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计生方案】右江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6 18:10:08 来源:网友投稿

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百色市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指导意见》(百卫妇幼发〔2016〕57号)精神,有效减低重大致死致残(即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先天性脑积水、肢体短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右江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计生方案】右江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


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指导意见》(百卫妇幼发〔201657号)精神,有效减低重大致死致残(即复杂性先天性心脏病、无脑畸形、脊柱裂、脑膨出、先天性脑积水、肢体短缩、腹裂、连体双胎、唐氏综合征、胎儿水肿综合征、其他致死致残性疾病)出生缺陷发生率,采取措施,科学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依法行政,实施妇幼健康战略;坚持妇女儿童健康宗旨;科学预防控制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实施出生缺陷预防控制,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针对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进行精准防治,提高我区出生人口素质。

——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群众知晓率达85%以上。

——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地贫目标人群参检率达到90%以上。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产前筛查率达到75%以上。

——产前超声Ⅱ级检查率达90%以上。

——地贫基因分析率达到90%以上。

——地贫胎儿产前诊断率达到90%以上。

——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率达到90%以上。

——严重致死致残出生缺陷28周内干预率达到90%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建立出生缺陷预防控制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右江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部门配合,分工实施。

(二)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宣传动员,健康教育,社会参与,家喻户晓,倡导健康生育,齐心协力预防控制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

(三)科学防治,精准实施。尊重科学,转变策略,关口前移,实现“产前-围产期预防模式”向“孕前-围孕期预防模式”的有效转变,实现“预防缺陷儿出生”向“预防缺陷儿发生”的有效转变。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着力落实“三级预防”, 以人为本,知情同意,有序坚守各道防线,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减少缺陷发生。

四、重点工作

(一)宣传教育

1.主要任务

各级政府应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预防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民生工程,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喻户晓、人人行动”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宣传机制。政府主导事关民族兴旺、社会发展的强国大政;社会参与事关全民健康、社会和谐的民生大计;家喻户晓事关人人健康、家庭幸福的家族大局;人人行动事关后代健康、素质优秀的人生大事。要多措并举加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知识的社会宣传。重点宣传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科普知识、预防方法、控制措施。科普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主要措施

1)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在政府的主导下,联合宣传、发改、卫生计生、教育、文体、民政、财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开展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

2)多措并举,广泛宣传。各部门充分利用门户网页、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健康婚育、婚前医检;健康孕育、孕前检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科普知识;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预防措施、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控制出生缺陷相关法律、法规、公民责任等。

3)重点对象,重点宣传。采取“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宣传”的策略,以医疗保健机构、在校学生、务工人员、社区居民、乡村群众、育龄人群等六大重点人群为宣传对象,分别通过出生缺陷防治知识进医院、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六种重点宣传阵地,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提高防治知识知晓率。

(二)地贫预防控制

1.主要任务

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果,提高右江区本级地贫初筛实验室检测质量和水平;提高地贫目标人群参检率、地贫基因分析率、地贫胎儿产前诊断率、重症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率,达90%以上,努力减少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

2.主要措施

1)完善 “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民政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履行职责,改善硬件设施,增加婚检内涵,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巩固“依法、便民、优质、温馨”的“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成果。

2)加强地贫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地贫初筛实验室能力建设,配备必要设备,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强化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构建地贫群体预防模式。明确新婚夫妇和计划怀孕夫妇为目标人群,加强地贫检测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督导,提高检测结果准确性;实行免费健康教育,对地贫筛查、地贫基因检测进行补助;实行高风险夫妇孕期追踪、遗传咨询、产前诊断、结局随访等全程服务管理;建立专人跟踪服务制度、责任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主要任务

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能力建设,提高检查质量和技术水平,加强优生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

2.主要措施

1)加强孕优检查能力建设。合理利用国家孕优检查经费,配备相应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建立技术培训机制,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水平。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不定期开展质控检查,定期参加国家、自治区室间质评,提高检测准确率。

2)加强孕优检查管理。多措并举,加强优生健康教育,增强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树立“健康饮食、健康行为、健康环境、健康父母、健康婴儿”的预防观念,做好孕前准备。开展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为夫妇提供针对性的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加强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管理,重点加强孕12周内的早孕随访,加强分娩后6周内或其他妊娠结局结束后2周内的妊娠结局随访,确保检测阳性的追踪随访及干预,实现工程预期效果。

(四)产前超声干预

1.主要任务

加强产前超声诊断能力建设,配备必要设备,强化技术人员岗位资格培训力度,提高产前超声诊断水平,产前超声检查率、诊断符合率达90%

2.主要措施

1)培训产前超声检查技术。按照产前超声检查指南(2012)重点培训“孕13+ 6 周以内的孕期超声检查、孕11~13+ 6NT 超声的早孕期普通超声检查、Ⅰ级产前超声的一般检查、Ⅱ级产前超声的常规检查、Ⅲ级产前超声的系统检查、IV 级产前超声的针对性检查”的技术人员。

2)实行分级规范超声检查。建立完善分级转诊制度,三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妇幼保健院,按照产前超声指南(2012)开展产前超声规范检查;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产前II级超声检查,并对超声异常对象进行及时上级转诊;同时,鼓励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III级检查,鼓励中心卫生院开展II级检查,逐步提升全区超声诊断水平。

3)加强产前超声质量控制。组建产前超声专家库,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超声质量督查。减少无脑儿、严重脑膨出、脑积水、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致死性骨发育不良、水肿胎、连体双胎等重大致死致残胎儿出生。

(五)产筛产诊干预

1.主要任务

关口前移,加强产前筛查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率及质量,努力减少遗传性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患儿出生。产前筛查率达到75%以上,筛查阳性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措施。

1)推进产前筛查机构建设工作。依法许可,严格产前筛查机构准入,加强区级助产机构实验室建设,配备产前筛查相关设备,选派临床、超声、检验人员到市级产前诊断中心学习产前筛查相关知识,建立区级产前筛查机构。

2)加强产筛产诊机构新技术培训。建立切合实际的产筛产诊技术培训模式,加强孕早期+中期联合筛查的技术培训,并逐步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技术,降低产前筛查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提高产前筛查准确性。

3)加强追踪随访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阳性孕妇的跟踪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产筛产诊孕妇全程服务责任人,重点做好跟踪管理,确保筛查阳性完成产前诊断,对重大致死致残出生缺陷及时给予治疗性干预。阳性随访率达100%、重大致死致残治疗干预率达90%以上。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1.主要任务

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机构质量控制,强化筛查阳性新生儿的召回和追踪随访管理,新生儿两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完善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干预体系,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2.主要措施。

1)逐步完善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血片采集、筛查、诊断、治疗”分工明确的新生儿疾病诊疗服务体系。加强区级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干预”能力建设,完善听力筛查网络系统,鼓励开展耳聋基因筛查,提高聋病早期发现和干预覆盖率,弥补单纯新生儿听力筛查无法检出迟发性聋及药物敏感致聋的缺陷。

2)加强专业人员培训。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加强从事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实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人员、听力筛查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疾病诊治人员”持证上岗制。

3)加强检测质量管理。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级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辖区内的筛查采血机构定期接受市级新生儿疾病筛查督导。

4)加强追踪随访管理。加强对筛查阳性新生儿的跟踪管理,确保筛查阳性新生儿的召回及确诊,确保确诊患者的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阳性召回率达90%以上、确诊患者治疗率100%。做好听力筛查初筛、复筛、诊断及干预管理工作,使初筛阳性新生儿复筛率达95%以上,复筛阳性确诊率90%以上,治疗干预率100%以上。

(七)信息能力提升

1.主要任务

按照卫生计生信息化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完善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全区互联、异地互通、实时更新、实时共享、在线服务”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区、乡分级分类“实时统计、实时上报、实时报表”的新格局,提高信息化管理质量和信息效应,以机构为单位,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完整率、录入率达到98%以上。

2.主要措施

1)明确信息管理职能。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信息录入机构的质量管理,各助产机构负责本机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录入。

2)建立信息质量考核机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作为妇幼健康服务绩效考核的唯一依据,所有绩效考核指标结果与信息录入率、信息完整率直接关联,指标的最后结果等于“指标数据*信息录入率*信息完整率”。

(八)人才队伍建设

1.主要任务

重点加强“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新生儿保健、影像医学、妇科医学、产科医学、遗传学、产前诊断技术”等学科建设,加强区、乡两级人才队伍培养,确保配备足量相关技术人员,做好人员保障。

2.主要措施

1)落实编制政策。按照国家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标准,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人员编制,建立定期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引进、招聘、进修、岗位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出生缺陷防治专业人才。

2)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孕产保健、儿童保健等学科建设;形成区乡协同、有效应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出生缺陷防控压力增大问题,不断增强出生缺陷防治综合实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出生缺陷预防控制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将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分工协作,明确部门职责。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基本知识;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氛围。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将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研究制定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技术网络建设投资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改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条件。

财政部门。负责将出生缺陷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费,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所需的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

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全区高中以上学校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知识的日常宣传教育。

民政部门。协助做好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等宣传工作,把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出生缺陷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培训、督导和考核;负责制定出生缺陷预防控制相关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的出生缺陷预防控制技术服务指导;负责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

文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出生缺陷防治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各种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出生缺陷防治氛围;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出生缺陷救助方案。

(三)加强保障力度,确保经费落实。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形势,不断加大投入,根据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将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中予以保障,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效果评估。

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 

推荐访问:计生 实施方案 缺陷 【计生方案】右江区出生缺陷预防控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