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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24 17:30:04 来源:网友投稿

秸秆禁烧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完整)



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8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大气治理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明电〔2016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原则,进一步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秸秆禁烧监管水平,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无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秸秆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推广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

(二)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鼓励和支持设施农业规模大、秸秆产量高的乡镇大力推广和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三)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青贮玉米、优质苜蓿等种植业发展,推进粮改饲,大力推广秸秆青(黄)贮、氨化、膨化、发酵技术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

(四)支持秸秆燃料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鼓励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秸秆锅炉改造。

(五)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育苗基质,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六)支持秸秆发电及工业原料化利用。鼓励发展秸秆生物质发电项目和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包装材料、乙醇、淀粉、制炭、有机肥加工、工艺编织等产业。

(七)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动秸秆收储大户、秸秆经纪人与秸秆利用企业有效对接,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禁烧意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要定期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培训,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增加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

(二)狠抓宣传发动。县、乡、村三级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逐级落实禁烧责任。及时发放秸秆禁烧通告,重点禁烧行政村要采取流动宣传车、悬挂标语、广播等方式面向农村和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秸秆禁烧浓厚气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三)狠抓责任落实。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政策落实、困难帮扶、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职责。禁烧期间,乡镇、村、组责任人、监管人要实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实行人盯人、人盯地,严防死守、死看硬守,做到白昼不见烟、夜间不见火,完全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四)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力推广农机农艺配套技术,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切实推进秸秆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覆盖还田、墒沟埋草、免耕还田,鼓励农民将秸秆就地转化利用。不能就地利用的,要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落实看管人和责任人,并通过组织农民自运、干部帮运、志愿者搬运、补助代运、招标运输等方式,集中人力、物力尽快将秸秆搬运离田集中堆放。鼓励秸秆收购公司(经纪人)到集中堆放点打捆收购,开展肥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工业化利用,变废为宝。

(五)继续加大秸秆禁烧投入力度。各乡镇要提前做好禁烧队伍、物资、场所等方面准备工作,确保禁烧工作有备无患。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继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环保部门要加强全面巡查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火点,处罚所在乡镇5万元,上不封顶。

(七)严格考核问责及奖惩。对乡镇或单位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出现焚烧行为的给予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采取有奖举报机制,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员一定资金奖励。同时,禁烧工作将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乡、村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形成“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组织领导机制。

(二)坚持县、乡干部包挂责任制。乡镇党委、政府抽调工作人员进行包村,各工作组和督导组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督导查处到位。

(三)完善督查调度机制。继续坚持目标管理、督导检查机制。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入村督查,形成县督查乡镇、乡镇督查村、村督查组,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级干部禁燃期间在岗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坚持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行政村监控等制度,加大对秸秆禁烧的推进力度。

(四)完善应急机制。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秸秆焚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和应急队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控,一旦出现火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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