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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方案】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时间:2023-05-27 11: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红盾护农”行动方案(略)一、指导思想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为契机,切实厘清职责边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监方案】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护农”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市监方案】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红盾护农”行动方案


(略)

一、指导思想

2017年红盾护农行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为契机,切实厘清职责边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切实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围绕农资市场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提升监管现代化能力;围绕信息公示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为粮食稳产增产、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村民生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各股室、所要紧密结合辖区农时特点和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梳理农资市场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研究制定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把握重点、谋划措施、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一)依托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农资市场主体登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部署和要求,优化登记方式,探索放宽对经营范围的登记限制,转变对注册资本的传统观念,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要积极配合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二)依托信息公示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机制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认真落实企业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用约束。要灵活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日常规范管理。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改市场巡查等监管方式为年报公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构建以随机抽查为核心的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集市等区域、场所和肥料、农膜、农机具等品种的重点检查,促进宽进与严管紧密结合。要研究完善农资市场经营者失信惩戒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信用约束的实施途径,促进农资市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加快实现。

(三)依托质量抽检加强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县局市场科要突出肥料、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抽检。要依据职能科学确定农资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做到制度健全、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抽检结果应及时公布。

(四)依托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要依法严厉查处农资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二要严厉查处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三要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品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违法行为,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等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农资广告行为,严禁利用广告对产品质量、功效和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五是严厉查处假借厂家直销、送货下乡、农技服务、科技宣讲等名义走村窜户,非法销售农资等违法行为。六是对查获的不合格农资要及时进行处理。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妥善处置查获的不合格农资商品,防止不合格农资再次流入市场。

三、工作要求

(一)正确处理激发农资市场活力和加强市场监管、放与管的关系。工商注册便利化在促进农资流通行业壮大的同时,客观上也为制假售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当前,经营行为不规范、制假售假屡禁不绝等坑农害农行为仍是制约农资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对改善农产品质量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重要意义,改变将市场准入和登记管理作为市场监管重要手段的观念,坚持放管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侧重规范经营行为转变,既要放活、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农资市场准入环境;又要管好、管住市场秩序,营造农民群众愿意购买、敢于购买的“放心”消费环境,为农业生产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正确处理牵头负责和协调配合的关系。《产品质量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公正严明执法,既要把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又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配合好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种子、农药等市场监管工作。在红盾护农行动中要强化统筹协调,从单打独斗向协同监管、综合执法和社会共治转变,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共同推进农资市场秩序加快好转。

(三)正确处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行业自律是政府市场监管的重要补充。农资流通协会等行业组织通过褒扬诚信、抵制失信、舆论宣传等方式,促进了农资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了优质农资商品市场占有率。在2017红盾护农行动中,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各行业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农资打假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对失信经营者加强规范、指导,对违法经营者加强警示、管理,切实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各地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诚实守信的经营者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鼓励,引导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履行质量承诺,鼓励更多的农资经营者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更好地推动农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正确处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关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解决对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打不痛”、“打不死”问题的重要手段。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努力维护市场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该没收的没收,该销毁的销毁,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罚款放行。

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局市场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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