良人为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成功预报并避免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有功人员,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表扬奖励。

8、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自救互救能力。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宣传平台,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镇(街道)、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对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进行灾害危险程度分析、发展趋势预测、建筑物安全性鉴别、搜救压埋人员、除险排险等有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提高职能部门决策指挥与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能力、群众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应急演练。

五、附注

本方案重要用语说明:

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是指在自然作用和人为作用影响下容易发生或比较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次重点防护区,是对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所作的一种预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当年预报的降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确定;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护区一般根据多年暴雨中心,结合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其他条件确定。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指有地质灾害前兆现象,可能发生灾害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包括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中,有可能再次发生并构成危害的地点、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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