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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典型选树培养宣传工作存在和问题和对策建议 先进典型宣传实施方案

时间:2022-03-24 10:38:4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前典型选树培养宣传工作存在和问题和对策建议 先进典型宣传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当前典型选树培养宣传工作存在和问题和对策建议 先进典型宣传实施方案

当前典型选树培养宣传工作存在和问题和对策建议

以“四个注重”积极做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工作

乌海市乌达区以“四个注重”积极做好

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工作

乌海市乌达区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加快两个转型和打造西部区域中心城市中的主要作用,以“四个注重”,扎实推进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工作。

一是注重统一思想,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开展,乌达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

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把各行业和各领域事迹突出、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精心培养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使每一名党员学有标杆、赶有目标,鼓励和指导先进典型“践行学习提高、践行争创佳绩、践行服务群众、践行遵纪守法、践行弘扬正气”,全面推进乌达区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营造培育典型氛围。乌达区在23个社区开展“创优杯”基层党组织竞赛活动。各社区按照“六个一标准”(一个科学的创建方案、一个明确的创建主题和载体、一套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一块党员设岗定责或承诺公示栏、一条独具特色的区域化党建思路、一项帮扶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举措)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采取建立领导联系点、包联共建、结对共建等方式,注重选树典型,并且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积极

四是要始终抓住总结提高环节。要时刻关注先进典型的成长进步,对其创造的新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帮助完善、促进提高,使先进典型的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步提升、影响越来越大。

三、精心组织,超常施策,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的力度。对培养、选树的先进典型,一方面,要要通过集中的、立体的、全方位的内外宣传,放大典型效应,树立公安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一花引得百花开”,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对公安队伍的导向激励作用,示范引领公安工作。在内外宣传上,一是要加强策划,完善方案。凡选树的重大先进典型都要商请新闻媒体,根据具体情况,加强研究策划,制定针对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工作有部署、按节奏,扎实开展、稳步推进。二是要精心组稿,一炮打响。要在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的基础上,协调媒体记者深入采访,精心组稿,以高质量、吸引受众的稿件,确保收到强烈社会反响。三是要网媒联动,扩大影响。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在积极占领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实行网媒联动的全覆盖宣传,大造舆论和影响。四是要形式多样,增强效果。在采取组织事迹报告会、媒体、网络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开展内外宣传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运用小品、相声、音乐剧、电视剧、数字电影等文艺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挥文艺潜移默化、喜闻乐见的独特作用,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在学习活动上,一是要开展竞赛组织学。对选树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发出学习决定,在民警中深入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学比竞赛活动,激发民警创优、创新、创造热情,扎实推动工作。二是要把握要素全面学。既要学习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质,又要学习典型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用典型的崇高精神和高尚品质激励、感染民警,用典型的工作方法和先进经验启迪、引导民警,力争使每个民警都能从典型的身上吸取到有用的方面,为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转型升级凝聚智慧、注入活力、生成战斗力。三是要结合实际随岗学。要结合民警岗位和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采取适当形式和途径,加强典型与民警的互动,对岗位相同的,可采取对口跟班学、随岗学的方法,确保学习活动收到实效。

四、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实现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一是要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责任体系。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负责、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奖惩工作。各地、各部门、各警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市局明确:各单位、各部门政委、教导员和分管领导是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公安政工部门是第一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及其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二是要完善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制度规范。一是建立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和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现的先进典型的好苗子要及时向市局推荐,对事迹突出的,要随时上报,切实做到发现一批、总结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二是建立先进典型的分级管理制度。市局负责培养、选树、宣传和管理由公安部、省厅、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

局性重大先进典型;各辖市局、分局和市局有关部门负责培养、选树、宣传和管理本地区、本警种的先进典型,同时配合市局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产生的全局性重大典型的选树、宣传和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先进典型信息沟通制度。政工、宣传、业务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业务部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典型,要及时向同级政工部门通报。政工宣传部门对拟宣传的典型要注意与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沟通,防止失察失真,并积极组织力量配合业务部门深入挖掘事迹,总结经验,适时推出。四是完善先进典型跟踪培养管理制度。要切实做好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工作,把学习宣传新、老典型紧密结合。既要下功夫总结、宣传新典型,也要适时追踪宣传老典型,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他们永葆典型的先进性。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定期考核工作。省级以上的先进集体典型和部级以上先进个人典型由市局政治部每半年考核一次;其他先进典型由所在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同时报市局政治部。要逐人建立先进典型信息库,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先进事迹、考核情况等,同时注意收集文字、影像等资料,为进一步培养和宣传提供依据和素材。三是要建立先进典型培养选树考核奖惩机制。市局将把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学习工作作为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地、各部门综合绩效和政治工作考评,严格考核。市局明确:对培养、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在省、部以上重大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予以记功嘉奖。

以上意见,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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