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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市司法局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2-03-24 00:19:22 来源:网友投稿

用心用情  市司法局推深做实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宜春市司法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开展系列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办实事中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开展创文明城主题活动

将创文明城与“双进双服务”结合起来。3月2日,组织机关干部进挂点红星社区开展“创全国文明城 做文明宜春人”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干部通过整治社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小广告,上门入户宣传《宜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200余份,现场解答子女教育、拆迁安置等法律问题10余个。

开展人民调解解民忧活动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宜春升级版,重点在各市(县)综治中心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实体平台,针对群众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以及劳资纠纷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3月16日组织律师就挂点社区拆迁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宣讲,并参与调解其中1起纠纷。

开展法律服务惠民生活动

着力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司法鉴定等方面,开展一批惠民利民活动。畅通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重点开展“法援惠民生  服务农民工”活动。3月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96万余元。开通绿色公证继承通道,为本市70周岁以上的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并提供上门服务。3月以来,全市公证机构已上门服务7次,减免办证费用3500元。为妇女儿童司法鉴定提供绿色通道,为符合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减免鉴定费用。3月以来,已减免20人次,减免费用2.3万元。

开展法治体检活动

开展“法企同行”、“送法进企业、进商会”等活动,组织公益法律服务团为经开区规上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帮助处理民营企业融资案件,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执法监督等,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3月23日,带队深入宜春经济开发区明月山粮食有限公司、万申制药机械等4家企业,宣传营商环境政策,征求企业意见建议。

开展送“法律服务大礼包”活动

把党史学习与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崇尚英烈,发扬革命传统精神,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营造尊崇退役军人浓厚氛围。3月15日,联合宜春市退役军人服务社为全市退役军人送上5大“法律服务大礼包”,为退役军人开通绿色通道。退役军人可享受优先办理业务;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办理司法鉴定、公证业务、商事仲裁业务达到一定金额享受8.1折优惠。3月以来,已为退役军人举办1期《法律援助知识》专题讲座,40余人参加培训;接待退役军人及军烈属等200余人次,解决大家诉求100多件,为36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组织全市“法律明白人”骨干、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实践活动,发放“民法典”等法治宣传资料,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广大群众享受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就在身边。3月以来,局机关举行“送法进社区”活动6次,全市法律明白人队伍共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实践活动700余场(次),制作横幅、展板等500余个,现场解答群众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房产纠纷、职工维权等方面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手册5万余份,收集意见建议21条。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深入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丰富法治课堂教学形式,寓教于乐,推动广大师生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近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与教育部门衔接,拟分批次深入宜阳学校等中心城区学校开展《道路交通法》知识讲座,为小学生发放安全小黄帽5000顶。强化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遵法守规意识,积极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酝酿建党 各地响应1919年6月9日,“五四运动”进入高潮阶段,陈独秀起草了《北京市民宣言》传单,提出包括取消北京政府丧权辱国的对日签约;免除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卖国贼官职等五项要求。11日晚,他约好李大钊、高一涵去新世界游艺场散发传单。不料,一到那里就被暗探跟踪,在屋顶花园撒传单时当即被警察拘捕。北京政府原本以为逮捕了陈独秀,便可以遏制新思想、新文化的传播,便可以压抑风起云涌的反帝爱国运动。北京当局本意是想控制陈独秀,却想不到适得其反,逼出了陈独秀到上海的秘密旅程,成就了“南陈北李,相约建党”的历史佳话。

 

 

 

 

 

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局领导,局各科室,各县(市、区)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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