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监察方案】肇源县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5-25 11:25:04 来源:网友投稿

肇源县2016年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省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方案】肇源县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监察方案】肇源县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全文)



肇源县2016年打击传

销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省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全县传销活动苗头,增强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建立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广泛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及时通报信息、移送线索、协查案件,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以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为重点,形成强大的宣传教育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拒绝传销、自觉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高额报酬为诱饵,打着企业招聘、介绍好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通过亲人、朋友、同学、战友等社会关系引诱远离学校、家庭、家乡到异地,并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洗脑”等手段,逼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所谓的合法公司假借直销的旗号,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连锁加盟”、“资本运作”的幌子,以高额报酬为诱饵,采用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传销行为。

(三)严厉查处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上基金投资”等旗号,利用互联网,通过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收取加入款和发放奖金,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禁止为传销活动提供活动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五)严厉惩处以传销为手段的经济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三、工作目标

(一)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做到无传销活动。

(二)群众抵制防范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

(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四)不为传销活动提供上课、居住场所,全社会参与打击传销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五)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实现100%的社区(村)、学校无传销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一)广泛开展打传宣传活动(4月至5月)

各乡、镇(场)、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采取悬挂横幅、印制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出宣传专栏、张贴海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向群众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二是宣传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措施;三是公布典型案例,揭露诈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社会危害性,自觉拒绝传销,主动脱离传销。

(二)巩固和完善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4月至10月)

1.排查摸底,掌握情况。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迅速组织力量,对出租屋、宾馆、旅店等场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地区传销组织、窝点、人员、传销类型、活动区域等基本情况。

2.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制定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打击传销成员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继续搞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推广普及;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传销日常监管工作,集中力量查办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打击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参与人员众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要案件。

3.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安、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全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与群众、基层组织、职能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联系,努力形成“举报及时、配合有力、打击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各执法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交流、信息专报及重大信息上报制度,形成打击传销工作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传销是经济领域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危害社会的“毒瘤”。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认识传销的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认识打击传销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我县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建设和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和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专项清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和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打击传销组织机构和联防联打机制,切实解决打击传销宣传活动和清查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确保整治效果。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场)、社区(村委会)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把打击传销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领导责任制,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主要工作内容,分区分片,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快速反映的打击取缔机制;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抓捕头目、瓦解传销网络力度。

(四)抓好工作落实。监察等部门要加强打击传销执法督查工作,负责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在重点部门、区域实行严格督办和目标考核制度,以无传销活动为目标,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

六、认真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的迎检工作

各乡、镇(场)、部门要以《黑龙江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认定办法》为标准,结合我县三年来“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为迎接市核查、省抽查做好准备工作。

推荐访问:肇源县 传销 监察 【监察方案】肇源县打击传销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