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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高邑县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5-25 12:55: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让“阅兵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高邑县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高邑县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2015年秋季农作物秸秆

禁烧工作


按照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让“阅兵蓝”成为我县大气环境新常态,确保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高标准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孙瑞彬书记“做深做细做实、真刀真枪实干,坚决兑现省会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的承诺,让老百姓享受更多蓝天白云”的指示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疏促堵、科学禁烧,积极控制、齐抓共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领导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施铁腕、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全面提高,着力推进“两个环境”建设。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把秸秆禁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抓好所承担任务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切实加强工作调度,狠抓秸秆禁烧考核,确保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自925日起至111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时间为925日至9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秸秆禁烧宣传方案、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好秸秆禁烧宣传“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开展一次有影响的宣传活动,张贴一批宣传条幅、标语,印制一份禁烧通告、宣传手册,发动一批“夕阳红”秸秆禁烧看护队,组建一支秸秆禁烧宣传、巡逻小分队,全面细致做好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时间为930日至1030日。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秸秆禁烧办公室,环保所指定专人负责。秸秆禁烧巡查人员要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情况,并在今鄗新闻设立“曝光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作物秸秆焚烧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时间为111日至 1110日。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分片对各乡(镇)、办事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乡(镇)、办事处的主要条件。验收将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走访群众、观看录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现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除开展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生产颗粒饲料外,还可以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压块等,将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燃煤。特别是玉米皮的综合利用问题,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可以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乡(镇)、办事处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零散秸秆(玉米皮)收集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玉米皮)储存、加工基地,以解决制约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瓶颈”。对秸秆(玉米皮)综合利用工作做的比较好的乡(镇)、办事处,县政府优先给予资金扶持。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农工委、农牧局免费提供信息咨询。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办事处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农作物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要求,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乡村、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做到将政府禁烧通告贴到每个村,禁烧条幅张挂到每条路,责任书签到每个户,明白纸发到每个重点人,在全县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每个村不少于5条横幅,小村标语不少于100条,大村标语不少于200条)。宣传工作要做到:报纸(文刊)有图文、电视有影像、农村广播有录音、下乡宣传有录像。

(三)加大查处力度。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禁、有烧必报、渎职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破坏大气环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委、县政府将采取严格的问责措施,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监察部门要严格监察,谁的责任谁落实,对渎职失职人员依法实施问责。公安部门要对发生恶意焚烧秸秆现象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县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观察哨,24小时监控。节假日不间断,白天巡回督查,夜间设点督查。发现着火点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确保我县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宋英华任组长,县环保局局长王琨瑞、县政府人防办副主任刘定业、县环保局副局长王世一任副组长,县委农工委、县农牧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等20个部门为成员的高邑县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副主任刘定业兼任,副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王世一兼任,具体负责全县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协调联动、信息上报等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管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要亲自牵头,在乡(镇)、办事处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抽调精兵强将,迅速展开工作,人员要集中办公,分片督导,要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办事处政府要在本辖区内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明确禁烧责任和禁烧目标,要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禁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环保局、农工委、农牧局要会同监察、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门,强化“一盘棋”的思想,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环保部门要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组织实施好秸秆禁烧的现场检查和执法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监察部门要对秸秆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公安部门针对故意焚烧行为,要抓典型、要严惩、要曝光,确实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城管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负责抓好城区垃圾、树叶的清运工作,要教育园林、环卫工人严禁露天焚烧,并重点做好垃圾池禁烧工作。交通部门要做好国省干道及县城周边道路两侧的管理,严禁焚烧路边、路肩杂草和垃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严防死守、实现禁烧工作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三)推行网格化管理。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间继续推行“县督导、乡负责、村落实、户联防”和“县直部门包村,乡(镇)干部包组包片,村干部包户、包机、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做到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坚决做到白天不见烟,晚间不见火,确保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各乡(镇)、办事处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各行政村要组成58人的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高速公路、高速铁路、107国道、393省道两侧每两公里要安排12人全天候巡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是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神,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防止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县秸秆禁烧办公室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出现点火、冒烟、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执政,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继续坚持各行政村与所属乡镇、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出现问题一并追究责任,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或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今年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重点考核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特别是各村、各组的巡查力量是否到位,禁烧经费是否落实,此项考核占目标分值的20%;二是各乡(镇)、办事处的信息工作上报情况,重点考核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信息报送量是否达到要求,此项考核占目标分值的10%;三是各乡(镇)、办事处宣传发动情况,主要查看影像资料、图片、文件等,此项考核占目标分值的10%;四是禁烧工作效果,重点查看在禁烧工作中是否有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情况发生,是否留下黑斑,此项考核占目标分值的40%;五是各乡(镇)、办事处对秸秆的综合利用率,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利用效果是否显著,此项考核占目标分值20%。

(四)做好信息反馈。县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及时围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出现的工作亮点进行宣传,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在全县推广。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自2015925日开始,各乡(镇)、办事处秸秆禁烧办公室、县秸秆禁烧督导组每天下午400前,将当天的禁烧工作情况向县禁烧办公室报告。县禁烧办公室每天对全县禁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县秸秆禁烧办公室电话:8403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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