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质监方案】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

时间:2023-05-26 10:5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4号)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名录库,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



关于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4号)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名录库,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确定市场主体名录库范围、格式及内容

本次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范围包括:20164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所有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先照后证”改革后,已经领取营业执照、应当取得但尚未取得本部门许可的市场主体也应包含在内。已经被市监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已经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不列入名录库。

201641日以后领取营业执照、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市场主体,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认领,并及时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

市场主体名录库采用EXCEL文件格式,主要事项包括两部分,一是登记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指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登记机关;二是许可信息,包括: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文件编号、许可范围、许可文件起始日期、许可文件截止日期、许可机关(具体样式见附件1)。所列企业序号按照成立日期先后排序。

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许可事项分类,如一个部门同时负责5项行政许可事项,则相应建立5个市场主体名录库。如同一户市场主体涉及多个许可事项,则每个许可事项名录库中均应包含该主体。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授权。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一个牵头科室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建库事宜(如本部门涉及多个许可事项,可根据许可事项数量报送多个科室和联络员)。今后,上述人员将作为本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负责人、牵头科室和联络员。请各部门于2016518日前将上述信息报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样式见附件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为各部门逐一建立授权用户,用于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部门务必指定专人,保存好该授权用户信息,取得初始信息后应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同时承担因该用户信息泄露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交换的用户名创建规则:一是一个单位创建一个用户,二是以“GOV_”开头,单位名称拼音的第一字母。

(二)查询。各部门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市工商局分配的授权用户,进入“相关部门信息交换”模块,点击“部门信息查询”,输入本部门许可和管理的业务范围关键词、行政区划等条件,查询并导出应当列入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的主体信息。该项工作应于518日前完成。

(三)核对。各部门结合本部门掌握的许可信息,对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市场主体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其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登记机关等信息以市监部门信息为准;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文件编号、许可范围、许可文件起始日期、许可文件截止日期、许可机关等信息以许可部门信息为准。如本部门已经发放许可的某企业不在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信息中,也应列入名录库,并在备注中注明“查无此户”,由市监部门进行进一步核实;如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出的某企业不在本部门已经发放许可之列,亦应列入名录库,并在备注中注明“尚未发放许可”。

(四)审核。各部门应在526日前将核对后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发送至市监部门,由市监部门对信息进行逐一审核,重点核实企业信息是否与市监部门登记信息一致、是否存在已经退出市场的企业。市监部门应在63日前将审核后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反馈给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是开展随机抽查的基本前提,也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市政府成立扶余市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及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具体事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亲自牵头,协调各相关单位、科室开展工作,并指定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查询、核对和报送,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名录库建设工作。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名录库建设工作,于63日前将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市政府督查室将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二)明确管辖范围。各中、省直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属地监管实际,指导相关部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切实厘清省、市、县各级部门的抽查管辖范围,确保所有本部门管辖企业均纳入抽查范围,各层级之间不得存在交叉和遗漏。由各建库单位对本单位市场主体名录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全面性负责。

(三)依法组织抽查。各部门要抓紧组织查询和核对工作,务必于526日前将核对后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发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市场主体名录库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不得随意抽查名录库以外市场主体,不得随意剔除名录库中市场主体。

(四)做好及时更新。由于市场主体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各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原则上每半年全面更新一次,更新步骤和程序参照建立名录库的相关要求。确有特殊需要的,各部门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更新后须及时提请市监监督部门审核,确保市场主体名录库真实、全面、合法。同时,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认领新增的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经营的企业信息,并立即跟进,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遇有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应及时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晋瑞 5860315 13756796016

QQ群号:287582746

微信号:fysgsj

推荐访问:扶余 关于印发 民政 【质监方案】扶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