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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关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18 17:5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调研】关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法院调研】关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关于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为此,根据年初确定的调研课题,我们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法院廉政建设的经验总结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的新时期,法院队伍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当这些腐败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时,法院的一切反腐败措施都将黯然失色。法院文化与腐败意识总是此消彼长的,如果没有法院廉政文化的支撑,让腐败文化占了上风,法院文化的先进性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石。通过这些年的工作实践,我们逐渐总结出法院文化建设的四点经验。

(一)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法院文化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必须加以遵循。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法院文化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法院文化只有通过多种载体和传播方式才能起到弘扬主旋律、提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境界、弘扬正气、促进廉政、鞭挞腐败的作用,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潜移默化地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如果载体单一、方式枯燥,将会很大程度影响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保证文化内容的先进性。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和传播方式,用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理念、先进的思想教育、熏陶广大法官及其他人员,使大家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充分发挥法官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教育作用,以演讲、歌咏、书画展等为载体,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干警们在接受先进文化熏陶的同时,自觉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风尚。

(四)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必须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法院制度文化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法院干警以统一的方式和标准,对其行为和心理进行调整,从而达到严格院规院纪、树立法院形象的目标。近年来,我市各级法院各自制定出台《法院八小时外工作纪律》、《法院司法礼仪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各级干警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范围。调查显示,2006-2010年这五年期间,我市两级法院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面呈现出如下特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形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丰富,廉政教育覆盖面越来越广,受教育人群越来越多,违法违纪干警人数越来越少的趋势。

二、廉政文化与法院廉政文化的区别

法院廉政文化既有廉政文化的共性,也有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个性,其核心价值观是为民、公正、清廉,其中“为民”是本质特征,“公正”是根本要求,“清廉”是内在要求。具体而论,法院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层次,即思想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其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处于较低层次,思想文化属于较高层次。法院廉政思想文化需要科学规范的制度和一定的物质设施来保证,同时法院物质设施和规章制度的建设要体现法院思想文化。

(一)法院思想文化。廉政文化首先是一种思想文化,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必须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使廉洁司法成为广大法官共同的信仰、追求和自觉实践。法院思想文化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官的道德文化,一方面指法官作为普通公民应具有“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道德品质,另一方面指法官应具有符合其职业特点的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等职业道德品质,自觉做到德化于本职、德化于自身、德化于社会;二是培育积极向上的司法文化,一方面要传承和发扬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秉公执法、清正廉明、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等优秀司法文化传统,另一方面也要借鉴和吸收权力制约、人人平等、权利至上等西方的优秀司法文化传统;三是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官本位、权大于法、司法人情化等消极司法文化和腐朽文化,大力弘扬和倡导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法院廉政文化。

(二)法院制度文化。廉政制度是法院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是法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和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而健康向上的法院廉政文化又促使法官更加自觉地遵守法院各项廉政制度。人民法院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方面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即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对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出现违规办案、不文明行为等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探索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等措施,构建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各界人士座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网上投诉窗口等方式,保障监督渠道的畅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法官的廉洁性。

(三)法院物质文化。法院物质文化是以有形的实物形态存在的文化,是法院在长期的审判与建设实践中逐步积累的、凝聚着法院思想文化的物质环境,直观反映法院建设成就和廉政文化的品位。具体到法院建筑的风格、审判法庭的布局、文化设施的建设、办公设备的现代化、司法装备和生活场所等都要展现廉政文化特色,凸显中外古今的廉政文化,展示“公正高效”、“清正廉洁”、“司法为民”等理念。通过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使法官在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感受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逐步养成良好的廉政文化习惯。

三、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途径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的长期任务,也是一项基础工程,必须抓住重点内容有序进行。党的四代领导人都强调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大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小到我们每个同志的思想、学习和工作,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核心是发挥我们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在探索教育新路、取得教育实效上下功夫。我们认为,当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要以法官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六项教育: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基本信念教育。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理论和实践,把理论武装同政治教育统一起来,切实增强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同资本主义民主法制的根本区别,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内在联系,加强纪律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专业知识教育。一纸文凭定终身的时代正在成为历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方兴未艾。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渠道,加大对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可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学习愿望和要求,帮助他们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切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教育。我们党在八十多年的伟大奋斗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革命风格、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要以深邃的历史眼光,深入持久地进行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中国共产党优良传统教育,牢固树立祖国的观念、人民的观念和党的观念。

5、国际国内形势和政策教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专门审判机关,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就必须关注国内国际重大问题,了解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经常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从而增强工作的大局观、全局观。

6、反腐倡廉教育。这是我们教育的主要工作层面,要组织法院广大干警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根本途径。要搞好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紧紧围绕 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

1、抓根本,以人为本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大力提高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古人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拓新途径,探索新办法,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大力弘扬法院廉政文化来感染、引领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一是注重对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修养的培养。通过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集中组织学习,与规定自学篇目要求领导干部自学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学习和宣传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历届中央领导人撰写理论文章,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二是注重对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道德素质的培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方案,并通过大会宣讲、座谈、举办知识竞赛等方式使反腐倡廉目的要求深入人心。三是注重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行为举止气质的培养。通过开办仪表气质知识讲座,邀请专家讲授司法礼仪、行为举止规范、以及如何培养等各方面的知识,帮助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培养仪表气质,提高执法艺术。四是积极探索宣传载体和传播方式,弘扬主旋律,力求解决思想深层次问题。通过教唱廉政歌曲,组织观看有关廉政建设的声像资料,赴外地先进法院取经、交流,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潜移默化的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解决思想深层次问题。五是提高教育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法官的警示教育力度。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法官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自觉性,通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督促广大法官筑牢思想防线。六是出台政策,鼓励法官业余创作。通过鼓励法官创作反腐倡廉文化作品,逐渐形成人人参与的文化氛围,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精神动力,推进法院精神文化建设。

2、抓关键,以领导者的倡导作用和表率作用发展法院廉政文化。任何一种文化都不是自发形成而发展的,需要领导者积极倡导和发挥表率作用倡导、推广而促成。领导者应以“五个带头” 的倡导和表率作用来发展法院廉政文化。一是带头树立宗旨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廉洁奉公,司法为民的理念。二是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群众路线,党的廉洁从政规定,以及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良好风气。三是带头执行融合在法院廉政文化中的一些管理制度、廉政准则、廉洁自律规定。四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领导、本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社会公众和媒体等法律的、民主的和舆论的全方位的监督,成为法官学习的楷模。五是重视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积极倡导和亲身实践带领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官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从而推动法院廉政文化不断丰富和发展。

3、抓机制,以严格的制度和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法院廉政文化。法院廉政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必须依靠制度去促进。制度建设是规范权力运行、防止腐败行为的根本性举措。要通过科学的建章立制,约束每位干警的言行,在严格管理中培养法院廉政文化精神,塑造法院良好的形象。具体地讲,就是抓以下机制的建立:一是要完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要把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有机整合起来搞好廉政文化建设。二要完善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特别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协调,实现各种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三要完善权责一致的廉政文化建设责任机制。坚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四是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通过量化廉政评价指标,开展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工作进行定性和和定量的评价,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五是完善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在对工作业绩突出者进行奖励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六是要建立规范的思想教育制度。将思想教育的内容、时间、方式等进行规范,从而避免随意性和任意性。同时,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让创建高品位的法院文化深入到每位法官心中。要对广大法官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给予关心,思想上给予理解,感情上给予温暖,心理上给予疏导,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心、温暖人心的作用,使法官从内心深处切实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对于改造思想、培养良好作风的作用,提高每位法官建设法院文化的积极性,使法院文化向着高品位、高质量的方面,不断深入持久地发展下去。

4、抓载体,以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丰富法院廉政文化。一个浓厚的文化环境对一种文化的形成十分重要。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历史性、阶级性、包含性等特点,这就决定了我们在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不仅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还要西方法院廉政文化的先进东西。同时,更要结合我国法院审判执行实际,狠抓廉政文化载体建设。一是充分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把反腐倡廉活动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通过法院内部网站、当地党政网站、报纸、简报、宣传橱窗、电视媒体等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活动。二是利用现代网络设备,积极探索网络廉政文化建设,鼓励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积极撰写网络廉政文章和文学艺术作品,交流反腐倡廉经验,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网上舆论环境。三是积极开展党的光荣传统教育。在缅怀先烈,追随先烈足迹的过程中,饮水思源,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让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文体活动中共同创建和感受健康纯洁的廉政文化。五是以开展演讲、书法、绘画、摄影活动为载体,使其在获得知识,得到艺术享受的过程不知不觉地受到廉政文化的教育,思想得到升华。六是以开展警示教育为载体,逐渐形成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七是以开展专题活动为载体,随时补充新的内容,不断丰富、充实法院廉政文化的内涵,使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四、当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后认为,我市各级法院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带有一定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基层人民法院由于审判任务繁重而对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致在工作中存在着走过场,跟形势的被动局面,从而不能积极发挥其应有作用,阻碍了基层人民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目标任务不明,组织机构和人员缺位。由于在目前的人民法院编制中,尚无开展廉政文化的专职机构人员,故大多数基层法院一般都只能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活动要求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着严重的见子打子现象。以致使基层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不明,随意性较大而不能促使其全面发展。

(三)廉政文化的渗透力不够。由于宣传教育的力度工作还不够,人们对廉政文化的理解并不全面。人们简单地把廉政文化与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等同看待,在具体的实践中又把廉政文化与宣传、教育、科普、文体等活动分割开来,没有把廉政文化渗透到各种具体的文化活动中,使人们对廉政文化抱着可有可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等心态,致使在廉政文化活动中存在民群的参与度和认可度不高的现象。

(四)廉政文化的针对性不强。在具体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廉政文化活动的开展往往流于一种形式,过分注重轰动效应,而忽视了廉政文化活动之根本目的是教育我们的领导干部。如一些廉政文艺汇演,规模搞得很大,氛围搞得很浓,但往往是普通干部和群众参加的多,真正的领导干部参与的少(即使参加也是走走过场),根本达不到领导干部受教育的目的和效果。

五、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它需要润物无声,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地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真正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潜心研究,加强领导,真抓实干,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和物质保障。

(一)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人人思廉”的良好习惯。廉政建设最关键不在于“惩”,而在“教”,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通过所有干警的努力,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建法院的廉政氛围,坚持廉政教育面向全院干警的方针,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廉政文化教育活动作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载体,改进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1、组织增强保持廉洁自律能力大讨论。要针对法官的职业特点,广泛组织开展增强保持廉洁自律能力的大讨论,各部门、各位干警深刻领会廉洁自律在审判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剖析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尚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2、坚持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活动。要重视先进典型对干警的巨大激励作用,号召全院干警向任长霞、蒋庆、宋鱼水、牛玉儒、陈燕萍等同志学习,同时,还注重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干警从他们身上发现闪光点,找出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正做到了“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同时,也要注重用反面的事例警示干警,组织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用一些领导干部、法官落马的教训来警示干警,构筑反腐倡廉“防火墙”。

3、开展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可以对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具有独特的教育效果。要针对干警的思想状况,适时确立活动主题,对干警进行集中教育。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提高全院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有着较大的促动,使干警的心理经历从“不能为”到“不愿为”的转变,人人思廉之美,人人思廉之乐,为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基础,为在审判活动中真正体现“司法为民”提供政治保证。

(二)重视日常监督与检查,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督廉”的良好机制。近年来,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反腐败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总体来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某些法院发生集体腐败窝案,有的法官不能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说情打招呼等现象在个别干警身上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虽然靠教育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教育的基础上还必须依靠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

1、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廉政责任状的签订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一个根本性制度。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警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责任状落实情况对领导干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嘉奖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使责任制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2、抓好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提升领导干部整体素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要通过领导的率先垂范,影响和感召全院干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做到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规范自己的职务行为。同时,坚持实行述廉制度。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干警在庭务会总结审判工作的同时,汇报自己执行廉政纪律方面的情况,中层以上干部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述廉,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真正达到廉洁自律的要求。

3、以信访接待处理为立足点,监督和规范审执行为。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改进法院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在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对群众来访热心、听取群众意见耐心、阅看群众来信细心、帮助群众处理问题诚心。通过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使涉法信访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如发现有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规范行为的,及时向承办人指出予以纠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三)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加强调查研究,搭建“制度保廉”的良好平台。党风廉政建设能否搞得好,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要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尽最大可能积极发挥现有制度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加强研究,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在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更为可靠的制度保障。

1、要发挥廉政文化的约束功能,在规范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整个审判质效管理的需求之中,形成一个互相联动、运转顺畅、良性循环的制度体系,努力探索管人、管事、管案子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强化制度约束。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建立“不敢为”的制约机制,真正使反腐倡廉变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把廉政文化的约束功能通过法官的廉洁、文明司法体现出来,落实到具体的审判质效管理中去。

2、要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功能,在规范司法行为上做文章。实践证明,裁判不公、执行混乱、涉法上访增多等现象的出现,大都与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密切相关。少数法官缺少平等待人、礼仪待人的内在素质,往往自恃高人一等,对当事人动辄摆出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缺少礼仪文化的熏陶。因此,认真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教育活动,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在全院上下形成良好的司法行为规范导向。

3、要发挥廉政文化的激励功能,在狠抓落实上花力气。要大力倡导奖优罚劣,差错究责。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当事者心疼。要研究探索廉政保证金等激励性制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个人经济利益的挂钩,巩固廉政成果。只有把履责与问责紧密结合,及时表扬好的,严肃处理差的,才能把廉政文化的激励功能落到实处。

(四)充分调动外部因素,构建有效监督网络,努力探索“外部促廉”的有效方式

实行司法公开是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治国方略对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加强外部监督是减少司法腐败和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方法。要坚持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在发挥内部制约有效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外部监督的有效机制,使对干警的监督更具有实效,能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

1、建立听庭评议制度,构建外部监督网络。要落实公开旁听制度、建立和完善当事人反馈监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制度、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案件审理制度、在审在执案件过问登记等制度,设立法官违法违纪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拓宽监督渠道,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这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避免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久拖不结以及法官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

2、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干警亲属的监督作用。要注重与干警家庭、干警亲属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在全院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倡导廉政文化进家庭。通过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以“营造幸福美满家庭,构筑家庭拒腐防线”为主题,开展警示教育与讨论活动,推出家庭反腐倡廉标语、口号、格言,发出《致全院干警家庭的公开信》,研究制定“廉洁家庭”行为公约,组织干警家庭开展新时期“廉洁家庭”具体标准大讨论和创建“廉洁家庭”承诺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并在全院树立“廉洁家庭”典型,使他们成为广大干警家庭学习的榜样,用先进的力量推进家庭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家庭成员的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增强家庭成员间相互影响、相互帮助、相互监督的作用。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必须在遵循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的同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反腐倡廉总体部署之中,着力构建廉政“大宣教”格局,形成整体合力;必须把握政治性,具有时代性,体现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唯有如此,才能使法院廉政文化真正焕发生机,呈现蓬勃生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文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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