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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2 18: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方案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决策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管理工作方案


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水平,根据《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鞍民发﹝20154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611日起,在全市内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具有海城市户籍的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本人无经济收入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具有海城市户籍的重度一级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三、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海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书》、《海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海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书》、《海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低保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受理。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居(村)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送市残联审核。对实地核实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3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市残联对镇(区)上报的《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将有关材料送市民政局审批。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镇(区),并委托镇(区)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四)审批。市民政局经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办理补贴发放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市残联,并说明原因。

四、资金来源、管理、发放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简称“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财政部门要对补贴资金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两项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季度直接发放给残疾人。发放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明确审批人、经手人、发放时间等。两项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新申请享受补贴待遇的,自下一季度起计算并开始发放。

(四)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人数、资金发放情况和下一年度拟发放人数及所需资金情况等,分别上报鞍山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市民政局、残联每年依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并由民政局归口向财政局申报下一年度的项目资金预算。

五、停发、追缴

(一)已经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季度停发补贴金。

1、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享受两项补贴残疾标准的;

2、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发并依法追回违法领取的补贴金,情节严重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金的;

2、在领取补贴金期间残疾病情好转或残疾等级调整后,未如实申报、变更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民政局、残联及各镇(区)要高度重视两项补贴工作,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加强政策宣传,把党和政府的惠民举措传递到广大残疾人心里。

(二)加强工作协作。市、镇两级民政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两项补贴”的落实;财政局要及时安排所需补贴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残联要加强残疾人残情鉴定和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管理,维护残疾人保障政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动态管理。市民政局和残联要建立“两项补贴”管理信息数据库,加强对补贴审核、审批、发放等工作的动态管理;要及时录入和更新管理信息数据,并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发放或停发手续;要建立健全补贴对象管理档案,加强档案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对虚报冒领等骗取补贴金的行为,一经发现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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