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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方案】黑龙江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5 17:00:06 来源:网友投稿

黑龙江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2015年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第5个年头,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妇联方案】黑龙江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妇联方案】黑龙江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



黑龙江省2011—2015年妇女儿童

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方案


2015年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的第5个年头,也是实施《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做好迎接“两纲”中期评估和“两个规划”终期评估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开展对“两纲”目标进展情况和“两个规划”终期达标情况的评估,全面总结本轮“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情况,准确把握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态势,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制定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通过开展“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两纲”和“两个规划”目标任务、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评估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对“两纲”和“两个规划”所有领域进行全面评估,又重点考察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评估“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进程中策略措施的可行性和实际效果。

(二)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既对定量指标进行评估考核,又对定性指标进行考察分析,通过定量与定性综合研判,客观评估“两纲”和“两个规划”的实施成果。

(三)横向评估与纵向比较相结合。既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通过横向评估看是否达标,又对指标的发展走势进行分析评价,通过纵向比较看发展程度。

(四)检查评估与指导促进相结合。既注重对“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结果的全面评估,又注重对“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的督导促进,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评估内容

(一)完善政策法规情况。制定出台或修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纳入规划情况。“两纲”和“两个规划”内容是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

(三)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分工中是否明确妇女儿童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听取实施“两纲”和“两个规划”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有关问题情况;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情况;将“两纲”和“两个规划”内容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将“两纲”和“两个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两纲”和“两个规划”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情况;将实施“两纲”和“两个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督查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是否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是否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及其运转情况,是否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是否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

(四)工作措施及目标进展情况。“两纲”和“两个规划”各项指标(包括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对策。

(五)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妇儿工委会议制度、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监测评估机制、多部门合作机制等运行情况。

(六)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职责落实和建设情况。妇儿工委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落实情况;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情况;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实际到位情况;办公室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情况;推动本级和下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和编制人员到位情况。

四、评估方法及时间

采取自下而上、自我评估与评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全省开展“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

(一)自我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照各自承担的“两纲”和“两个规划”目标责任,分别开展自我评估,并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自我评估报告。市(地)、县(市、区)妇儿工委在对本地“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时,既要体现本级“两个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又要体现“两纲”、省级及上一级“两个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提交自我评估报告。时间安排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地)、县(市、区)自我评估和评估督导工作,各市(地)于8月30日前将本级评估报告及《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纲要)监测评估指标(2011—2014年)一览表》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监测评估指标(2011—2014年)一览表》(见附件1和附件2)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9月底前,完成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自我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自我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评估督导。在各地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上级妇儿工委组织对下一级妇儿工委实施“两纲”和“两个规划”情况评估督导。省政府妇儿工委将组建由妇儿工委委员任组长、部门骨干及专家组成的省级“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督导组,赴13个市(地)和2个省直接管理县(市)进行评估督导,每个市(地)随机抽取1县1区接受省级评估检查。一是听取被评估市(地)、县(市、区)“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全面汇报。二是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三是评估分析附件1和附件2达标情况。四是查阅实施“两纲”和“两个规划”工作档案材料,包括政策法规、目标责任分解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指标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五是现场考察。六是评估督导小组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意见和建议。时间安排:2015年9月上旬至10月上旬,省级评估督导组分赴各市(地)、省直接管理县(市)评估督导。10月底前,完成全省评估督导情况汇总和省级自我评估。

(三)迎接国家评估检查。省级评估督导和自我评估结束后,针对评估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改进,拾遗补缺,补长短板。同时,做好省级评估报告、5年监测统计数据综合、基础档案、妇女儿童事业5年成果回顾等一系列迎检准备工作。时间安排:今年年底前,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起草完成“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报告,提交省政府妇儿工委审议,并报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2016年3月底前,全省各级妇儿工委做好迎接“两纲”中期评估检查相关准备工作。

五、组织领导

省政府妇儿工委成立黑龙江省“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孙永波 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

副组长:

王大为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秦恩亭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刘睦终 省妇联主席、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

成 员:

牧 童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双妹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赵春波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国民 省民政厅副巡视员

潘志学 省司法厅副厅长

关宸忠 省财政厅副厅长

冯启慧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

杨柳松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葛 新 省统计局副局长

高秀芬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专职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评估督导组,负责全省“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督导工作。评估督导组分设6个小组,抽调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生计生委、统计局、妇联等单位妇儿工委委员担任组长;抽调重点扛标单位工作骨干和相关领域专家担任成员,分赴各市(地)、省直接管理县(市)开展评估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督导日常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及经费保障。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层层落实,切实保证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评估质量。各地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接上级评估督导相关准备工作,客观反映“两纲”和“两个规划”目标进展情况,确保数据客观准确,既反映工作成效,又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三)按时完成自查。各级妇儿工委要依据评估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并按照评估报告要点(见附件3和附件4)撰写评估报告,如期报上一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报告要重点突出、语言简洁、逻辑清晰。

(四)发挥评估作用。各级妇儿工委要以“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为契机,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如期达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预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趋势,为制定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五)宣传评估结果。各级妇儿工委要结合“两个规划”(“两纲)终期评估开展宣传,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两纲”和“两个规划”实施工作和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努力营造支持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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