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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汇报】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19 0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汇报】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汇报】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市农业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今年9月份以来,我局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引导”,突出4个重点目标,围绕8大整治内容,在全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广大的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质量安全要求开始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二是优质安全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大。通过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明显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得到有机结合,开始逐步探索建立“农产品身份证”制度。三是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逐步规范。全市6家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市、县农业部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抽检蔬菜样品387个,合格率98%,畜产品样品583个,合格率99%,水产品样品20个,合格率95%。四是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成效显著。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人次,先后检查农产品农资生产经营单位6255个次,查处案件21起,涉案总值9.6万元,其中:立案查处11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4个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我市共有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6家,100%纳入农业部门监测范围。各个批发市场均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业户进销货凭证基本齐全,其中5家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已经全部开展自检。

2.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经过近年来的监管和近4个月的突击整治,从抽查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都建立了生产管理制度或引用(制定)了技术规程,生产(养殖)记录基本健全,基本无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情况。

3.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今年1-11月份,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95. 2%,比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9月份以来合格率为97.7%,比专项整治前提高2.5个百分点;全年水产品渔药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抽检合格率95%,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全年水果农药残留、茶叶农药残留、牛奶抗生素残留抽检合格率均为100%

4.杜绝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经过多次执法检查,农资经销门店经营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我市基本杜绝。收缴的3.8吨高毒农药已经在11月份报省厅统一销毁。

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后,局党组集中学习了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讲话和文件,认真研究并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扬农[2007]150号),周学金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内设综合组、粮油产品整治组、园艺产品整治组、畜禽产品整治组、水产品整治组、认证产品整治组、农业投入品整治组等七个小组。

二是出台整治方案。根据省厅要求和我市实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扬农[2007]151号),明确了全市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及行动要求等。各县市也制定并下发了整治行动方案,宝应县农林局联合工商、技监、水产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宝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15日,我局研究下发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整治与检测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的目标、任务和整治措施,推动“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工作的开展。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97日,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随即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步骤、责任和要求。91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和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部门工作职责、“十一五”及2007年建设目标、工作措施等,纪春明副市长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1012日高邮市召开全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会议,并出台了《高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的意见》(邮政发[2007]152号)。125日,市局专题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布置会议,明确了验收的任务、内容、方法及结果处理等。

四是建立例会制度与信息周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两次整治小组负责人会议,每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交流整治目标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工作的函》,在全市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周报制度。

五是初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机制。为加强信息预警,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处置能力,我局研究制订了《扬州市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成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建立了《扬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2、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一是新闻媒体宣传。请本市主流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工作动态。目前扬州日报、晚报、时报共报道10多篇,电台播发报道8条,电视台报到新闻5次。为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最近,我们还在市电视台“希望的田野”栏目录播了一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访谈节目。

二是网络宣传。通过中国润扬农网,在扬州农情、文函公告、技术天地等栏目,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

三是举办广场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和“放心消费”宣传周期间,分别在市级机关东大院门前和文昌广场设立咨询台,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戗牌的形式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

四是条线宣传。全市通过科技入户、农民培训、农村经济人培训等形式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34期,培训、指导农民38363人次,指导农户116686户次。印发了《农产品安全法》、《致广大水产养殖生产者的一封信》、“病虫害防治”明白纸、农产品放心消费等宣传单10000多份;派出流动宣传车15台次,深入到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简报》19期,分发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并报省、市有关领导。

3、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开展

926- 29日,我局组织两个督查组,分赴8个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巡查,掌握各地工作动态,调研、指导基层专项整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928日,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组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组,分别抽查了市区3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大型超市、3个农贸市场和4个农药(兽药)经营单位,就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检测与销售记录、超市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与检测工作、农贸市场检测工作、农产品包装、标识状况、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状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除少数超市农产品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外,没有发现异常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改正。1017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督查全市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田间地头,对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多个环节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查看监测工作计划、检测工作制度和监测工作记录等;检查组一行还对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测工作进行了随机抽查。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宜兴现场会后,1119-21日,我局组织督查组,重点督查各地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监测范围、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五种高毒农药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同时抽检了一批蔬菜和大米样品。

4、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执法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联合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重点围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与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六个方面,大力开展执法检查行动。9211900至深夜,维扬区农水局谈明勤副局长带队,对全区所有屠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926日,仪征市兽医卫生监督所对城区14家经营肉品的超市和专卖店进行了监督检查。928日、29日,高邮市农林局由5名副局长带队,分五个分片,对该市“三品”企业、种养大户、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投入品经销网点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人次,先后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466个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1个次,农产品批发市场30个次,超市138个次,农贸市场1905个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门点2721个次,兽药(渔药)及添加剂生产企业、门点614个次。查处案件21起,涉案总值9.6万元,其中:立案查处11起。

5、创新整治思路,建立长效机制

宝应县开展了莲藕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对全县莲藕产区的所有地块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编码规则》进行统一的编码,统一田间档案纪录,就地块编码、肥料、农业用水、土壤、种子、田间操作、农残检测和产品采收等情况如实记载,建立全县莲藕产地信息、生产档案信息数据库和宝应县农产品质量信息网,设立了莲藕信息查询追溯系统。为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高邮市政府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出台了《高邮市水产、水禽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邗江区农林局为杜绝违禁药物经营现象,以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为抓手,督促兽药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经营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该区畜牧兽医站药房已经通过了省GSP(质量安全管理)验收;在监督检查环节,该区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明确每个动物防疫监督员年参加执法检查不少于100次。江都市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检测点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9月中旬,该市8乡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点。广陵区农水局兽医卫生监督所率先在扬州城区生猪屠宰点开展“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点,从101日开始,凡是进入扬州绿苑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点的生猪必须经过“瘦肉精”尿检,抽检合格的再按照一般程序检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运输消毒证明、免疫耳标等,缺一不可,坚决把不合格生猪堵在门外,为放心肉工程再筑一条防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宣传不够深入广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施行已近一年,而我市的部分基层干部和不少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之不多,不甚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尚未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程度,关心、重视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未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只限于分管党政领导和农业系统内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质量安全水平不稳定。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是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看,安全水平还不够稳定。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通报,去年12月和今年1-2月份,市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分别为87.5%87.5%90%,位列全省倒数第一、倒数第三和倒数第一位;市区一生猪屠宰场瘦肉精抽检4次被检出阳性;在上半年全省农产品监督抽检中,我市有3个畜产品不合格。

(三)农业标准化水平不高。近年来,我市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农业标准,但是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对农业标准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推广不快。有标不贯、贯标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农业标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市场准入工作有待加强2003年以来,在市人大《关于推进新阶段“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议》推动下,市联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市区大型农贸市场建立了以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制度。但是,全市仍有少数农产品批发市场还没有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准入检测制度。不少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还不强,认为搞市场准入会影响市场本身的经营业务,工作消极被动,没有严格执行准入制度。

(五)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还不够健全。我市虽已建立5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但通过计量认证的仅一家,其余各单位手段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工作仅限于农药残留速测,检测水平不高。

(六)农业部门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扬州市区虽然已开展了蔬菜、水产品、牛奶、水果等药物残留和生猪“瘦肉精”监测等工作,但是对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新的工作要求,检测的频率偏低,覆盖面也不广。目前我市县级农业部门工作经费普遍严重不足,并且大多没有纳入预算,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推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是这项工作不仅没有停止,而且要求越来越高。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现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一是积极推动江都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重心下移,重点增强县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的监管意识和监管责任;二是不断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制度,从产地环境、生产档案、包装标识、市场准入、例行监测、信息发布等各项制度入手,狠抓落实,真正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监管;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有可操作性”的工作原则,大力实施农产品“身份证”制度,推进“四个率先标识”,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四是不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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