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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办法】安居古城商业项目入驻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完整版】

时间:2023-05-23 15:05:06 来源:网友投稿

安居古城商业项目入驻审批管理办法为提高安居古城景区商业项目入驻质量与效益,加强项目入驻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的监管,打造古城旅游品牌,提升古城文化旅游商贸品质,结合古城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实行项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办法】安居古城商业项目入驻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旅游办法】安居古城商业项目入驻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完整版】



安居古城商业项目入驻

审批管理办法


为提高安居古城景区商业项目入驻质量与效益,加强项目入驻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的监管,打造古城旅游品牌,提升古城文化旅游商贸品质,结合古城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项目会审制

成立安居古城商业项目会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高国民

常务副组长:罗辅强

副组长:何世波、胡滨、陈斌、刘纯宇、彭韩                            

 员:李先云、周文治、叶明全、张春姑、柏  海、周景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政府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辅强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项目会审程序按照“集中审核”的方式运作,项目会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初步审核、收集汇总、提交筹备、会议召集等工作。会议重点对项目准入、装修规范、消防安全、建设期限等事项进行集中会审,形成项目入驻意见,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实施。

二、联审部门职责分工

(一)经发办:负责入驻项目业态、店招店牌、装修风格等的审核把关;负责入驻项目食品流通业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报批;负责景区内商贸工作的发展培育统计工作;负责微型企业孵化园、美食街等的申报创建工作;负责入驻项目食品安全卫生、环保等的督促检查规范,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市场营销处:负责古城内项目包装、招商引资、市场营销、市场拓展等工作;对招商入驻项目的业态、装修等进行初审把关;负责招商入驻项目优惠政策等的咨询解释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负责入驻项目经营场地外(含室外装修风貌改造;门、窗、梯、路的改造改变;水、电、气、通信的安装改造)方案的审核,审批;负责非商业经营户、一般居民户房屋立面改造和屋顶改造方案的审核,审批。

(四)景区管理处:负责景区内经营业主,经营场地室外灯箱、广告、空调等的审核审批,确保与古城建筑风貌协调稳合;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装修工地等的规范管理,确保先办证再施工;坚决杜绝制止违章、违法、无证建设装修,确保古城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工商所:负责景区内经营项目工商营业执照的受理、审核、办理;负责景区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的查处;负责景区市场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景区市场中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负责景区内微型企业的把关、申报、审核及相关手续办理;负责督促引导古城经营业主亮证经营、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

(六)安办:负责入驻项目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手续办理、消防设施检查以及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入驻商家,必须服从景区管委会的统一管理,在经营范围、装修风格等方面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否则,不享受微企补助等扶持政策。

(二)入驻商家可享受行政审批项目一站式服务,工商注册、卫生许可、房屋装修审批等手续可由管委会协助办理。

(三)入驻商家如果验收不合格,不予享受奖励扶持政策,且相关责任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并禁止商户经营。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经营户,除坚决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外,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经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项按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事宜由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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