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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意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意见

时间:2023-05-24 11:20: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

方式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1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积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着力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突出抓好调结构、强产业、可持续和提素质等关键环节,进而带动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到2020 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各项优惠政策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支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创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积极开展规范农民专业社活动,2016年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积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农业生产性服务”等新型经营模式。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6年完成100万亩,2017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引导农民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2016年全市增加土地流转面积3万亩以上。到2020年初步建成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积极发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探索以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和混合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对试点村集体领办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同等条件下相关支农政策和资金项目给予优先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

(五)组织开展抵押贷款试点。积极争取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不断扩大抵质押物范围。着力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加快构建林业产权交易体系,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努力完善林业担保机构和森林资产收储系统,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常规化、规模化发展。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大型农机具的融资租赁工作,同时推动商业银行拓宽抵押物范围,扩大涉农贷款投放。牵头单位:市农委、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六)合理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2016年按照省农委要求,通过调整种植结构,计划减少玉米种植面积3.54万亩,新建设施农业及新增大豆、小杂粮等面积,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的现代农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七)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2016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计划每年创建设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6个。制定适合营口地区应用的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辽南特色设施“桥棚”的建设标准。在设施蔬菜生产上大力推广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技术,加快老旧温室升级改造;在设施果树生产上大力推广节能日光温室和“桥棚”的应用。整合种植业、科教、农业中心、农广校、农科所等部门的资金和人员资源,协同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八)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营口水稻、水果、海蜇、绒山羊、食用菌、中草药、林下参、柞蚕茧、营口对虾、野生淡水泥鳅鱼等特色产业为重点,着力扶持一批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出口基地。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九)实施水果振兴计划。实施水果标准化示范园项目创建活动,计划全市每年新建6个规格100亩以上的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园的带动效应,促进果业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促进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和产业升级。积极争取省高效精品果园建设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加快促进我市老残果园改造进度,完成2016年改造老残果园2万亩的计划。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推进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抓住渔业油价补助调整机遇,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引导渔民减船转产和更新建造标准化船型渔船。推进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将北斗、CDMAAISRFID和渔港监控视频等信息系统进一步融合,发挥其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救助等方面的作用。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加快休闲农业示范区建设。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推进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全面升级和发展,从20162020年全市培育休闲农业示范园区20家,每年创建4家。以旅游节庆活动作为展示形象,继续举办望儿山母亲节、中国营口国际海滨温泉旅游节、辽宁冰雪温泉旅游节、营口旅游产品博览会、乡村旅游节、乡村旅游采摘节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妇联、市文体新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二)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不断升级养殖技术,积极推广鱼、虾、贝类、海蜇套养养殖模式和稻田养蟹立体生产方式,提高养殖空间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十三)积极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优先发展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登记工作力度,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特色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加快市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每个县(市)区要重点培育1个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大培育和扶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区工作力度,逐步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优惠政策向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倾斜。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五)加快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营口果蔬水产贸易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方面,推进盖州高屯、大石桥博洛铺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大石桥市辽东湾(高坎)水产城建设。支持掌合天下、山里娃娃等农业电商平台发展,利用“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使农产品流通方式提档升级,解决农产品难卖问题,发展农产品超市,打造农产品直销平台,销售名、优、特及鲜活农产品,实现农产品精包装分拣销售,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需求。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积极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建设,支持创建农产品出口示范企业,继续执行农产品出口奖励扶持政策。促进企业出口市场多元化、产品品牌化、营销网络化。积极搭建境外农业合作平台,加强与国外政府、商会、农业发展部门的合作,通过签订经贸合作协议、组织开展展示推介活动等方式拓宽企业出口渠道。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营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鲅鱼圈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十七)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严格按照《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建设原则及分县(市)区建设任务,整合资金,以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八)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建立营口市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机械化深松作业全面改善我市的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增效。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九)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十三五”期间,大中型灌区继续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灌区整体效率与效益,小型灌区与井灌区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发展管灌、滴灌等工程面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地区经济。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通过采取技术物资补贴等有效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措施,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引导农民由传统施肥模式向经济施肥、科学施肥、环保施肥模式转变,实现我地区化肥利用率年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2020年,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一)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大力推广机械化直接还田和喂饲牲畜。探讨秸秆利用新技术,推广应用节能炊事采暖炉,2016年以后每年新增不低于1000台。推广秸秆青贮、微贮、黄贮、氨化技术,结合长杆短喂技术、配合饲料生产技术、饲养管理技术,使秸秆利用率达到50%以上。2016年确定7家粪污治理规模养殖场,实施省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累计粪污达标场达到23个,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堆粪场、污水池,实现畜禽粪污的妥善贮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治理意愿的专业养殖乡(村)集中进行粪污治理和资源利用化改造。力争到2020年养殖业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心前移,强化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备人员和必要的装备;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第一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推行行业诚信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逐步建立农产品上市身份证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农业综合执法条件,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三)加强现代生态渔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大力发展生态渔业、设施渔业、精品渔业,稳定精品养殖规模。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指导出口企业,推进现代水产产业园健康发展,2016年力争出口水产品产量和出口创汇额同比增长3.4%。改造淡水池塘2000亩,促进养殖生产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大石桥淡水养殖生产基地、大石桥淡水活鱼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四)推进畜禽养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努力保证畜产品均衡供给,降低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继续完善和提升蛋鸡、绒山羊产业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达到示范区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转化能力

(二十五)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启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农技推广服务试点工作。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团队+本地农技人员团队+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模式,着力开展农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技术支撑。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科技进村入户,让农民掌握更多的农业科技知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六)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积极实施农业机械购机补贴政策,引导我市广大农民购买先进的农机装备,大力发展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技术,有效提水稻、高玉米产量,从而实现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七)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 现代农业。推进12316金农热线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引入专家智慧支持,整合农业领域专家资源,组建由农业系统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的12316农业综合服务热线专家团队。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点—“益农信息社”。2016年在确保建成100家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全覆盖。让农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提供“致富通”移动互联网三农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多元化、市场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八)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以上。加快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条件能力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促进学历、技能和创业培养相互衔接。鼓励进城农民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九)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建立动植物品种数据库。加快新品种选育、示范和推广,着力打造我市种业自有知名品牌。规划建设一批区域级育种制种基地。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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