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送戏下乡、演艺惠民”(以下简称“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省文化厅2014年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4年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
下乡、演艺惠民”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送戏下乡、演艺惠民”(以下简称“演艺惠民”)工作质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结合《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实际,现对2014年省直“演艺惠民”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指标分配
2014年,省直7个艺术表演单位(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演艺惠民”演出任务各安排50场,全年共计350场。
二、演出构成
2014年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350场演出任务,主要由“全省巡演”、“院团自行组织的演出”及其他“指令性演出”三部分组成。全省巡演每个单位负责2个市州,每个市州演出2场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配
1、厅艺术处下达各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年度演出场次计划及演出方案。
2、厅艺术处组织各单位确定巡演市州。
(二)演出计划及剧目审查
各单位根据年度演出任务分配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年度演出工作,并于月末5日内将下2个月演出计划(含演出时间、演出地点及剧节目资料、经费预算)报厅艺术处,经审查后组织实施(演出计划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备)。
(三)演出场地
以剧场演出为主,剧场演出不低于全年总场次的80%,流动舞台车、各类广场舞台等演出可作适当补充,但不高于全年总场次的20%。
(四)组织实施
1、各单位根据审查后的演出计划及剧目,合理安排演出资源,及时组织演出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全省巡演的协调工作,及时与演出地所在市州文化行政部门联系沟通,确定演出时间、场地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督导检查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厅已制定《湖南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并将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演艺惠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演艺惠民”各项工作的领导力度,确保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单位要坚持“三贴近”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确保演出场次和演出效果。演出的时间、地点、剧(节)目等内容,应提前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三)开拓创新,打造品牌
各单位应努力探索 “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提升“演艺惠民”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打造我省公益性演出的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