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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讲话】县发改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上讲话

时间:2023-05-27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发改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召开发改局党委系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我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讲话】县发改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发改讲话】县发改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上讲话


发改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发改局党委系统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我局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下面,我代表局党委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前提是要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

一要深入学习、吃透政策。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必须做到“心中有政策,手中有武器”。要突出抓好两个层面的学习。首先,要认真抓好各级党组织的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县委要求,准确把握主要政策、基本程序和相关要求。在思想认识上,达到“三明确”:明确指导思想,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有关要求贯穿整个工作始终;明确工作主线,切实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贯穿整个工作始终;明确处置目的,切实以治病救人、强化帮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贯穿整个工作始终。其次,要抓好广大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的学习,让广大党员知晓组织意图,明确规矩要求,了解处置工作流程和相关事项,以端正的态度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

二要坚持标准,稳妥慎重。积极稳妥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中央和省市县委反复强调的一贯要求。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切实克服思想顾虑和“怕”字当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来综合衡量评价党员,全面深入地查找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明确的衡量标准为准绳、以完备的处置程序为保障,扎实有效地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另一方面,要稳妥慎重。在整个处置工作中要防止简单粗糙、仓促行事。研究确定不合格党员对象,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实事求是,做到不蓄意整人、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处置过程要严格执行《实施方案》明确的3个阶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整个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突出帮教,治病救人。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过程是重温党章要求、强化规矩约束的过程。因此,处置只是手段,目的是通过处置不合格党员,打造信念坚定、有生机活力的党员队伍。我们一定要把教育帮扶贯穿处置工作始终,通过结对帮扶、思想教育,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通过组织处置,让党员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达到处置少数、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深入细致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深入开展排查摸底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局党委下属各支部要全面掌握党员队伍现状,做到工作细、底数清、情况明。

一要排查问题党员。排查摸底的主要任务是排查问题线索、初步锁定处置对象。在具体操作中,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做到“七清理”。通过这些工作,全面掌握党员队伍底数,发现存在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为后续处置工作开展提供确凿的事实基础。

二要查找“失联”党员。各单位要把查找“失联”党员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确保让每一名“失联”党员尽早回归组织,这是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要将查找联系“失联”党员的过程作为政策宣传的过程,积极宣传党章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以关心和爱护党员为出发点,通过多种途径让党员明白组织意图,传递组织对党员的关爱。

三要开展党员确认工作。党员确认是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各支部要对查找联系到的“失联”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党员本人负责的原则,区别“失联”原因、个人态度、意愿等情况,按照予以确认、暂不予确认、不予确认、暂缓确认等区别处置。对于本人能够讲明“失联”原因,对问题认识态度端正,有继续留在党内意愿,且经组织核实无不良反映的,补齐应交党费后予以确认,纳入正常管理。

三、严格执行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程序是规定,也是纪律。各支部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这也是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保证。《实施方案》明确了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六个程序,这些程序是一个有机整体,互相衔接、密不可分。各单位要强化程序意识,该走的程序一道都不能马虎,该落实的规定一条都不能落空,切实让程序规定发挥好“防火墙”作用。

一要严把“调查核实关”,在问题查找上要“准”。《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指导标准,这些是县委统一制定的,各单位要严格遵循规定的标准,认真进行调查,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与本人耐心细致地谈话,实事求是地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在预审环节,局党委将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对党支部提出的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等将认真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派专人进行实地核查,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

二要严把“组织研究关”,在责任落实上要“严”。从整个处置程序看,党支部要通过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在研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讨论形成决议、与处置对象沟通联系等方面充分履行好职责;党委将在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预审相关材料、指导支部大会、研究审批等方面,发挥好指导把关作用;党委将对拟劝退、除名的党员,认真审核前期调查核实过程和相关材料,特别要严格审查党支部作用发挥是否到位,处置依据、处置理由是否确凿充分等方面严格把关,严肃审慎地作出审批决定。

三要严把“权利保障关”,在组织处置上要“公”。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将处置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流程和进展情况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开,将处置工作置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以公开透明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要保障党员的申辩权,在处置过程中,随时了解掌握本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避免作出片面决定;在组织谈话和调查核实过程中,听取本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的解释和说明;在支部讨论表决大会上,要注意听取本人的申辩和其他党员的辩护。要保障党员的复议权,被处置党员如果对处置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向党组织提出申诉,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并向本人作出回复。对受处置党员,基层党组织决不能“一推了之”,尤其对劝退、除名的,不能视为“对立面”,要认真做好帮扶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做守法好公民,切实让“受处置者服气、党员认可、群众满意、组织放心”。

同志们,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政策性强,工作艰巨,影响深远。我们要以“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以敢于担当的精神,以严细认真的态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提高发改局党委党建工作总体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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