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农业方案】防城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6 10: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防城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防城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农〔201627)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基本思路

2016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以财农〔201531号文件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改革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体系为手段,创新粮食生产经营机制和财政支农机制,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粮食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

(二)基本原则

1.保证存量,调整增量。按照“存量调结构,增量促改革”的原则,坚持粮食生产补贴力度不减,优化补贴支出结构;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用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支持粮食规模生产,提高政策实施效果。

2.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资金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统一发放要求区域内统一发放标准,减少工作环节,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3.保补挂钩,注重绩效。将农业“三项补贴”中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明确撂荒地、改变用途等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了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

4.自治区统筹,市县主导。自治区制定原则性意见,主要负责“三项补贴”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设计、工作考核、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防城区人民政府是改革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依据本区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简化操作程序,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抓好政策落实。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全区粮食生产实现四个明显改观:

——粮食生产局面明显改观,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播种面积及粮食产量基本保持稳定;

——粮食补贴政策针对性、有效性明显提高,真正实现谁种粮,谁拿补贴,规模种粮农户收入明显提高;

——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明显改善。由自治区建立健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金融支持体系,建立以建立健全自治区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核心,覆盖全区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为农业尤其是粮食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贷担保支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改革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二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数据为基础,将原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的20%,加上农业“三项补贴”的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

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施普惠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2.补贴依据:补贴资金原则上与农户承包耕地面积挂钩。防城区政府确定以计税耕地积为基础。

3.补贴标准:自治区2016年测算下达资金2596万元,上年余额55076.45元,防城区计税面积 142912.33 亩,每亩补贴资金182.03 元。同一年度在本区内行统一的分配依据和统一的补贴标准。

4.资金分配。以户为单位按农户的实际计税面积以每亩 182.03元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在实际发放中因耕地面积等因素变化出现补贴资金不足的,由防城区政府统筹解决;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5.补贴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杆,通过秸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埔和抗旱能力。

三、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由区政府召开动员及培训会议。明确以计税面积为测算总面积。由财政部门导出原计税面积表格发放到各乡镇。615日前完成。

(二)核实计税面积。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为单位组织人员到村到户核实农户现有计税面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共同做好核实后计税面积的录入工作,汇总上报财政局和农业局。620日完成。

(三)公示。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资金总量及现有计税总面积由财政局算出每亩补贴资金,后算出农户每户补贴资金,并负责从系统导出农户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公示格式,由乡镇政府(街道办)组织公示及拍像存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27日完成。

(四)资金发放。公示结束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分配方案,并通过一卡通存折把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630日完成。

四、建立农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明细档案

按照区财政局、农业局统一制定格式造册登记,经审核合格后在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财政局也要备份保存电子档案。在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现调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唐    防城区副区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劳庆军  区财政局局长

梁庆洪  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区政府办副主任

 员:胡祖玉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慧英  区农业局副局长

   茅岭镇镇长

   那良镇镇长提名人选

龙时毅  大菉镇镇长提名人选

林国栋  扶隆镇镇长提名人选

沈丕茂  峒中镇镇长提名人选

唐天华  那梭镇镇长提名人选

苏加坤  华石镇镇长提名人选

林鼎明  江山镇镇长提名人选

黄发纯  滩营乡乡长提名人选

江湖滨  十万山瑶族乡乡长提名人选

银邦岚  珠河街道办主任

邓红华  水营街道办主任

阮朝科  文昌街道办主任

   区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沈英易  区农业局生产股股长

邱月丽  区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

区人民政府对本区域内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要落实预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同时负责任信息数据录入、组织发放等工作。

农业部门要重点做好基础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数据。。

乡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设立监督电话,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考核指标。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列入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逐级考核内容之一。

(三)加强政策宣传

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宣传解释到位,赢得理解和支持,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农业部门要联合开展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监督工作,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一旦发现,按照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推荐访问:农业 实施方案 补贴 【农业方案】防城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