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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5-27 13: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完整)


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 8)部署的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完成国家和省、市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依据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2016830日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视频会议统一部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底,我县斗门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要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为100%

二、主要内容

本次会战我县主要围绕全面完成国家和省市安排部署的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重点推进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把不能进入市政管网直接排入河、渠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于按规定需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涉水企业及时安装验收联网:对环保手续不健全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定格处罚:涉水企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环保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快治理黑臭水体。严格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水利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配合)

(三)彻底歼灭“十小”污染项目。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土小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6年底前全面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布。(环保局牵头,工信局配合)

(四)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严禁审批建设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项目,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规定标准。(水利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配合)

(五)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明确畜禽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农业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六)严格规范我县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一是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的排查力度,督促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三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结合城区范围内地街道整修进行雨污分流和中水会用工程建设。(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公安局配合)

(七)严厉打击惩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偷排漏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及废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牵头,公安局、水利局配合)

三、时间安排

本次会战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915-920)按照本次会战安排部署,结合国家、省和市考核要求,925日前制定本辖区行动实施方案,报市备案。

(二)自查摸底阶段(921-930)根据会战总体方案开展自查,形成专题报告,925日前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治污攻坚阶段(101-1031)采取自查与检查、明查与暗访、监督与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加大打击非法排污力度。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研究制定落实本部门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实施,全面落实分解治污责任。

(四)总结考评阶段(111-1115)对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考核奖惩。2016年底,对各乡(镇)政府以及县直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及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会战开展期间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有关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梳理,对进展缓慢、可能影响全县考核目标实现的工作要进行专门调度,对省、市级督查组、暗访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各项任务指标。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依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水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严厉查处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局负责对县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十小”污染企业取缔、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和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县住建局负责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及非法堆放点取缔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水利局负责对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农业局负责对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公安局负责打击非法排放、非法倾倒废污水及危险废物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本次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是深入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是确保完成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的关键举措。县政府成立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秋民任组长,副县长王承先、张志辉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刘文鑫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环保局、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负责本次行动的开展。行动期间,县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投诉和监督。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照《定兴县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逐级、逐项落实责任和人员,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有压力。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督导检查本地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针对水质退化和达不到国家省考核要求的水体,及时采取强化措施,确保水质尽快改善。

(三)突出重点,强化打击问责。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全面排查、滚动排查、拉网排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偷排偷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达到“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认定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充分用好有奖举报、环保热线等渠道,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会战有关进展,曝光环境违法案件,跟踪报道政府及职能部门处置情况,及时公布整改落实结果。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适时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件,全方位形成舆论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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