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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局党政办督查工作管理制度【完整版】

时间:2022-06-04 18:2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局党政办督查工作管理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局党政办督查工作管理制度【完整版】

  声誉重于生命的从政者,定能严于律已名垂青史;
私欲高于道德的掌权人,必将疏于约束滑入陷阱。下面公文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局党政办督查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上级决策、领导批示、党组决定和全局各项工作得到迅速部署、全面落实和及时办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局党政办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局系统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1、对局机关股室及各基层单位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2、对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对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单位及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对贯彻落实局工作部署、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5、对局务会、局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指示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6、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市民群众投诉等事项的解决情况进行督查。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

  1、随机督查。对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基层单位工作进行日常性检查。

  2、跟踪督查。对责任单位办理局领导交办、签办及工作部署的推进、措施、效果等进行跟踪督查。

  3、重点督查。对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及市民群众投诉等事项进行重点督查。

  4、专项督查。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执法活动、在岗履职、执行纪律、值班值宿等进行专项督查。

  5、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全局系统人员到岗、工作落实、遵守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

  6、时限要求。对纳入督查的事项,要按照规定时限或批示时限办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沓延误。

  1、实行督查通报制。根据督查情况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2、实行跟踪督办制。对局主要领导批示安排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跟踪专项督查。特殊重大事项,实行不定时督导。

  3、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的,对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对涉及违法乱纪行为,上报区纪委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领导责任制。在坚持集中领导的同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督办落实的责任。

  2、目标责任制。对于局里确定的重点工作,应明确分管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以及完成的时限和质量要求,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条 为增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打造“微笑服务、提速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在局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1、服务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2、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4、属于本股、队、室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本股、队、室负责人处理。

  5、属于本股、队、室与局属其他职能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股、队、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6、不属于本股、队、室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本局系统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
如联系不上,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需联系的职能部门及其所在位置、联系电话等。

  7、不属于局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帮助指点。

  8、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局机关将结合年度考核,对首问负责制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责任人,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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