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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方案】县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5 1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2010〕第12号)和《邯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邯依法行政办〔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县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县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



2016年度依法行政

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2010〕第12)和《邯郸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邯依法行政办〔2016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重点,坚持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规范,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更加自觉地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富强大名、活力大名、美丽大名、和谐大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考核对象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象为20个乡(镇)人民政府及43个行政执法部门。

三、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是《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中所列内容

四、考核时间

201612月下旬至20171月中旬。

五、考核实施

(一)考核组织。县政府统一领导对20个乡(镇)人民政府及4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按照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同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

(二)自查自评。20161220日前,被考核单位按照考核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评,于20161221日前向县政府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自查评分表。

(三)考核验收。20161221-31日,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抽查卷宗、现场考察、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员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等次2017120日前,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作出评价,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结合日常考核掌握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作出综合评价,报县政府审定后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予公布。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县政府遴选若干个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遴选若干个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授予“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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