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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方案】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26 13:55:04 来源:网友投稿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是县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全面推行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政务公开,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是县人民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全面推行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政务公开,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政务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

(二)基本原则。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政务的结果必须公正。三是注重实效。凡与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或滋生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及时便民。政务公开要及时,做到永久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并及时修改、动态性内容及时更新、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临时性或一次性的工作随时公开,要方便群众政务、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务透明度、提高政务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使政务公开制度成为我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一项基本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高我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实行政务公开的范围

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水产畜牧兽医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县水产畜牧兽医系统政务公开主要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进行。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都要予以公开。主要有如下政务公开基本内容:

(一)本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四)行政处罚事项;

(五)行政服务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六)上级部门及本局制发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批转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内容。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编制我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发布更新目录和相关内容。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有利于群众知情、政务和监督,使政务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

一要普遍建立和规范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栏,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政务指南、信息手册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政务信息。

二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电视、报纸、广播等公开政务信息。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建立各自的公开平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要体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设立服务热线和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

三要编制、公布本单位或行业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做到内容完备、格式规范、及时更新。

四要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五、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坚持已建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我县水产畜牧兽医政务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监督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各类公共服务信息。

二是健全示证上岗制。单位应摆放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岗位名称等基本情况的岗位证,方便群众监督。

三是推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政务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受理或办理;对不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如能确定有关办理部门,要告知服务群众。

四是实行服务承诺制。要结合自身特点,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五是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准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六是实行反馈回应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要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向群众反馈其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七是建立考评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开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制定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的具体办法,定期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有条件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纳入质量控制考核体系进行测评,并与班子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行风评议相结合。通过考核,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

八是健全责任追究制。要明确公开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责任追究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受理群众举报。对经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是建立论证听证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要进行科学论证,并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暗箱操作。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常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具体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或指定具体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向纵深推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做到公开的内容具体细化、公开的程序便于操作。既要公开政务依据、政务结果,又要公开决策过程和政务过程。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进行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开工作和违法行为等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公开;政务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合法公正;公开事项的执行情况及政务公开的效果;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等。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限期进行整改;对在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愚弄群众的要严肃处理,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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